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代码:688232公司简称:新点软件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曹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明锋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8,018,0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5,913,51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6.75%。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56,672,343.55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72,585,854.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3.4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15,913,511.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6.7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3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1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8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1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以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新点软件 | 指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国贸 | 指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恒兴投资 | 指 |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华慧企业 | 指 |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亿瑞咨询 | 指 |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
百胜企业 | 指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百胜壹至陆 | 指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张家港保税区百胜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ITSS | 指 |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ITSS工作组研制的一套IT服务领域的标准库和一套提供IT服务的方法论。 |
CMMI | 指 | 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由美国国防部与卡内基-梅隆大学和美国国防工业协会共同开发和研制,是一套融合多学科的、可扩充的产品集合,其研制的初步动机是为了利用两个或多个单一学科的模型实现一个组织的集成化过程改进。CMMI分为五个等级,二十五个过程区域。 |
AI | 指 | 人工智能,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大数据 | 指 | 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
云计算 | 指 | 将计算任务分布在大量计算机构成的资源池上,使各种应用系统能够根据需要获取计算力、存储空间和信息服务。 |
物联网 | 指 | 基于传感技术的物物相连、人物相连和人人相连的信息实时共享的网络。 |
区块链 | 指 | 一个共享数据库,存储于其中的数据或信息,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基于这些特征,区块链技术奠定了坚实的“信任”基础,创造了可靠的“合作”机制,具有广阔的运用前景。 |
BIM | 指 | 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通过对建筑的数据化、信息化模型整合,在项目策划、运行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理解和高效应对,为设计团队以及包括建筑、运营单位在内的各方建设主体提供协同工作的基础。 |
CIM | 指 | 以城市的信息数据为基础,建立起三维城市空间模型和城市信息的有机综合体。数据类型上是由大场景的GIS数据+BIM数据构成,属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数据。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指 | 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
SaaS | 指 | 通过网络提供软件服务。 |
CA | 指 | 即电子认证,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活动。 |
电子签章 | 指 | 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
计价软件 | 指 | 工程建筑清单计价软件,清单计价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
算量软件 | 指 | 用以辅助工程造价人员编制工程造价预结算工作时对所建造的工程以平方米、立方米、吨、米、个等计算单位计算工程实物量的软件。 |
云平台 | 指 | 基于硬件资源和软件资源的服务,提供计算、网络和存储能力。 |
PaaS | 指 | 平台即服务,把服务器平台作为一种服务提供的商业模式。 |
MLOps | 指 | 将软件工程原则和实践应用于机器学习系统的实践,在自动化和管理机器学习模型的生命周期,包括数据处理、模型训练、模型部署、模型监控和模型更新等阶段。 |
DevOps | 指 | 机器学习工程文化和实践,旨在于生产中统一机器学习模型开发(Dev)和机器学习模型运维(Ops)。 |
异构 | 指 | 两个或以上的软件或模块采用了不同的实现技术架构或不同的实现语言。 |
Hadoop | 指 | 由Apache基金会所开发的分布式系统基础架构。用户可以在不了解分布式底层细节的情况下,开发分布式程序。充分利用集群的威力进行高速运算和存储。 |
API | 指 | 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用来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件或硬件得以访问的一组例程,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 |
CAD | 指 | 利用计算机及其图形设备帮助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 |
容器 | 指 | 除了应用程序本身之外,应用所需的全部依赖、类库、其他二进制文件、配置文件等,都统一被打入了一个称为容器镜像的包中。 |
AT | 指 | 行政管理团队 |
ST | 指 | 业务管理团队 |
BG | 指 | 事业部 |
IPD | 指 | 集成产品开发 |
LTC | 指 | 从线索到现金的企业运营管理思想 |
DSTE | 指 | 战略管理框架 |
PMO | 指 | 在组织内部将实践、过程、运作形式化和标准化的部门 |
RAG | 指 | 一种将衡量信息用不同颜色进行分类的报告形式。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点软件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OTAIEPOINTSOFTWARE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Epoi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曹立斌 |
公司注册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600 |
公司网址 | www.epoint.com.cn |
电子信箱 | djl@epoint.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戴静蕾 | 杨红梅 |
联系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电话 | 0512-58188073 | 0512-58188073 |
传真 | 0512-58132373 | 0512-58132373 |
电子信箱 | djl@epoint.com.cn | yhmei@epoint.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新点软件 | 688232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海臣、薛建兵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夏静波、李宁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11.17-2024.12.31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146,288,011.31 | 2,441,191,870.54 | -12.08 | 2,824,267,467.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4,269,398.34 | 194,761,514.13 | 4.88 | 572,900,199.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3,530,799.31 | 78,821,512.56 | 44.04 | 402,210,733.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691,045.29 | 50,732,675.13 | 419.77 | 93,357,938.5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42,059,735.91 | 5,612,148,875.97 | -1.25 | 5,615,387,361.84 |
总资产 | 6,705,626,804.65 | 6,802,292,196.03 | -1.42 | 6,888,679,922.33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59 | 6.78 | 1.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59 | 6.78 | 1.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24 | 45.83 | 1.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7 | 3.48 | 增加0.19个百分点 | 1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4 | 1.41 | 增加0.63个百分点 | 7.4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1.22 | 21.02 | 增加0.20个百分点 | 18.6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4.04%,主要系收入受宏观经济环境及客户预算影响,总体有所下滑,但随着公司在行业大模型、数据要素等创新业务场景布局,持续推进SaaS化运营模式,逐步提升运营收入比重,其中招采运营、维护服务收入比重不
断增加;同时,公司坚持以订单毛利考核销售一线,以市场化方式配置交付资源,通过流程化、工具化手段提升交付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持续提升,同比增加3.39%;公司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期间费用同比减少13.21%,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0.68%,净利率同比增加。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4亿元,同比增加419.77%,主要系公司多措并举加强回款管理,全年销售回款23.30亿元,同比下降7.52%,低于收入下滑幅度;同时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56亿元。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同比增加45.83%,主要系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94,018,546.40 | 490,162,877.51 | 473,775,523.48 | 888,331,063.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644,554.89 | 28,979,159.61 | 9,776,681.76 | 218,158,111.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8,758,474.98 | 4,453,519.55 | -11,268,580.65 | 199,104,335.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809,543.88 | 58,644,618.40 | 52,034,295.51 | 441,821,675.2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59,954.61 | 540,961.25 | 639,275.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36,466.03 | 14,817,387.43 | 47,121,313.7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7,924,381.90 | 106,830,927.79 | 116,883,423.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21,723,879.20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64,976.55 | 353,035.00 | 2,120,740.2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1,350,515.48 | 4,889,435.71 |
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237,793.49 | 11,472,028.14 | 17,799,166.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9,902.05 | 19,717.47 | ||
合计 | 90,738,599.03 | 115,940,001.57 | 170,689,466.1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17,035,671.76 | 3,007,535,993.73 | -209,499,678.03 | 90,207,672.08 |
应收款项融资 | 5,667,730.00 | 3,609,320.13 | -2,058,409.87 | |
合计 | 3,222,703,401.76 | 3,011,145,313.86 | -211,558,087.90 |
十一、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的重要发展目标,在“十四五”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数字中国建设作为国家战略的核心载体,正加速成为驱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引擎,数字经济被确立为重构产业格局、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性支柱。为深入实施推进《“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印发《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了2024年数字经济发展重点方向,包括推动落实“数据二十条”,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创新突破等。全国各省市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2024年数字经济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如: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相继印发《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一系列文件都将数字化转型摆在了重要位置。同时近年来,国内大模型事业蓬勃发展,各地、各行业深耕‘人工智能+’与‘+人工智能’的垂直领域应用,在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指引下,纷纷推出利好政策,包括《北京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上海市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若干措施(2023-2025年)》等,这些政策有力推动大模型行业应用新生态建立,为行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在过去一年中,公司持续提质增效、突破创新。技术方面,持续投入研究私有化大模型在公司业务场景中的落地方案,结合Agent技术,在各应用场景中深度应用。产品方面,持续迭代各业务领域的主要产品版本,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深化产品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发布了一系列场景化应用,完善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打造了多个标杆影响力案例。市场方面,借助数字化营销和交付工具,贯穿从获客到交付全业务流程,降低营销交付成本,提升业务效率,同时通过建立商品中台门户,深挖产品用户价值,快速匹配客户痛点。
在宏观经济环境存在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业务开展遇到严峻的挑战,一线团队充分发挥自加压力的企业精神,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缓解了部分不可控因素带来的影响。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1.46亿元,同比下降12.08%;实现营业利润2.06亿元,同比增长15.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亿元,同比增长4.88%。各板块主营收入及其增速如下表:
