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2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0.00万股。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3391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4,750.00万元变更为33,0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4,750.00万股变更为33,000.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条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于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2704068740Y。 公司于【】年【】月【】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2704068740Y。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50.00万股,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
第五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000.00万元人民币。 |
第十二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电子设备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信息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计算机及软件、电子设备、现代办公用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电子设备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信息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计算机及软件、电子设备、现代办公用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第十八条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33,000.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四条 |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第二十七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条 |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6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6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第六十一条 |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
第一百零一条 |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第一百零七条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选举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选举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
第一百八十三条 | 公司指定【】、【】、【】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
第二百一十三条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