业务领域 | 实现收入(万元) | 同比增长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智慧招采 | 94,837.73 | -7.17% | 44.39% |
其中:招采运营 | 38,773.38 | 6.33% | 18.15% |
智慧政务 | 86,061.76 | -18.46% | 40.28% |
数字建筑 | 32,753.98 | -8.43% | 15.33% |
合计 | 213,653.47 | -12.25% | 100.00% |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报告期内,各业务进展情况如下:
(一)围绕客户价值,结合客户数字化转型的场景需求,通过自主创新及客户联合创新的方
式进行产品迭代及新产品新方案研发;积极探索业务新模式,拓展市场、积累丰富的行业案例。
1、智慧招采业务公司通过产品迭代、提质增效,以“服务标准化、交易市场化、监管智慧化”(以下简称“三化”)为目标,持续推动招标采购数字化进程,加大运营产品研发投入,创新市场主体服务,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客户粘性,巩固品牌影响力,引领行业发展。
(1)项目类企业侧——从招标采购向供应链延伸企业招标采购领域实现全面升级,优化企业招采平台架构,整合形成面向所有企业用户的“新点e交易”品牌,提升低代码开发交付能力、提升产品化交付程度。同时,以央企、大型国企的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打造企业采购供应链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为企业供应链的全面数字化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重点研发交易行业大模型,赋能招标采购全流程价值场景,加速推动央企及大型国企的招标采购数字化转型。公司创新推出了多项行业领先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如AI+物料治理、AI+辅助评标、AI+供应商管理、智能客服等。其中“智能物料治理解决方案”结合领域大模型,对物料和供应商数据进行深度清洗与治理,提升企业物料治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帮助企业实现从供应商管理、采购执行到库存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信息闭环;“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能够快速识别投标文件并生成结构化数据,提供评审参考,显著提升专家评标效率;“供应商管理平台”对供应商准入、评估、考核、分级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助力企业充分整合供应商资源,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供应商服务水平,实现采购和履约过程中风险的实时监测与预警,确保供应商管理的高效运作;公司推出的智能客服,为各方主体提供高效、专业、全天候的在线咨询服务,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
报告期内,中标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建设、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升级建设、申能集团电子采招平台建设、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一体化管理平台等多个央国企的项目,进一步巩固了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深化招采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助力更多企业实现采购供应链管理的智能化升级。
政府侧——公共资源交易
公司持续聚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数字化建设,以“三化”作为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指引,优化产品架构并持续迭代更新,进一步巩固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领先地位。围绕服务标准化,通过服务内容清单化和工作流程标准化,协助交易各方参与者明确职能和服务界限,研发并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见证系统、一网通办系统、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服务、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行业数据治理平台、辅助决策系统等产品和服务;探索监管智慧化发展路径,梳理全流程的监管事项清单,研发工程招投标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及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分析系统,增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黏性;联合发布了《公共资源交易
监管智慧化白皮书(2024)》,围绕程序监管、行为监管、监管方式审查、执法效能监管、监管依据审查五方面阐述了“智慧监管”理念,为创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体系建设提供参考价值,得到行业的高度认可。
积极拥抱AI技术应用落地,结合大模型、知识图谱等创新技术,探索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基于PaaS中台能力建设,打造数据服务、技术服务、AI服务等产品,为行业客户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公司协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引入AI技术,推出全国首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AI大模型创新项目——“交易大脑”,推动AI智能辅助评审、交易代理智能体、智能问答机器人、智能审查机器人和招标采购文本生成机器人等应用落地。
不断完善“易采虹”生态体系建设,持续扩大行业联盟。在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期间,公司牵头举办“创新引领?数智时代——2024?新质生产力赋能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联合多家头部交易机构搭建行业智库平台,与近百家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代表共商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路径;同时协同各方成立了“易采虹双随机远程异地评标城市联盟”,通过标准化协同机制实现专家及场地资源共享,有效推动行业生态扩容提质,通过规范化、常态化双随机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同时通过“双随机”+“双盲”机制,降低围串标风险,促进交易市场公平公正。
(2)招采运营
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基于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数字化采购需求,公司研发了“新点e交易——企业数字采购SaaS平台”,整合了限额以下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企业招标采购以及产业互联网交易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站式、集约化的采购管理服务,极大地提升了中小企业的采购效率和便利性。公司参加了“2024(第二届)电子产业供应链生态大会”,“新点e交易——企业数字采购SaaS平台”获得了众多电子产业供应链企业的高度认可。
同时,在面向招标人服务方面,公司积极推进SaaS化、市场化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在多个省市持续推进交易平台市场化工作,新点软件自营的SaaS化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全年新增102个专区,专区数量同比增长20%。
投标人服务
以标桥、标证通产品为核心,加强技术投入,加大“AI+投标人服务”产品研发,提升标讯、智能客服、招标文件解析、投标文件编制、快速组价、智能排版、智能签章等产品的市场份额和价值。持续扩大与招采平台的对接,拓宽服务版图,以“标讯”服务为创新依托,开启增值服务新时代。基于标桥体系,深度挖掘服务潜力,改善投标人体验,满足各类用户不同的需求,全面升级用户体验,引领行业向更高水平迈进。
(3)品牌推广参加了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举办的“政府采购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讨交流会”,并发表了“数字化政府采购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主题演讲,探讨如何通过数字化方式促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的效益和效率。公司已连续四年深度参与编纂《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该《报告(2023)》在“第三届政企采购数字供应链生态大会”上隆重发布,公司的多个标杆案例入选其中。同时,参与了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牵头制定的国家标准GB/T44899-2024《商品条码散装和大宗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的编制,可为散装和大宗商品行业数字化体系建设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
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同期,公司联合多家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召开了“创新引领?数智时代——2024?新质生产力赋能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为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联合多家央企、国企召开了“聚数字力量?迎数智未来——2024?新质生产力赋能企业采购供应链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为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带来了助力。
参与协办2024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合作工作交流会,携手全国各地30多家机构百余位行业专家、政府部门领导、企业代表,共同探讨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合作,推进信息互联共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大市场,链通公共资源交易交流渠道,分享电子化交易成果,共同拉响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合作新引擎,助推公共资源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再启新征程。
2、智慧政务业务
聚焦业务转型和服务模式创新,围绕“业务运行数字化、数据要素价值化、服务成效可量化”战略方向,深化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数据要素产品的智能化和云服务化研发,精心打造轻量化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我司推出了政务大模型数字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政务热线智能平台等一系列创新产品,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
(1)产品迭代
一网通办方面,重点打造“边聊边办+大模型+数字人”产品解决方案,应用于办事过程的咨询、导服、助办各个环节,满足企业和群众可予精准政务办事服务需求,提升申请人的互动感、便利度和满意度,并在徐州市、广州花都区等项目上落地验证。升级高效办成一件事产品解决方案,以“高效、办成”提升智能导办、自动填报、自动核验、智能分发、智能审批等智能化应用能力,打造入学、出生、人才、餐饮店开办等精品一件事,并在江苏、上海、重庆、河北、辽宁、云南等地区推广落地。升级迭代“云端导办”平台解决方案,结合人脸识别、音视频指导、智能辅助等能力,拓展全程网办、基层延伸、区域通办、跨域通办等服务场景,打造“智慧云帮办”
2.0版本,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人工+智能”导办帮办体系,目前“云端导办”平台已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六安市、苏州吴江区等多个项目落地,打破政务服务的地域和时空限制,破解群众“折返跑”难题。
一网统管方面,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智能化解决方案,基于通用大模型能力,结合行业经验和知识资产,研发了热线工单大模型,打造智能客服、坐席助手、智能质检等产品,解决话务压力大、效率低、成本高等难题,智能填单准确率提升至95%、坐席平均填单时长下降50%,并在河北邯郸等区域实现落地。推出数字化综合监管解决方案,通过建立集“风险、信用、分级分类、协同、科技、共治”多种监管方式为一体的跨部门数字化综合监管平台,沉淀职业技能培训、商业综合体等场景化监管解决方案,并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区开展综合监管实践。升级迭代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综合解决方案,增强城市运行监测的感知能力、分析能力和指挥能力,研发了城市综合执法平台综合解决方案2.0版本,从执法线索、执法多领域、执法流程、文书等维度升级迭代,已在苏州工业园区、哈尔滨松北区和太仓等多个项目完成价值验证。
一网协同方面,推出基层数据综合应用解决方案,依托数据图谱模型,构造基层“一本账”,形成数据复用逻辑,推动填表报数“自动化”,同时构建特色表单治理运营服务,避免平台建设“老龄化”,真正解决基层底账数据不清、获取上级数据难、报表多头填报和重复填报等难题,目前,已在江苏、上海、安徽、甘肃等多个项目落地,帮助政府实现了“基层减负”、“治理增效”。
数据要素方面,推出公共数据场景运营解决方案,从数据局、数据运营主体、数据加工主体、数据权属主体等多方视角,打造公共数据资源一屏总览、用数场景快速审批、安全可信的运营环境。截至报告期末,公共数据场景运营解决方案已在多个项目上完成价值验证,已落定多个公共数据应用场景运营项目,并获取多个应用场景运营机会。
(2)能力建设
在AI大模型、大数据等领域重点投入,完成智能客服、政务服务数字人、云端导办、虚拟窗口、智能公文等多业务场景与AI充分融合;积极发挥行业经验优势,研发了大量大数据模型,将数据赋能业务,已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产业经济等多个领域重点应用。能力中台建设层面,完成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产品中台化架构升级,使其具备高度的可定制性和可扩展性,帮助客户快速响应城市治理创新业务需求。
在整体智慧政务产品能力支撑上,全新升级构建业务数字化中枢解决方案,基于事项库、业务图谱解决方案,融合AI大模型等新技术,统一集成事项配置、数据共享、模型算法等政务服务构建过程中所需的共性能力、业务要素,并将应用所需的业务能力、支撑能力和技术能力按需进行分解、细化、重构,通过业务精细化、支撑组件化、技术集约化,支撑应用场景需求到技术支撑能力供给的“解码”,为线上线下服务边聊边办、数据联动、数源调用等场景敏捷响应、快速上线提供保障;对外提升智慧精准服务能力,对内强化业务支撑、优化业务治理,打造业技融合的闭环运转体系。
(3)市场布局
截至报告期末,政务类产品累计服务项目数超8,900个,累计服务客户超4,900家;2024年全年新增项目数1,500多个,新增客户370多家。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通过在AI大模型、数据要素等新业务的布局,全面重塑原有政务业务,推进商业模式从项目制走向SaaS化运营模式。
在政务服务方面,深度参与数字重庆渝快办项目,打造数字政府样板工程,突破北京、云南等省级盐碱地市场,落地新疆、云南等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运营项目。落地徐州、广州花都、上海奉贤等政务服务大模型应用,打造“边聊边办+大模型+数字人”样板案例,为政务服务智能化业务发展打下基础。
在一网统管方面,依托深圳、苏州、南京和上海等多个项目的实践经验,持续深化一网统管产品体系。聚焦城市治理场景化应用,在做实发现端、做强处置端、做深研判端的基础上,通过大模型能力赋能受办各环节和数据分析,实现全域事件业务的能效提升,打造大模型+一网统管示范样板。围绕智能云服务模式,通过大模型+数据+运营,实现新技术与业务融合提效,已落地按年订阅收费的运营模式。
在一网协同方面,保障传统协同办公平台业务稳定运行,持续加大在基层数据通、督查督办等专项细分应用的探索及智能化办公方面的研发与应用。
在数据要素方面,聚焦于政务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积极参与大型企业集团数据治理项目,为后续参加企业数据要素运营奠定基础;深度参与上海等地区的政务数据目录运营工作,以AI+人工的模式,持续助力提升政务数据质量,为后续的公共数据高质量服务提供保障。聚焦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落地长沙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项目,打造标杆项目;大力推进基于公共数据实现普惠金融等场景化创新服务,进一步拓展公共数据的应用价值。
(4)品牌推广
公司深度参与了由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导的《数字中国战略》书籍修订工作,参编了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数据标准工作组牵头的《智慧城市“一网统管”运营研究报告(2024)》;公司参与了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和高效利用、数字重庆2个重要课题的研究;公司深度参与了1项行业标准规范《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指南》及1项省级标准规范《江苏省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电子文件应用与管理技术规范》的编制。同时,2024年度公司成功入选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WG3数据流通利用标准工作组和WG4全域数字化转型标准工作组首批成员单位,成为推动我国数据标准化进程中的重要力量。
公司凭借在智慧政务领域实践、创新和运营能力荣获“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运营中心优秀运营单位”证书;凭借在数字化领域的业务沉淀和创新经验,荣获了“2024中国领军数字政府解决方案提供商”、“2023年度软件开发优秀服务商”、“2023年软件行业应用领域领军企业”、“2023年软件行业典型示范案例”、“中国软件诚信示范企业”等多个奖项。上海市和重庆市客户的创新实践获评“2024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卓越贡献奖”,上海市宝山区、通辽市、白银市、滨州市、漳平市、邯郸市、阜新市等多地客户的创新实践获评“2024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管理创新奖”。
3、数字建筑业务公司数字建筑业务包括数字住建、数字建造、数字造价。根据《“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的政策要求,依托政企联动和平台工具协同战略,不断推进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其中,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进行了重点升级;项目管理平台与智慧工地平台围绕成本控制、质量保障及安全管理三大核心持续优化,有效提升了客户价值;造价软件V11版本在多个省份成功推向市场,造价云和大模型算法日趋完善,“端、云、数”产品体系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5)数字住建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V6.0,依托大数据共享,大模型赋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各板块业务高效协同,助力企业用户“免查免看、直问直办”,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快审快办”,显著提升了工作效率;积极响应住建部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改革要求,打造了图纸全生命周期管理、赋码落图及建筑单体空间等一系列应用;一体化数字住建基础平台持续推广,促进了住建行业数据资产的沉淀,形成了多个数据驱动业务流程变革的应用场景;围绕数字工程板块,以“监管业务全覆盖、系统应用全整合、工程周期全贯穿”为核心,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工程项目审批、建筑市场监管和工程项目现场监管的业务融合和工作协同,促进建筑市场和工程项目现场的“两场联动”,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服务效能和监管水平;基于房屋安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与工程项目审批、监管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既有和新建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借助网格巡查、物联监测等手段,对隐患建筑实施数字化闭环管理。截至报告期末,数字住建业务累计承接约700个项目。
(6)数字建造公司致力于工地监管与工地应用的双向发展,积极推进智能建造进程。持续完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从“一屏总览,一网统管”等角度出发不断深化,加强与工地现场的协同处置,助力监管提效。
针对项目级智慧工地应用平台,在“全局掌控、合规避险、高效决策”等方向不断深化产品客户价值。利用AI大模型、物联网等技术,提升项目现场工作效率,建立政府和工地现场、企业管理的多方位协同,助力打通政企沟通壁垒。公司积极参与了河南省、安徽省以及多个市县智慧工地标准编制工作;截至报告期末,智慧工地应用平台业务覆盖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有4,400余个项目使用了智慧工地应用平台。
(7)数字造价
公司持续优化并发布了新点清单造价软件V11、公路造价全国版V10.4版本、水利标准版V10.4版本、量筋合一V10.5.2-V10.5.4版本,新增概算、结算审核模块,满足用户个性化报表样式设计需求,优化建模功能墙面布置及基础构件工程量算法等,更新不同省份计算定额库;持续完善新点造价云产品,“新点造价大模型算法”已正式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为推动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在安徽等多地打造大数据平台,助力造价管理部门从监管向服务转型,探索数据要素赋能财政评审、项目招评标、项目审计等多阶段的智能化应用。
截至报告期末,造价软件已经覆盖全国27个省级行政区,累计销售套数超120万。
(8)参编标准公司参与了住建部信息中心组织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发展报告(2024)数字住建应用与发展》、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与建筑市场平台标准》《建筑单体赋码落图技术导则》《建设工程造价指标采集与发布标准》、河南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标准》、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数据标准》以及广西《探索“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式在住建领域审批中的应用课题研究报告》等多项标准和课题的编制。
(二)加强中后台能力建设,优化财经管理体系,推动公司标准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公司不断加强中后台能力建设,通过标准化、资产化、中台化运作模式实现研发、销售、交付的平台化、专业化管理,并不断优化财经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
研发方面,持续优化研发底座的架构,全面提升低代码开发和移动应用开发能力,构建了MLOps企业级人工智能平台。打造DevOps一体化集成开发平台,实现标准部署流程化自动化、远程自动化整改、一键自动更新、自动运维巡检,极大提升项目的实施和运维效率;通过构建智能Agent平台、RAG管理平台、智能协同管理平台、以及基于智能应用的CUI交互技术研究等,降低开发门槛,提升研发效率和质量;深入研究开发行业大模型,并结合低代码技术研发了面向政企智能化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及工具化服务,在智慧政务、智慧招采、数字建筑领域进行了验证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在营销方面,持续深化战斗班组化,构建符合班组化管理要求的组织体系;打造数字化营销管理体系,依托大数据构建多维度“销售人员评价模型”;通过信息化手段贯通LTC(线索到回款)流程,实现销售业务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同时,引入商品中台门户,以客户视角拆解行业痛点,为客户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解决方案,为销售团队提供精准指引,为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撑。
交付方面,聚焦交付提质增效,持续推进交付服务线上化、标准化,做大做强远程交付中心,持续完善“远程+现场”协同的交付模式;不断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加速积累新业务及解决方案的交付经验,持续将全国各地的优秀解决方案及用户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进行萃取、固化;改善交付成本管理体系,以项目集为单位,引入大数据进行多维度、全生命周期测量,聚焦成本管理突出问题,降低交付、维护成本,改善经营质量。
财经及战略体系建设方面,坚持各经营主体独立核算,持续深化预算成本管控体系、绩效评估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经营分析系统建设,通过大数据等工具应用持续赋能内部经营市场化改革;不断优化组织及个人绩效评价及激励模型,持续扩大绩效激励幅度;建立内部战略投入制度,通过内部战略投资,加强经营主体自主经营能力,保障土地肥力,培植新技术和新业务,驱动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公司专注于智慧招采、智慧政务及数字建筑三个细分领域,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与行业信息化需求深度融合,为全国范围内的客户提供智能化的软件平台产品、硬件设备,帮助客户持续提升数字化水平;同时搭配平台运营、运行维护、智能化工程等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全链条信息化解决方案服务,也为平台终端用户提供高价值的行业数字化服务。
公司客户覆盖除港澳台之外的全国各省市。智慧招采的客户主要包括:大型企业(央企、国企、其他大型企业)采购和管理部门、供应链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运行服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需要实施电子化招标采购的企事业单位;智慧招采平台的终端用户包括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拍)人、评标(评审)专家等各方市场主体。智慧政务的客户主要包括数据局、政务办、行政审批局、城市运行中心、热线联动中心、政法委、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数字建筑G端客户主要是住建厅局以及下属的信息中心、科技处、质安处、市场监管处等部门;B端/C端客户包括建设方、各类施工企业(含水利、交通)、咨询机构、造价站/协会、财审/审计机构及相关的个人用户。
2、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聚焦智慧招采、智慧政务及数字建筑三大领域,为客户提供软件为核心的智慧化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包括专业化的软件平台、运营维护服务、智能化设备产品、智能化工程实施服务等。
在智慧招采领域,做交易主体综合服务商,为参与招标采购的各方主体提供高价值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智慧招采平台等软件,为政府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配套咨询规划、智能化设备、运行维护及智能工程施工等服务。同时,公司着力打造招采平台的持续运营业务模式,通过SaaS化的招采平台,向招标人、招标代理直接提供招标采购服务;为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各类工具软件、信息资源服务和线上线下技术支持服务。
在智慧政务领域,以促进地方政府数字化转型为目标,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为核心,以数字底座为基础,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数据要素产品更新迭代和应用场景创新,逐步开展政府数据治理分析、热线数据分析、政务服务智能导办、热线智能坐席等服务运营,拓展服务应用范围向区县延伸,深度探索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要素运营,构建“平台+应用+运营”的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
在数字建筑领域,以建筑业转型发展为目标,利用科技手段助力行业监管提质增效,为行业主管部门搭建一体化数字住建基础平台,融合CIM基础平台能力,实现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持续推动房屋安全监管整体解决方案;打造监管方、施工方、建设方数据互通、实时协同的数字建造产品,包括工程数字化监管平台、智慧工地应用平台、建设方项目管理平台;打造
数字造价产品,包括计价、算量软件、造价云平台等产品,提高建筑行业的数字化水平,同时配套智能硬件及智能化施工技术服务,形成数字建筑整体解决方案,并为不同主体提供包含指标、材价、清单、定额在内的数据+算法的云服务新业务模式。
(二)主要经营模式
1、软件平台销售模式1)政府类客户的销售模式:对于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领域中政府类客户,通常以招标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软件平台的采购。公司在销售软件平台时,会配套销售公司设计、定制的智能化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智能化工程施工服务,智能化设备产品与公司建设的软件平台无缝衔接,有助于软硬件一体地支持客户开展业务。
2)数字建筑领域中企业类客户的销售模式:公司向工程甲方、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工程审计等单位推广销售清单计价软件、BIM算量软件、项目管理平台、智慧工地应用平台等建筑行业软件,收取费用。公司建筑行业软件的销售以直销为主,销售团队灵活采用多种营销方式推广建筑软件产品,积极运用公司在智慧招采业务的优势,挖掘潜在客户。
2、平台运营服务模式
在智慧招采领域,公司为部分客户的招采平台提供持续运营服务,同时也自建自营SaaS化的第三方招采平台(“新点e交易”的SaaS化版)。平台运营中可按次向投标或招标方收取服务费用,同时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使用方提供电子招投标相关工具、招标资讯、移动CA认证和电子签章、在线培训、技术支持、产品解决方案并收取相关的费用。
在数字建筑领域,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工程领域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水平,降低建筑材料取样过程中篡改、造假的机会,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中,提供将取样与实体二维码绑定的相关产品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
在智慧政务领域,公司自建自营基于行业知识和AI能力的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按年/月订阅的持续运营服务,并收取费用。
3、软件维护服务模式
公司为软件平台的客户提供后续维护服务。公司的软件平台建设业务以政府客户为主,由于大型软件平台运维较为复杂,且政府客户对软件平台的稳定性和维护的及时性具有较高要求,因此及时响应,及时解决问题的服务能力对公司业务开展至关重要。公司设有交付服务部具体负责软件平台的后期维护服务,有明确的服务规范,通过远程咨询+巡检+报告三种方式保证服务质量。在产品运维期内,公司实施人员与客户保持沟通,每1-3个月会安排实施人员进行现场巡检,每季度/每年会为运维项目出具季度/年度维护报告,报告包括设备状况、系统运行情况、本期进行的维护事项等事宜。免费运维期结束后,客户依据需要与公司续签维护服务协议。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物料为各类解决方案所需的软硬件产品及服务。公司建立了《采购规范》管
理采购行为,并设立采购供应部负责公司采购的执行。
公司物料采购分为招标采购、协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三种方式。对于标准化的硬件产品,公司通过内部询价平台进行招标采购;对于智能硬件(ODM生产)等产品,公司与协议供应商按协议价进行采购;对于客户指定使用的某些硬件产品,公司执行单一来源采购。
5、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平台化、组件化、协同化、集成化的软件研发模式,并导入了科学高效的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
平台化:中央研究院研发统一的技术平台,各产品线在此之上打造产品平台,面向客户的项目开发团队只需要关注个性化业务并进行快速定制开发,通过技术平台和产品平台,大大缩短产品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产品可靠性,快速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组件化:把通用技术能力、业务能力组件化,由专业的团队进行组件的设计和开发,并通过接口服务实现组件模块之间的集成融合,提高整体开发效率和质量。
协同化:从需求分析、产品设计、架构设计、交互设计、前端开发、后端开发到技术支撑,有明确的专业分工和协作流程,优质、高效、敏捷地完成各项研发任务。
集成化:基础技术平台、各行业产品都遵循一致的技术规范和服务化架构体系,可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实现跨产品线的集成研发,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式服务。
IPD开发流程:从产品概念产生、产品设计、产品研发、产品上市,都有规范的流程和组织来支撑,并从产品设计阶段就开始构建产品质量、成本、竞争力等方面的优势,确保产品投资回报的实现。
从技术创新机制看,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和市场双轮驱动的理念,形成了体系化的技术创新模式,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技术创新战略管理,并与重点客户建立联合创新中心,明确匹配市场需求的技术研究方向;建立了中央研究院开展公司级的技术创新研究,各产品线也有专门的技术团队进行创新技术的落地应用和领域内的技术创新研究;同时公司还建立了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对技术创新成果和创新人才进行全方位的表彰和激励。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数字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巩固,已成为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4年8月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年)》显示,2023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持续扩大,规模达到53.9万亿元,占GDP比重提升至42.8%,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比重进一步优化,多地区数字经济的规模效应与范围效应加速显现,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具韧性的发展。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我国ICT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根据IDC预测,
2022-2025年中国直接数字化转型相关投资的CAGR(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18.9%,到2025年底,直接数字化转型相关投资占整体ICT投资(含第三平台技术)的比例预计将增长至51.5%。数据应用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与金融、制造、政务、医疗等垂直领域的融合更加紧密,各行业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
2024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继续保持稳健增长态势,行业规模持续扩大,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2024年软件业经济运行情况》,2024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37,276亿元,同比增长10.0%;行业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6,953亿元,同比增长8.7%。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IoT)、区块链、5G等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全球数字化变革浪潮涌现,各国深入推进数字化发展战略,数字时代的国际格局正在加速重塑。我国持续强化对软件产业的战略支持,多部门协同出台系列政策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1)智慧政务方面
近年来,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数据要素开发利用也进入了深度探索与实践的关键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强。2024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公共数据资源的供给力度,优化数据资源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数据开发利用框架,通过共享、开放、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数据优势。《意见》着力激发供数动力,从资源管理、授权实施及运营监督等多个维度为公共数据的商业化利用提供了法律和制度的双重保障,对数据资源发展提出目标要求:“重点行业、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到2030年,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充分发挥”。
2024年1月,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制定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促进数据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实现协同、复用和融合作用。
全国各省市也陆续出台数据要素相关规范和政策,如《江苏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四川关于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广西数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河南省“数据要素×”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北京市“数据要素×”实施方案(2024—2026年)》《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为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各地纷纷成立或挂牌省级数据局、数据交易所、数据集团,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政策号召,持续深耕数字政府领域,深化数据要素领域的相关探索与实践。依托自身核心优势,深化新兴数字技术与行业场景融合,积极参与开源生态建设,与合作伙伴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持续加强企业数据资源和数据资产管理,由内而外做好数据流通交易双循环,构建数据要素×行业应用典型案例。
2)智慧招采方面
202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发布,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政策举措,包括完善制度体系、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强协同高效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以及提升政策效能,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内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带来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同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对行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引领作用。
当前智慧招采行业数字化转型初见成果,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将对整个产业生态进行重塑。未来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推进和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智慧招采将加速向全要素、全链条、全周期的智能平台演进,持续释放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效能。
3)数字建筑方面
新技术引领建筑行业数字化变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提升整体信息化水平,是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也是促进城乡高质量转型发展、推动行业改革、优化结构、惠及民生的重要手段。2024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到2027年底,实现部、省、市三级“数字住建”工作平台高效联通;到2035年底,全面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成熟完备。同时明确“数字住建”按照“2+2+N+3”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构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政策标准保障体系“两大体系”,重点推进数字住房、数字工程、数字城市、数字村镇等“N大应用”,实现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大服务惠民“三大目标”。
(2)基本特点
公司所处的新兴软件开发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国家从制度、法规、政策等多个层面促进国内政府信息化软件及建筑行业信息化软件的发展。
公司作为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行业领域的应用软件平台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在国家十四五规划指引,软件产业、建筑业信息化发展态势下,空间广阔,在相关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进一步巩固了市场领先地位;与此同时,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不同层次的行业竞争参与者也越来越多,行业对技术服务提供商在业务理解和知识经验积累上、在技术创新和用户价值创新上的能力,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作为行业的重要参与者,公司将继续紧跟国家数字化发展战略,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坚持聚焦主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技术与行业场景融合、以客户价值为核心、推动产品与服务创新,从而赢得长期的竞争优势。
(3)主要技术门槛
1)技术壁垒
公司所在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进入需要一定技术层次。核心技术的积累和不断创新是推动招采、政务及建筑软件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
开发招采类软件,企业要掌握跨平台跨区域CA印章兼容互认、高并发电子标书解密、在线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智能围串标识别、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共享与见证、基于大模型技术的智能招标投标和辅助评标等专业技术;开发政务类软件,企业需要具有超大型高并发系统(如省市一体化平台)的架构规划和性能优化、软硬件(包括配套智能化终端设备)一体设计和交付、大数据智能分析和应用、大模型技术的领域化研究与场景化应用、全链信创适配和调优、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场景化AI落地应用、低代码快速开发、元宇宙技术、配置化快速交付等专业技术和能力;开发建筑类软件,企业需要具备建筑工程的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BIM快速建模和轻量化技术、CIM基础平台、三维图形几何算法库技术、二次开发脚本编译引擎、三维图形渲染引擎、智能CAD自动识别、建筑行业大数据治理和云服务、建筑行业大模型等专业技术,新增开发基于空间地理信息技术与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住建行业城市大数据的统一治理、融合及相关CIM+应用。这些技术要求对行业的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此外,应用软件开发(特别是大型应用软件平台开发)与底层技术开发的区别在于,应用软件的性能、可靠性、稳定性需要软件开发企业拥有大量的项目实施经验,大量的实施经验和标杆案例建设是应用软件开发企业积累核心技术最重要的途径、形成自身技术壁垒的最有效手段。
2)人才壁垒
软件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研发人员在人员构成中占有很大比例。招采、政务、建筑软件领域技术涉及面广,对行业人才提出了较高的综合素质要求。综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育不仅需要扎实的计算机知识,还需要长期的细分行业经验积累,企业参与竞争必须拥有大量的高综合素质人才作保障。新进入者想要吸引足够的行业人才,可能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才能达成目标。
3)经验壁垒
目前,我国主要的招采、政务及建筑软件企业均经过十余年以上的积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过长期行业经营、优质的服务、优良的产品品质逐步积累起行业经验、品牌和声誉;先进入者对招采、政务及建筑领域的业务规则、业务特征有深刻理解和经验积累,在其竞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用户基础、丰富的成功案例,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拥有稳定、忠诚的客户群体,而新进入者往往缺乏成功案例和行业经验,难以在短期内培养出稳定的客户群体。
另外,基于沟通和更换成本的考虑,招采、政务及建筑行业软件的下游客户一般会对软件厂商产生路径依赖,这种用户黏性使得客户不会轻易更换软件,市场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获得用户足够的信任。
4)运营体系壁垒
行业应用软件客户地域分布广泛,且很难通过产品的简单安装培训就达到用户满意的应用效果,需要长时间针对用户实际应用情况提供持续的技术服务。因此,软件厂商需要建立多层次的分布式运营体系,及时、有效地向客户提供持续服务和技术支持,运营体系和服务能力也是进入行业应用软件的重要壁垒。
面对大量的客户服务需求,如果靠传统的方式去建立这套运营服务体系,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力,有很大的管理难度。公司通过数字化手段和技术手段打造自动、高效的运维服务平台,提高维护服务质量;面向全国市场,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复用价值,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服务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5)品牌壁垒
在政务领域,由于政府行业管理的特点,各级政府部门对政策执行、标准规范、创新成果、工作绩效、行业影响力等都比较关注,在上述几个方面能够给政府部门用户带来价值的厂商,往往会积累比较好的口碑。例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积累长期行业经验并直接参与标准规范编制的厂商来说,就会有品牌优势。
通常而言,用户对优秀品牌具有忠诚度,而新进入者往往缺乏成功案例和品牌知名度,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因此,品牌效应对市场新进入者构成较强的行业壁垒。
6)资质壁垒
软件企业投标软件平台建设及开展增值服务需要各类资质,如ITSS、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此类资质的评定一般需要几年的时间,同时会对申请企业的行业经验、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察,资质的获取是主管部门和授权单位对企业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认可,需要长时间的积累。这对潜在竞争者进入本行业制造了严格的准入门槛。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智慧招采市场项目需求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企业采购部门的需求为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基本已经完成,随着以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AI+公共资源交易
将迎来全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企业招标采购业务由央企、大型国企逐步向大型民营企业,以及地方省属、市属中小型国企拓展业务,存在较大的空间。总体来看,公司在政府侧的市占率较高,是行业内主导者;企业侧目前参与者较多,市场集中度低,机会空间较大。
近年来,智慧政务软件市场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吸引众多软件企业的积极参与。在这一蓬勃发展的市场中,大型软件企业凭借其规模和技术优势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然而,由于政府部门需求的多样性和细分化,智慧政务软件市场形成了多个细分市场,每个细分市场都有其独特的领先企业。总体来看,新点软件、浪潮软件、数字政通等企业,它们根据各自的优势和市场定位,在智慧政务软件的不同细分领域内发挥着引领作用。
在数字建筑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数字建筑市场还处于早期成长阶段,建筑产业中信息化投入占比很低,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现阶段政府侧,各住建委(局)的信息化建设细分市场参与主体众多,市场集中度低,公司在该领域中具有一定优势;建筑企业信息化支出主要以购买计价软件为主,广联达在该领域中市占率较高,公司紧随其后。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慧招采
1)以标准化推动交易服务统一规范
标准化建设是行业规范发展的根基。通过构建覆盖交易流程、制度管理、文件模板、评审规则的全周期标准体系,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流程碎片化、规则差异化的问题,促进交易活动的规范化、高效化,优化见证服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服务、信息聚合共享服务、场地服务、专家抽取服务、辅助监管服务、辅助决策服务、档案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保障行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成功。
2)以跨区域协作促进行业整合共享
跨区域协作有效打破了行政藩篱,形成资源要素的乘数效应。一方面,加快推动移动CA互认共享,通过建立统一的认证标准和互认机制,助力打破时间地域限制,实现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移动CA互认,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有效利用,弥补地区资源差异。另一方面,通过推动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促进优质专家资源共享,实现项目信息、交易主体信用信息、评标评审专家信息等资源的互联共享,提高评标效率和公正性,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全面、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3)以市场化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市场化改革充分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释放了行业发展活力。按照交易系统建设运营主体市场化的路径实施,明确交易系统“谁使用,谁付费”的市场化运行模式和技术服务费收取的合法性。市场化为交易系统提供良性竞争环境,为持续创新提供土壤,专业化、集约化为交易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4)以智慧化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智慧化监管构建了多维立体防控体系,有效提升监管的效能。如区块链存证技术的应用使交易数据篡改风险归零,AI异常行为识别系统实时捕捉围标串标特征。同时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信息监管手段,对异常招标文件进行重点审核,利用多元数据为各类交易主体精准画像,强化覆盖全网的违法违规信息数字化收集和风险处置,为司法、审计等部门开设监管通道,共同建立立体、开放、协同的数字化监管网络,促进招采市场规范运行,有序竞争。
5)以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赋能促进行业深化改革
AI大模型等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加速了行业底层逻辑的重构。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不仅重塑传统招采业务模式,更在生态重构、价值创造等维度推动行业深化改革,形成“技术突破-流程再造-规则重建”的螺旋上升效应。智能评审推动评标过程从“人治”向“数治”转型;风险预警将传统“事后稽查”转变为“事中阻断+事后稽查”,重塑市场监管的时空维度;AI驱动需求预测,提前预判项目物资量价变化,推动供应链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协同”,重构建筑市场“采购-生产-施工”的价值链条;通过AI智能编写标书,显著提升企业效率,促进释放市场竞争活力。
(2)智慧政务
在数字政府领域,新技术如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得到广泛应用,推动了数字政府建设进入快车道;新产业围绕数字政府产业链不断延伸,形成了包括硬件、软件、系统集成、服务等多个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新业态以政务服务新模式不断涌现为特点,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创新实践,提高了政府履职的数字化水平;新模式则从项目型建设向服务、知识运营转变,注重长期的技术支持和运维保障。未来,新技术融合与创新、服务升级与创新、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以及生态化建设与合作共赢将成为数字政府领域的重要发展趋势。
1)一网通办方面
“能办”向“好办、易办、智办”转变,基础能力建设向业务场景深化方向转变。报告期内,重点探索政府智能化、成效服务运营,持续创新落地AI大模型+数字人的技术应用等一系列产品,沉淀形成“平台+应用+运营”的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助力政府管理与民生服务智能化。
2)一网统管方面
报告期内,在城市治理方面,重点围绕城市治理智能化、数据化创新,推动城市治理数据服务化。通过从“工单-现象-民意”数据挖掘路径,构建民情预警、民意问数和民意快查的社会治理民意洞察平台;基于风险预警模型、场景快速构建能力和监管资产沉淀,研发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在政务热线方面,重点围绕智能云服务模式,通过大模型+数据+运营,实现新技术与业务融合提效。
3)一网协同方面
各地政府以互联网思维创新政府内部办公模式,基于信创环境下打造各地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解决政府跨部门协同和移动办公能力普遍缺乏的问题,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共性办公应用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在保障传统协同办公平台业务的同
时,持续加大在专项细分应用、智能化办公方面的投入。
4)数据要素方面报告期内,在数据要素的政策背景下,对传统产品和解决方案进行转型,将原来供给侧平台建设转为政务数据运营实现高质量数据供给,对供给侧产品转为开发流通利用侧新产品和解决方案,同时再利用平台面向行业客户开发新的解决方案。
(3)数字建筑云技术为数字建筑领域带来革新,通过云计算降低信息化成本,简化操作体验,并提供数据积累和应用。低代码平台提升应用开发效率,实现多端适配。数字孪生技术推动建筑科技转型升级,实现精准映射和智能干预。AI、物联网等技术赋能数字建筑,实现智能化监控和预警,助力建筑领域数字化转型。
1)云技术推动数字建筑步伐云计算的成熟为数字建筑带来了新的机遇。政府和建筑企业可以利用云计算技术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及设施运行监控等应用。云平台由数字建筑提供商搭建,向使用方提供SaaS级别的服务,降低建筑企业的信息化成本。同时,采用云平台可以降低用户推广应用过程安装部署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改善用户操作体验。
云平台可以通过云端数据存储和分析帮助企业进行数据积累和应用;通过智能化的云组价、批量载价,帮助用户简化清单编制,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共享工地动态指标帮助政府部门精准、高效治理。云平台的私有云在安全高效存储图、模、文档的同时,也提供版本管理、日志审计、删除找回、网内共享等功能。
2)低代码平台提供了多场景可视化设计器引擎
用户通过在线拖拉拽方式,就能完成页面的设计工作;提供设计器组件,可以基于PC设计成果,自动转换为移动样式,实现一次设计,多端联动适配的效果,减轻了设计人员的工作量,提升了应用开发效率。低代码平台可应用于可视化大屏、数字看板(中屏)、移动数字驾驶舱(小屏)等场景。目前,此技术应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平台的数据3.0上报功能场景,通过可视化拖拽方式实现了页面的快速搭建,大幅降低了开发工作量。
3)数字孪生技术推动建筑科技转型升级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我国建筑业工业化、信息化水平较低,生产方式粗放、劳动效率不高、能源资源消耗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建筑业与信息技术、节能技术融合不够,迫切需要数字孪生、IOT等技术来实现转型升级,构建“数字孪生建筑”。
“数字孪生建筑”是将数字孪生使能技术应用于建筑科技,利用物理建筑模型,使用传感器全方位获取数据的仿真过程,在虚拟空间完成映射,以反映相对应的实体建筑的全生命周期过程,具有“精准映射、虚实交互、软件定义、智能干预”四大特点。在设计阶段,利用数字孪生技术,还原设计方案周边环境,充分考虑设计方案和已有环境的相互影响因子,方便设计人员及时针对缺陷进行优化,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在施工阶段,利用数字孪生技术将施工方案和计划进行模拟,
分析进度计划的合理性,方便主管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管控;在运营维护阶段,基于设计、施工、装配过程中留存数据生成的建筑三维模型,结合建筑内外部各类传感器、监控设备采集的建筑环境数据、设备运行数据等,开展智能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建筑寿命、设备健康等问题进行预测预警,便于主管人员及时处理。
4)AI、物联网等新技术赋能数字建筑云计算的深入发展、物联网的爆炸性增长、AI大模型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建筑领域从机电管理逐步向数字化、智慧化发展。目前,建筑领域仍面临一些挑战,如数据分散、系统割裂、标准不统一、应用场景智能化不够深入等,大数据、AI大模型、物联网等技术的广泛深入应用,将对数字建筑智能化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大数据技术在建设行业的深度应用,为破解数据分散、系统割裂等痛点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通过构建统一数据底座,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市政设施等全生命周期数据,实现跨层级、跨领域的信息互通共享,赋能行业监管模式创新,推动业务协同。
AI大模型技术在建设行业中正引发深度变革。通过构建AI智慧监管平台,可实现工地、项目、区域、主体等多层级、多维度高效智能监管;通过深度学习历史数据与实时市场动态,可显著提升成本预测精度与资源配置效率。
通过工程物联网平台接入深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临边防护等物联网设备,实现预警数据下发与传输,依托智能感知设备,实现对工地各个区域的全方位24小时全天候实时监控,帮助工作人员及时调阅现场视频,了解实时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在城市安全领域通过多样化的IOT监测设备,全天候监测管网、厂站等重点区域安全,以“物联值守”替代“人力值守”,实现问题的实时预警提醒,帮助主管部门尽快发现解决安全问题。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聚焦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三大板块业务,不断将新的技术引入,与行业需求结合,形成了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核心技术解决方案。
长期的行业聚焦和技术研发,公司积累了不见面交易支撑、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国产化BIM、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及大模型等方面的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在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实现行业用户的价值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表:
序号 | 核心技术大类 | 具体核心技术 | 技术先进性 |
1 | 不见面交易支撑技术 | 招标文件范本快速电子化技术 | 基于可动态维护的素材库和低代码技术,无代码方式实现招标范本电子化,自动生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开评标系统所需的配置信息并快速上线应用,极大提高二次开发交付效率。 |
2 | 基于数字容器的移动多CA兼容互认技术 | 采用安全数字容器技术,独立内核构建的数字证书安全运行环境,实现对CA数字证书的分割存储;采用多CA兼容技术,实现对不同厂商的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投标人使用手机即可完成CA证书登录、签名、签章、加解密等操作。 |
序号 | 核心技术大类 | 具体核心技术 | 技术先进性 |
3 | 在线并行电子签章技术 | 通过文件切片、分段传输、异步合并等技术,实现大文件快签快打开,极大改善多评委同时在线签章的用户体验;支持国产化环境,支持骑缝、多页、批量和关键字盖章等多种签章模式。 | |
4 | 基于密钥流生成器的敏感信息保密技术 | 利用密钥流快速生成器,在短时间内生成多个随机密钥;采用快速高强度加密算法对投标人名单、专家名单等各类敏感信息生成和交换过程中的数据流进行加密保护,保障数据存储和数据传输安全。 | |
5 | 基于分布式多线程的高并发开标解密技术 | 基于文件存储、缓存、数据库和计算的多级分布式架构;支持高并发压力下的云资源动态调度;采用多线程技术,将CPU调度能力最大化,支撑高并发投标文件解密。 | |
6 | 招标采购基础可信链技术 | 基于区块链实现跨平台的招标采购信息共享、可信见证;接入方支持共识节点和轻节点;使用国密算法,对提交交易、背书签名和验证、生成区块和TLS加解密,密钥支持托管和非托管的保存方式;在统一的基础链上实现不同区域联盟的自动化、流程化组链。 | |
7 | 专家系统全过程零信任加密技术 | 基于国密标准硬件实现方案,提供各种性能的、多任务并行处理的密码运算,可以满足应用系统数据的签名/验证、加密/解密的要求,保证传输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提供安全、完善的密钥管理机制。 | |
8 | 智能评标循例评审技术 | 基于区块链共建共享的技术原理,保证数据可信任,采用原子公式解析评审依据,融入置信度机制打造出智慧招采的置信度体系,奠定了自动化机器化评标的基础,提高评标活动效率,控制评委自由裁量权 | |
9 | 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技术 | 智能围串标识别算法模型 | 基于交易大数据,建立围标串标智能检测算法模型,可动态配置冒烟指数,对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四者关系智能分析,及时发现串通投标线索并预警。 |
10 | 轻量化数据仓库建设技术 | 基于StarRocks的高性能数据存取能力,依赖Spark分布式计算能力,将数据治理能力从Hive数仓迁移到Spark,降低客户建设数仓的基础设施成本。 | |
11 | 可视化数据分析建模技术 | 基于大数据算法组件和场景化业务分析算法,提供在线拖拽式、流程化建模的能力;AI算法与数据处理算法统一编排;支持建模在线调试;共享缓存结合Java进程唤醒技术,对内存和流量进行灵活控制。 | |
12 | 智能金融风控算法模型 | 基于政务大数据,开发了智能化的金融风险评估算法模型,利用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通过数据样本特征筛选与提取,构建高效的评分卡模型。同时采用多任务式机器学习算法对模型进行优化和迭代,以进一步提高准确性和可靠性。通过该模型计算的金融风险评估结果为金融机构提供了重要的决策支持。 | |
13 | 负面清单检测模型 | 基于大模型技术进行文档关键要素提取,并通过知识图谱,多模式匹配算法等技术搭建负面清单检测模型,并通过迭代流程不断积累和扩充模型能力,提升识别精度、广度,快速精准地识别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 | |
14 | 基于图像特征识别比对的混凝土防调换方法 | 通过对混凝土试块前后检测图片自动化分析对比,结合取样、见证点位置一致性自动化比对和二维码内容比对,实现试块防伪的自动核验,保障送检样品数据真实有效性。 | |
15 | 多源异构实时数据处理技术 | 在不影响数据源使用的前提下,实现对数据的实时采集和秒级传输;实现实时数据的流式治理,并满足窗口期内的实时分析指标计算和预警。 | |
16 | 人工智能及大模型技术 | 基于大模型的社会治理事件与热点分析技术 | 基于大模型创新技术发现海量工单背后的市民关注热点、突发性事件、苗头性事件;通过主体信息提取、数据聚合、标题生成等核心技术识别事件,为社会治理决策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并能与时间、地域维度关联。 |
17 | 基于大模型的政务数字人技术 | 基于融合专业领域知识、数据的政务行业大模型创新技术,实现情感识别、要素抽取、文本摘要和逻辑推理等能力,打造政务数字人,实现智能化、虚拟化服务咨询、事项办理等多个业务场景应用。 | |
18 | 基于AI大模型的快速云组价技术 | 采用多套算法叠加,将组价思路抽象成思维导图,并通过大数据算法和AI大模型技术的组合应用实现快速组价。在通用大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的清单语料进行知识抽取、学习,进而形成了领域大模型,有效提高了匹配准确率;可根据区域业务规则的差异,自由配置算法并组合应用,实现快速精准个性化。 | |
19 | 行业大模型技术 | 在行业知识计算平台的能力基础上,基于通用大模型和交易、政务和住建等行业数据,综合应用预训练、微调、RAG等技术,构建行业大模型,支撑交易智能招标投标评标、工程智能云组价、政务服务数字人等诸多应用场景的智能化。 | |
20 | 智能Agent框架技术 | 整合大模型和其他AI技术、知识库、可视化编排、服务调度等技术,构建了集感知、决策、执行和学习为一体的智能Agent技术框架,可实现AI大模型能力在应用场景下的快速落地。 | |
21 | 面向垂直领域大模型预训练的数据智能配比技术及自适应优化方 | 通过构建动态数据配比评分机制,实时评估下游任务的适配性,并基于智能调控算法优化数据投喂策略,实现高效的二次预训练收敛。采用自适应数据蒸馏、多层次特征加权、跨模态知识融合等核心技术,使大模型在行业特定任务中的泛化能力与收敛速度大幅提升。同时,系统集成强化学习优化框架,结合业务需求动态调整数据构成比例,确保模型预训练过程与 |
序号 | 核心技术大类 | 具体核心技术 | 技术先进性 |
法 | 实际业务场景的高效对齐。相比传统静态配比方法,本技术突破了数据投喂单一固定的局限,实现了数据-任务协同演进,显著提高了预训练模型的业务适配度、训练效率及推理精度,为行业大模型的智能进化提供了前沿支撑。 | ||
22 | 基于智能范本推荐的大模型驱动招标文件自动生成技术 | 结合行业标准与业务需求,构建智能化招标文件生成系统,突破传统模板填充方式的局限。通过大模型深度学习历史招标文件,提取通用结构与关键字段,并结合语义理解与规则推理,实现精准的范本推荐和智能字段补全。系统采用动态知识图谱构建技术,结合上下文语境分析,自动推荐最优招标条款,并通过交互式优化策略提升文本生成的准确性与合规性。相比传统人工编辑或静态模板匹配方式,大幅降低了文书编制的工作量,提高了招标文件的专业性、一致性和生成效率,为智能招采提供了高效、精准的技术支撑。 | |
23 | 国产化BIM技术 | BIM轻量化与渲染技术 | 自研的BIM轻量化与渲染引擎,支持主流与国产BIM模型的轻量化解析与渲染。进一步丰富了配置能力,以满足快速二次开发阶段的多样化场景适配。 |
24 | 桌面三维图形平台技术 | 三维图形几何算法库提供全部几何相关的数据结构和算法;三维图形渲染引擎能够实时进行三维模型渲染,针对建模交互特征优化渲染流程以提升整体渲染帧数,采用色调映射技术提升颜色对比度;CAD识别技术能够高效识别出工程图纸中的各种构件;自主研发的国产替代技术,无须安装第三方图形平台。 | |
25 | 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技术 | 智能设备运维管理相关算法技术 | 保障大数量、广布点的终端设备连续可用,通过实时监测数据,自动发现、解决问题;基于SVM的异常检测算法,自动预测各外设模块正常运行时长阈值,提前通过重启或断电模拟插拔规避问题发生;基于广播路由算法,对同一网络交换设备下的安卓设备发送加密信息,完成设备的自动配置变更,满足大批量终端设备的自动化运维要求;室内轨迹定位自动纠偏算法,对评标区专家的活动路线不准确问题进行算法纠偏,输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轨迹数据。 |
26 | 智能胸牌技术 | 采用嵌入式架构,通过胸牌实现专家定位、定向语音采集和自动上报,解决了评标专家言论监控难的痛点难点。对评标区人员的语音、行为、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跟踪、可回溯。 | |
27 | 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技术 | 应用风险自动检测与防护技术 | 通过插件式代码扫描引擎动态扩充规则,对应用源码进行检测,识别不规范代码、安全漏洞及隐含风险;利用机器学习聚合技术,分析异常提炼规则;基于云端风险规则库,实现统一运维监控;机器学习算法识别用户行为风险,智能匹配异常行为并预警、阻断。 |
28 | 通用安全防护组件技术 | 采用过滤器拦截网络请求,检测是否存在各类注入、上传和代码执行的关键字,自动完成安全风险攻击的拦截,极大提升应用安全防护的效率。 | |
29 | 低代码应用快速开发技术 | 提供应用快速构建的平台,支持低代码甚至无代码开发模式;前端适配多种主流框架,后端自研高效DTO技术,持久层提供线程级别的数据库事务自动处理,减少研发成本和出错率;丰富的低代码可视化设计组件:大中小屏、表单、列表、报表、工作流、数据表等设计器,用户通过在线拖拉拽方式,就能完成开发工作;一次设计,多端复用,基于PC的设计成果,能够自动转换为移动样式;强大的接口引擎,提供接口的在线设计、开发、调试、编排、发布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支持多租户数据隔离,基于平台构建的应用天然支持SaaS云化。 | |
30 | 组件化移动多端应用开发技术 | 采用移动应用组件化和分层架构模型,提供移动应用的开发底座,发布基于底座的通用界面的定制标准。应用SPI技术增强了组件自动装配和动态替换功能,增加了运行时类加载的灵活性和扩展性,支持功能组件即插即用;小程序组件升级,全面提升跨平台兼容性,实现"一次开发,多端运行",提供丰富的API支持各种原生功能。 | |
31 | 移动远程共享与控制技术 | 打通了移动端到端的流数据传输,实现屏幕共享、音视频实时通话功能。打通结构化数据传输,实现远程控制、共享白板与文件传输等功能,并支持NAT网络穿透。 | |
32 | 高并发数据库安全访问技术 | 适配各类主流数据库以及国产数据库的ORM映射框架;支持读写分离,通过合理的业务识别和拆分,实现查询和增删改操作自动分流;支持分库分表,通过特定条件字段,实现分表自动创建,数据自动迁移,数据访问自动路由和合并;支持安全访问控制,提供两种数据授权模型:基于RBAC的权限模型、以及基于数据分类分级的权限模型,以满足不同业务场景、不同安全等级需求。基于元数据配置的安全规则,能够实现数据自动入库加密,出库解密的功能,同时支持脱敏、不可逆加密、防篡改等数据安全功能。 | |
33 | 智能网关技术 | 通过网关实时采集API调用日志,利用流式计算引擎做零延迟分析,识别API调用异常情况,从而智能控制网关进行限流、限频、熔断、缓存、灰度扩容等操作;通过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算法,研判突发事件、网络攻击、数据偷盗等行为,实现预测与告警,提升网关的风险预知能力;通过加解密、签名、身份认证、黑白名单、脱敏等网关运维措施,保障API传输数据的安全性。 | |
34 | 集成开发平台DevOps | 自研一体化研发运维平台,打通软件研发需求、计划、代码、开发、测试、发布、运维、监控的全流程,支撑应用持续顺畅高质量交付;支持Scrum敏捷研发、产品化研发交付的多种流程;提供装配式流水线,按项目需求对产品组件进行灵活组装、自动打包、部署、集成测试;按质量红线标准建立自动化质量门禁,自动扫描代码,识别漏洞风险,采用插件技术动态扩充扫描规则;创新打造项目远程交付管道技术,实现安全可靠的应用远程自动更新维护;提供可视化运维监控中心,实时感知各类应用、中间件、服务器的运行状况,及时预警、快 |
序号 | 核心技术大类 | 具体核心技术 | 技术先进性 |
速定位,支撑高效运维管理。 | |||
35 | EpointRASP实时应用自我防护系统 | 通过字节码解析技术嵌入应用程序实现自我防御,不依赖外部流量监测而直接监控内部安全事件,减少误报。能即时防御包括内网攻击在内的威胁,且无需修改现有代码,降低修复成本。安装简单,维护成本低。通过云端统一下发规则快速响应安全事件,标准化项目防御。 | |
36 | 数字孪生 | EPCIM开发平台 | 面向CIM领域的自研三维GIS开发平台,封装多种主流GIS引擎API,提供空间分析与仿真能力,空间特效和全息展示能力,集成各类业务空间算法。可满足CIM+应用、城市可视化等业务的快速开发需要。 |
37 | CAD落图技术 | 基于自研的BIM轻量化引擎,提供在国产化环境下对DWG图纸中用地红线及建筑轮廓的识别与导出能力,实现在GIS场景中的坐标统一与落地展示。通过将图纸的精细设计数据与GIS的广域空间数据结合,实现更精准的空间数据整合,辅助用户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及体验,提升项目建设效率。 |
报告期内,公司在核心技术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聚焦于大模型技术、低代码开发、智能交互平台、国产化技术适配、BIM技术创新以及系统优化等方面的核心技术进行了持续的研究和开发。
(1)发布了基于组件化模式的Web框架F9.5.3,支持VUE、React等多种前端技术栈能力,升级SpringCloud组件,解决了低版本的兼容性问题,并实现了与HuaweiServiceStage和腾讯TSF的全面适配,确保微服务平台能够无缝集成。
(2)发布了基于鸿蒙NEXT系统的移动开发框架,支持华为推送、百度地图等三方组件的适配,实现了党政通、标证通等APP的全面适配,并在生态中成功落地。成为鸿蒙生态中的ISV服务商,并荣获华为先锋创新奖。
(3)元宇宙与三维可视化技术方面,通过WebGL技术,实现了实时视频流场景投射,并结合三维GIS场景优化,增强了沉浸式交互体验,应用于多个政务和交易项目,提升了用户体验。
(4)发布交易行业大模型1.0,在标书解析、标书改写、智能客服、智能评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在多个交易项目中落地应用。
(5)发布政务行业大模型1.0,在智能导办、智能客服、热线智能坐席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在多个项目中落地应用。
(6)发布造价行业大模型1.0,为用户提供全自动组价的能力,准确率超同行水平,并已上线投产使用。
(7)发布了智能体Agent平台2.0,提升了Agent的编排设计与易用性,集成了RAG和GraphRAG技术,增强了自然语言处理和信息生成能力,支持与多业务系统深度融合,并在多个项目中落地应用;同时对接了DeepSeek等国产大模型,支持各类行业应用。
(8)公司围绕数字住建建设,基于城市CIM数字底座,整合多种数据打造“一张图”模式,实现从城市级到单体建筑级别的统一管理与数据共享。通过三维BIM和二维CAD落图技术,精确地将建筑信息与空间地理数据结合,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房屋沉降分析等CIM+应用,提升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数字化管理水平。
(9)智慧工地应用平台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串联工地现场智能设备与各环节业务应用,实现设备与业务的统一管理。平台支持数据实时传输与多设备、多应用集成,日均处理数百万条数据;支持多协议热插拔,并通过内置数据上报入口实现跨地区监管与实时数据上报。
(10)通过架构重构,造价软件实现了全方位的复用,为大范围国产化适配提供了平滑迁移的基础。目前,国产化版本已完成在龙芯、飞腾、鲲鹏等国产芯片及UOS、麒麟等国产操作系统上的适配,保持与V11版本一致的功能和性能,并已通过龙芯和华为鲲鹏社区认证。通过架构优化,软件在减少代码量的同时,简化了前端界面适配,确保了快速迁移和高效开发。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在不见面交易支撑、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人工智能及大模型、国产化BIM、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应用快速开发支撑等技术方面,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21项,获得授权15项;申请外观设计专利18项,获得授权5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1 | 15 | 157 | 53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0 | 7 | 4 |
外观设计专利 | 18 | 5 | 102 | 82 |
软件著作权 | 117 | 120 | 1,011 | 997 |
合计 | 158 | 140 | 1,277 | 1,136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55,442,975.77 | 513,095,175.61 | -11.2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455,442,975.77 | 513,095,175.61 | -11.2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1.22 | 21.02 | 增加0.2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增加0.0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 | 20,968.65 | 2,512.72 | 18,114.87 | 已结项 | 为公司构建下一代研发框架底座,公司各产品线软件产品将都以该底座作为基础进行研发。同时,将多年来总结出的“平台化”开发理念进行拓展延伸,在框架平台中沉淀更多的通用研发组件和工具,优化基于框架的产品研发和二次开发模式,全面提升技术水平,大幅度降低产品研发和项目交付的成本。 | 选用JAVA技术路线,引入拖拉化、配置化能力,实现的低代码开发平台,可实现各类表单、流程、统计、分析等应用;自研缓存、异步通讯、服务治理、鉴权、微服务等核心技术实现稳定、灵活、支持海量数据的底层开发平台。 | 公司所有产品条线的研发基座,基于该研发基座,可以快速构造上层产品应用,平台不断吸纳新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隐私计算等,让上层应用更便捷地应用这些能力,可以极大的提升开发效率,也不乏先进性、稳定性。 |
2 | 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 20,013.94 | 4,492.10 | 16,529.09 | 已结项 | 全面建立智能化硬件设备的外观设计、结构设计、硬件设计、样品打样等设计研发能力,打造智能化设备自主设计研发能力和品控能力。同时,通过深入推进智能化设备应用,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在智慧招采领域,研发下一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适配的智能化设备解决方案,通过持续研发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方面的专用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打造全流程的智慧交易应用,实现全流程的自助化。在智慧政务领域,打造智能化、自助化政务服务,通过持续研发各类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打造全流程的便捷办、智能办、自助办,通过改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服务终端和无人值守工作台等智能化设备,通过智能化设备的深入应用,打造分布式的泛政务服务体系。在数字建筑领域,通过工地专用智能设备打造联合监管的智慧工地。 | 研发满足分析和研判大厅行为分析的图像识别技术;采用满足设备智能交互的物联网技术;自研epointAM网关服务,满足各类终端设备统一用户权限管理和API服务注册。 | 应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智能化、数字化场地管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为办事群众提供智能化软硬件服务的应用场景,应用于24小时自助服务区、村社区、园区、商场等场所部署综合自助服务终端的应用场景,提供综合自助服务终端硬件和软件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 |
3 | “聚通 | 18,018.88 | 1,601 | 13,20 | 已结 | 依托政务云平台搭建集目录编制、数据归集、数 | 采用Hadoop平台技术承担 | 主要应用于政府部门对数据的聚通用,能 |
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 | .95 | 6.18 | 项 | 据治理、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统一的“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向政务大数据平台迁移集聚,构建形成以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和各类主题数据库的大数据资源中心,并基于政府管理、服务、监管、决策等各类业务场景需求为导向,针对性研发各种新的数据服务产品,以数据支撑政府行政效能的提升,以数据驱动政府业务模式的变革。 | 海量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分布式计算、非关系型处理。同时充分整合利用Hadoop平台本身的分类、聚类算法组件、分析挖掘组件,结合各种数据开发封装满足各种业务需求的通用、专用服务组件,如行为分析组件、兴趣分析组件、关键词分析组件等,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够梳理政府信息资源,构建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并形成目录动态管理机制;逐步扩大政府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范围,实现政府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全面接入;通过对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的加工,形成各类高价值的数据库;制定信息资源相关标准规范、安全规范,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应用、数据开放、大数据应用的落地推广。 | ||
4 | 行业大模型及数据要素运营平台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 16,248.20 | 2,681.45 | 2,681.45 | 研发中 | 公司致力于通过新技术趋势巩固核心技术壁垒,并提升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专注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底层技术的研发,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数据和经验。自主研发高精度、高适配性的行业大模型,确保其深刻反映行业特点,提供精准智能化解决方案,并推动公司核心研发平台能力提升。公司将基于行业大模型,对主营业务产品进行全面优化和重构,实现智能化的跨越式提升。在交易领域,通过大模型技术提升智能招投标解决方案的效率;在政务领域,通过大模型技术重构政务大脑,全面升级智能化能力;在建筑领域,通过大模型技术实现成本管控、辅助设计、安全施工和智能监管等能力的提升。同时在研发方面,也将会用大模型提升研发效率。此外,将构建数据要素管理、交易平台,为大模型数据提供有力的支撑。 | 公司将实现大模型二预训练、指令微调相关的技术,并自研Agent技术,结合人工智能平台,统一向上提供各类智能化能力。 | 在当前以ChatGPT为代表的AGI技术热潮和国家政策支持的背景下,我司开展的行业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前景广阔。项目旨在利用公司积累的丰富行业数据,结合先进的大模型技术,打造适用于行业特性的行业大模型,为各类智能应用提供解决方案。此举不仅能够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还能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此外,数据要素运营平台与场景开发项目将构建强大的数据运营平台,开发多样化的数据应用场景,以满足市场需求。通过此平台,公司能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内部高价值数据,挖掘数据价值,增强客户体验,推动业务增长。在国家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推动下,公司将有机会在技术创新、业务拓展和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大的优势,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实现高质量发展。 |
合计 | / | 75,249.67 | 11,288.22 | 50,531.59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142 | 2,37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4.2 | 35.40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3,855.20 | 47,936.3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9.41 | 20.4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68 |
本科 | 1,936 |
专科 | 137 |
高中及以下 | 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8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19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公司研发团队在智慧政务、智慧招采、数字建筑领域有20余年的研发经验,目前拥有2,100余名研发人员。
公司拥有独具特色的研发模式和技术创新机制。公司采用平台化、协同化、集成化的软件研发模式,并导入科学高效的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公司内设有中央研究院,中央研究院研发统一的技术平台,各产品线在此之上打造产品平台,具体项目的开发团队通过技术平台和产品平
台的加持可以大大缩短产品研发周期。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创新人才。
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行业的软件涉及到很多关键技术,公司重点针对WEB和移动应用的快速开发、PaaS应用支撑平台、一体化运维监控、大数据治理和智能分析、不见面交易、BIM国产化技术等多项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和开发,并取得了丰硕的技术成果。
公司大规模的研发团队与研发投入、完善的三级研发体系、丰富的核心技术共同构建了公司的技术竞争壁垒。
2、专业化项目快速交付和管理优势
公司在所处领域积累了大量的项目交付经验,编制了各类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交付实施指南,用以规范项目从立项到运维各环节的工作,并为项目实施交付人员提供各类模板、参考资料、工具以及方法论指导,保障大型项目的快速交付。公司还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打造了统一的知识库平台,将行业标准规范、各地经验做法、项目亮点特色、常见问题处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归集、管理和应用,可以有力地支撑项目团队快速推进项目。
公司拥有超过2,000人的专业化实施交付团队,建立起分公司本地交付团队、区域交付资源中心和总部远程交付中心三位一体的协同交付机制,有效保障项目交付的效率和质量。
公司已建立整体质量运营体系,实现了各项业务流程的IT化。公司自建的统一项目管理平台可对项目的预算费用、动态信息、需求任务、计划进度、投诉反馈、绩效评估等信息进行全程系统监管。
3、销售网络优势
公司陆续在合肥、沈阳、郑州、长沙、重庆设立了5大区域总部,苏州、成都设有2大资源中心,北京、上海、广州、沈阳、长沙、杭州等地成立23大区域分公司,并设立了建筑企业、数字建设、数字工地、交易云服务等12大条线分公司,拥有销售人员1,400多人,基本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除港澳台)销售与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公司采用“客户经理+方案行销+交付”的铁三角营销模式,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的需求和痛点,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将公司技术能力和客户信息化发展战略进行对标,有效提高了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和粘性。公司还与战略级客户进行联合创新,不断探索如何将公司的新技术应用在行业新的业务需求中,不断输出新的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给客户持续创造价值,引领行业发展。
4、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具备以软件平台为核心,软硬件一体,前期咨询、中期集成、后期运维,全方位满足客户信息化需求的能力。公司多年来骨干人员保持稳定,既确保了售后服务的质量,又为提高客户的满意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软件系统的稳定性对客户来说极其重要,同时,一旦业务需求变化,已上线的系统必须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对此,公司建立了专业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来确保运维阶段的快速响应及优质服
务。公司自主研发的运维管理和服务平台可对运行中的客户软件系统的稳定性、性能、安全等进行自动化实时监控,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依靠“驻场维护+统一呼叫中心+运维支撑中心”的“三合一”立体服务团队,公司得以高效应对售后服务中的各类问题,并通过运维服务平台对软件问题进行受理登记、任务分配、任务处置、监督回访的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快速解决系统运行中的各类问题,敏捷应对客户的各类服务需求。
5、客户资源与行业经验优势公司聚焦核心业务方向,对行业有着非常透彻的理解,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大量客户资源。多年的行业积累和全国范围的项目实践帮助公司在满足客户信息化需求的过程中,动态地理解细分行业的特点及需求,提高了公司竞争力。
6、品牌优势公司在软件开发、实施方面通过了多个国际标准体系的认证,包括获得CMMIL5认证评估、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定、ISO27001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等证书,并获“中国软件诚信示范企业”、“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等奖项。
公司还多次参加“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中国电子政务论坛”、“数字政府论坛”、“住建部工改项目研讨会”等重量级行业会议,并在相应分论坛上作专题发言,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在智慧招采领域市占率较高;在政务大数据、政务服务等智慧政务细分领域完成了大量省级项目和标杆项目;在建筑软件市场凭借强大的投标服务功能拥有大量忠实用户。
公司的产品服务能力、精准市场营销、知名标杆案例、高市场占有率使新点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迭代风险
行业的发展趋势表现为云计算、云储存的运用程度日益加深,AI技术开始运用于智能审批、卷宗分析等领域。如公司不能准确及时地预测和把握智慧招采、智慧政务及数字建筑领域的发展
趋势,对技术路线做出合理安排或转型,在平台研究与项目实施上形成快速互动与良性循环,将可能会延缓公司在关键技术和关键应用上的研究开发进度,导致公司面临被竞争对手赶超,或者技术落后的风险。
2、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软件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为45,544.3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1.22%,发生的研发费用直接影响公司当年的净利润水平。公司会对一些新技术进行预研,待技术成熟后应用至产品中,然而由于新技术的发展趋势及研发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目前公司行业内竞争对手较多,既包括大型软件业上市公司,也包括小型地方性软件定制企业。未来,随着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的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与行业内具有技术、品牌、人才和资金优势的厂商之间的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
2、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引起股价波动风险公司客户多为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受该类客户的采购周期影响,这些用户大多在上半年对全年的投资和采购进行规划、招标,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再进行项目验收和项目结算。因此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实现,上半年收入占比较低,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第四季度为政府客户及企事业单位的验收高峰期,也是收入确认的主要期间,公司业绩季节性波动明显。未来在宏观经济环境、外部竞争环境、原材料与人工成本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影响下,公司将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3、新业务投入风险公司依照发展战略及面临的市场形势,今年将继续保持新业务的投入力度。新业务的投入会相应增加公司经营成本,如遭遇重大市场环境变化,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投资目标。
公司将通过跟踪新业务市场发展趋势,定期进行新业务研讨、严格审核大额新业务投入等措施提高新业务开展的预见性,降低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136,477.83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如果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加大坏账损失的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发生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0,200.47万元。行业经营特性导致公司的软件类在建项目金额较大,如果公司搭建的软件平台最终未能通过客户验收,会导致该部分合同履约成本难以回收,造成存货减值,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行业竞争风险
我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开放程度较高,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用户对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存在潜在竞争者参与行业竞争的可能性,可能面临与新进入竞争者进行竞争的风险,导致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下滑。
2、政策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面对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多为国有),客户的经营会受政府指导性意见影响,可能存在客户需求因新政策的出台有变化的可能,公司如无法紧跟政策及客户需求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目前实体经济增长放缓,如果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经济周期波动和宏观调控政策带来的影响,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以及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来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可能给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比如主要股东经过充分协商后可能仍存在意见分歧,导致决策效率不佳的风险;或因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招致“门口的野蛮人”觊觎,导致公司陷入股权争夺战,使企业经营和管理受到干扰的风险。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146,288,011.31 | 2,441,191,870.54 | -12.08 |
营业成本 | 832,715,764.18 | 1,029,635,922.65 | -19.13 |
销售费用 | 519,744,335.50 | 602,430,812.93 | -13.73 |
管理费用 | 167,980,403.46 | 185,379,460.13 | -9.39 |
财务费用 | -19,022,615.41 | -5,712,998.4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455,442,975.77 | 513,095,175.61 | -11.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691,045.29 | 50,732,675.13 | 419.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594,366.51 | -292,445,379.2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514,072.57 | -204,499,967.1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客户预算减少及项目验收进度放缓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精细化的成本管控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持续加强费用管控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人才结构调整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期初大额存单利息重分类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等研发投入,通过低代码、大模型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研发人员的效率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出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投资收回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下述内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软件类 | 2,136,534,780.22 | 829,044,186.54 | 61.20 | -12.25 | -19.29 | 增加3.39个百分点 |
合计 | 2,136,534,780.22 | 829,044,186.54 | 61.20 | -12.25 | -19.29 | 增加3.3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智慧招采 | 948,377,349.88 | 308,109,308.44 | 67.51 | -7.17 | -16.93 | 增加3.81个百分点 |
智慧政务 | 860,617,649.14 | 411,915,072.80 | 52.14 | -18.46 | -24.34 | 增加3.72个百分点 |
数字建筑 | 327,539,781.20 | 109,019,805.30 | 66.72 | -8.43 | -2.58 | 减少1.99个百分点 |
合计 | 2,136,534,780.22 | 829,044,186.54 | 61.20 | -12.25 | -19.29 | 增加3.3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东北 | 123,294,916.89 | 44,285,543.90 | 64.08 | -1.24 | -11.54 | 增加4.18个百分点 |
华北 | 175,875,640.12 | 87,837,395.31 | 50.06 | -5.77 | -6.29 | 增加0.28个百分点 |
华东 | 987,234,008.40 | 350,960,889.89 | 64.45 | -12.65 | -20.22 | 增加3.37个百分点 |
华南 | 99,970,688.22 | 34,923,323.41 | 65.07 | -17.18 | -20.78 | 增加1.59个百分点 |
华中 | 301,552,689.33 | 140,667,772.26 | 53.35 | 2.05 | -0.61 | 增加1.25个百分点 |
西北 | 252,381,924.34 | 94,599,602.06 | 62.52 | -33.10 | -45.15 | 增加8.24个百分点 |
西南 | 196,224,912.92 | 75,769,659.71 | 61.39 | -1.76 | -11.32 | 增加4.17个百分点 |
合计 | 2,136,534,780.22 | 829,044,186.54 | 61.20 | -12.25 | -19.29 | 增加3.3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接销售 | 2,136,534,780.22 | 829,044,186.54 | 61.20 | -12.25 | -19.29 | 增加3.39个百分点 |
合计 | 2,136,534,780.22 | 829,044,186.54 | 61.20 | -12.25 | -19.29 | 增加3.3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所用硬件设备主要通过外购方式取得,无产、销量指标。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软件类 | 外购材料及服务成本 | 323,537,803.72 | 39.03 | 468,839,250.04 | 45.64 | -30.99 | |
人工成本 | 440,484,570.27 | 53.13 | 492,143,647.13 | 47.91 | -10.50 | ||
其他项目费用 | 65,021,812.55 | 7.84 | 66,244,915.87 | 6.45 | -1.85 | ||
合计 | 829,044,186.54 | 100.00 | 1,027,227,813.04 | 100.00 | -19.29 | ||
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智慧招采 | 外购材料及服务成本 | 95,441,482.61 | 11.51 | 141,685,716.77 | 13.79 | -32.64 | |
人工成本 | 188,917,002.19 | 22.79 | 204,424,348.95 | 19.90 | -7.59 | ||
其他项目费用 | 23,750,823.64 | 2.86 | 24,792,236.45 | 2.41 | -4.20 | ||
智慧政务 | 外购材料及服务成本 | 184,734,409.74 | 22.28 | 277,446,982.34 | 27.01 | -33.42 | |
人工成本 | 193,154,266.48 | 23.30 | 232,426,976.10 | 22.63 | -16.90 | ||
其他项目费用 | 34,026,396.58 | 4.10 | 34,540,077.44 | 3.36 | -1.49 | ||
数字建筑 | 外购材料及服务成本 | 43,361,911.37 | 5.23 | 49,706,550.93 | 4.84 | -12.76 | |
人工成本 | 58,413,301.60 | 7.05 | 55,292,322.08 | 5.38 | 5.64 | ||
其他项目费用 | 7,244,592.33 | 0.87 | 6,912,601.98 | 0.67 | 4.80 | ||
合计 | 829,044,186.54 | 100.00 | 1,027,227,813.04 | 100.00 | -19.2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1)公司本期与张家港市城市保护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建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汇世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24年,公司在成都设立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24年,公司在新加坡设立EPOINTINTERNATIONALPTE.LTD.。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指因破产、歇业、到期解散等原因而注销减少的子公司)
四川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解散。该公司已于2024年3月14日清算完毕,并于2024年4月16日办妥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2,924.3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0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15 | 3,324.93 | 1.55 | 否 |
2 | 客户16 | 2,755.38 | 1.28 | 否 |
3 | 客户17 | 2,486.64 | 1.16 | 否 |
4 | 客户18 | 2,193.70 | 1.02 | 否 |
5 | 客户19 | 2,163.66 | 1.01 | 否 |
合计 | / | 12,924.31 | 6.0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028.2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7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1 | 3,708.51 | 4.61 | 否 |
2 | 供应商2 | 975.85 | 1.21 | 否 |
3 | 供应商3 | 962.16 | 1.20 | 否 |
4 | 供应商4 | 770.21 | 0.96 | 否 |
5 | 供应商5 | 611.50 | 0.76 | 否 |
合计 | / | 7,028.23 | 8.7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销售费用 | 519,744,335.50 | 602,430,812.93 | -13.73 |
管理费用 | 167,980,403.46 | 185,379,460.13 | -9.39 |
财务费用 | -19,022,615.41 | -5,712,998.4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455,442,975.77 | 513,095,175.61 | -11.24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50,772,154.20 | 2,719,172,501.61 | -6.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7,081,108.91 | 2,668,439,826.48 | -14.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691,045.29 | 50,732,675.13 | 419.7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96,233,264.80 | 6,248,608,785.52 | 8.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34,638,898.29 | 6,541,054,164.74 | -3.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594,366.51 | -292,445,379.2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0.00 | 4,900,000.00 | 22.4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4,514,072.57 | 209,399,967.14 | 35.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514,072.57 | -204,499,967.14 | 36.19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28,310,677.05 | 10.86 | 258,527,349.29 | 3.80 | 181.72 | 主要系期初大额存单重分类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609,320.13 | 0.05 | 5,667,730.00 | 0.08 | -36.32 | 主要系应收票据重分类金额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1,609,305.79 | 0.62 | 196,266,432.40 | 2.89 | -78.80 | 主要系期初大额存单重分类所致 |
在建工程 | 553,954,806.99 | 8.26 | 294,909,239.41 | 4.33 | 87.84 | 主要系中央研究院一期、东北区域和华中区域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0,098,165.92 | 0.15 | 15,796,729.50 | 0.23 | -36.07 | 主要系部分租赁合同到期及摊销所致 |
无形资产 | 192,706,531.46 | 2.87 | 105,075,388.77 | 1.54 | 83.4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成都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259,002.02 | 0.62 | 459,090,119.45 | 6.75 | -91.01 | 主要系期初大额存单重分类所致 |
应交税费 | 31,419,911.61 | 0.47 | 51,268,890.87 | 0.75 | -38.72 | 主要系本年缴纳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所致 |
租赁负债 | 1,370,842.01 | 0.02 | 5,261,999.92 | 0.08 | -73.95 | 主要系租金支付及租赁费用摊销所致 |
递延收益 | 1,325,498.51 | 0.02 | 0.00 | 0.00 | / | 主要系取得政府补助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791,111.20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2,791,111.20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17,035,671.76 | 3,710,321.97 | 5,943,640,001.00 | 6,156,850,001.00 | 3,007,535,993.73 | |||
应收款项融资 | 5,667,730.00 | -2,058,409.87 | 3,609,320.13 | |||||
合计 | 3,222,703,401.76 | 3,710,321.97 | 5,943,640,001.00 | 6,156,850,001.00 | -2,058,409.87 | 3,011,145,313.86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3,3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4,622.36 | 35,906.58 | 17,431.86 | 2,297.28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100.00 | 3,01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7,318.59 | 15,632.95 | 6,405.50 | -498.53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385.91 | -1,524.34 | 407.64 | -178.48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3,164.15 | 3,990.94 | 17,924.04 | 8,280.02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7,479.05 | -12,165.77 | 3,104.46 | -1,827.75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6,575.25 | -4,412.42 | 1,464.27 | -1,291.42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5,033.05 | -7,411.85 | 3,177.10 | -3,770.58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568.86 | -6,190.57 | 1,664.44 | -2,375.80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501.37 | -823.93 | 992.64 | -491.77 |
上海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40.99 | -1,037.44 | 558.69 | -781.67 |
重庆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310.42 | -280.64 | 2,586.10 | -193.84 |
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51.00 | 2,000.00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184.64 | 819.22 | 11.43 | -142.94 |
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1,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62.15 | 939.51 | 0.00 | -60.49 |
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5,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7,817.54 | 4,915.66 | 0.00 | -84.34 |
EPOINTINTERNATIONALPTE.LTD. | 100.00 | $3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0.00 | 0.00 | 0.00 | 0.00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公司秉承“以数字化服务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企业使命,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搭建舞台”作为企业价值观,致力成为行业数字化的领航者。
在总体发展战略上,公司聚焦政务、招采、建筑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以数据+智能为驱动,以可落地场景为抓手,持续创新用户价值;从软件产品向全链条服务延伸,从项目交付向云化服务、持续运营转变;同时发挥公司三大核心业务的关联优势,为业务交叉客户打造领先的融合解决方案,提升公司总体优势,成为行业数字化领航者。智慧招采业务,在“三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成“五维”,形成“以标准化推动交易服务统一规范、以跨区域协作促进行业整合共享、以市场化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以智慧化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以数字化赋能促进行业深化改革”的新战略。积极拥抱DeepSeek、千问、豆包等人工智能大模型,推动智慧招采全流程的智能化升级,深度挖掘海量历史交易数据,优化资源配置与决策,减低交易成本,持续提升运营能力和运营收入,同时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智慧招采行业向着透明化、智能化、集约化方向高质量发展。
智慧政务业务,公司聚焦业务转型和服务模式创新,围绕“业务运行数字化、数据要素价值化、服务成效可量化”战略基调,深度融合AI技术,全面推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数据要素产品的智能化升级和云服务化研发。在业务运行数字化方面,AI赋能智能问答、政策解读和流程自动化,显著提升政务效率;在数据要素价值化方面,通过AI的高效挖掘与分析能力,释放数据潜能,驱动业务创新;在服务成效可量化方面,AI助力精准评估与动态优化,确保服务效果可衡量、可追踪。同时,公司精心打造轻量化解决方案,通过“数据服务+行业知识服务”双轮驱动,赋能数字政府全链条,为客户提供更高效、更智能的服务体验。
数字建筑业务,聚焦以住建监管部门为核心的业务,做大做强G端业务;针对B端客户,以解决成本管控痛点为核心,探索拓展下游供应链;同时以政府、甲方牵引智慧工地、造价等业务,实现B端业务快速拓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保持公司总体业绩的稳步增长
2、聚焦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三大业务板块,做强核心业务的基础上,探索业务发展新模式,确保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智慧招采业务:政府侧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基础,横向拓展关联产品以及能力服务,纵向提升交易平台的占有率,借助市场化和生态体系重构行业业态,拓展市场空间,做可持续健康经营;企业侧以采购(招标)供应链数字化为基础,提供采购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投标人侧以提供持续的服务能力为路径,改进并优化相关产品功能,助力投标人提高企业经营能力和效率。
智慧政务业务:聚焦数字政府核心业务,持续围绕“业务运行、数据服务、服务方式”三个方面进行业务转型和模式创新,深化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数据要素产品的智能化和云服务化研发,精心打造轻量化解决方案。业务运行从数字化向智能化升级,通过AI技术与行业业务知识的深度融合,显著提升智能化能力,实现从“能对话”到“真办事”的跨越。公司深度与住建、交易等行业数据融合,通过对公共数据的深加工和第三方数据的智能化组合应用,充分释放数据潜能,赋能数据要素价值化;公司选定“高频、真用、降本提效”的领域应用大模型技术,不断提升公司在政务领域的运营能力让建成的系统发挥更大的实际效用,实现服务自动化、高效化运营。公司以“AI+三化”为核心策略,全面推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数据要素产品的智能化升级。同时在AI驱动下,公司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运营能力,建立起面向服务运营的知识资产管理体系,确保智慧政务业绩长期稳定增长。
数字建筑业务:在G端,积极响应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推广一体化数字住建平台,构建“CIM+住建”的应用体系,推进房屋安全监管平台建设;研发和推广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转型产品,助力行业管理和服务效能的提升;B端业务上,重点推广项目管理平台、智慧工地平台,持续迭代发展算量、造价工具软件和新点造价云平台,并通过全国市场推广、平台服务带动、商业模式创新等措施,持续提高市场份额。
3、市场营销方面在现有的资源中心、分公司布局基础上,2025年将对现有销售区域、专业业务线进一步细化调整,继续消除地区盐碱地,不断提升核心业务细分市场占有率;集中资源,抢抓区域内业务制高点;同时,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导向,深化客户管理,深挖潜在业务价值,形成“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理念。
4、技术研发方面以提升公司级整体研发效率、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性及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对公司的不见面交易支撑、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国产化BIM、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应用快速开发支撑、人工智能及大模型等方面的核心技术进行持续研发、迭代升级。公司将发布基于鸿蒙NEXT系统的移动开发框架,增强对华为推送、百度地图等第三方组件的适配能力,实现党政通、标证通等核心应用的生态落地,并进一步拓展鸿蒙生态服务;全面深化交易大模型、政务大模型、造价大模型的研发,加速推进行业大模型在智能导办、智能客服、智能评审、全自动组价等应用场景的产品化研发,同时升级智能体Agent平台,集成更多更强的工具能力,深化优化与DeepSeek等国产
大模型的对接适配;推进云原生与微服务架构升级,发布基于组件化模式的新版Web框架;围绕数字住建建设,依托城市CIM数字底座,打造“一张图”模式,实现城市级到单体建筑级别的统一管理与数据共享,提升住建领域的数字化治理水平;依托物联网技术构建智慧工地应用平台,实现工地现场设备的智能化管控,统一国产化造价软件完成在龙芯、飞腾、鲲鹏等国产芯片及UOS、麒麟等国产操作系统上的适配。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自研DevOps体系,提升工程效能,并结合行业业务场景,深化AIOT、边缘计算、认知图谱、联邦学习、多方安全计算等新技术的研究和落地,为公司整体技术体系的创新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5、内部管理方面2025年,公司将继续深化“大数据测量、纯指数比拼”的管理理念,牵引各经营单元在“分灶吃饭、单元盈利”的指导思想下优化内部管理工作。通过内部工作的流程化、标准化,不断提升客户洞察、营销管理、项目交付、售后服务、内部经营管理分析等工作;持续完善公司内部财经体系和战略投资体系建设,通过深化改革理念、强化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管理中的应用、优化测量评估及激励模型、细化产品及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实现“组织经营自主,人员发展公正”;调整人才结构,加强人员推荐、骨干培养、干部竞聘,提升干部管理体系的科学化水平,提高公司总体作战能力。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现有IPD、LTC、DSTE、PMO、IRT、AT/ST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制度、流程的规范化体系,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时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有效配合,独立董事在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管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活动,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一步增强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加深了对公司治理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帮助董事、监事、高管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提高公司决策和管理的规范性。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31 | www.sse.com.cn | 2024/2/1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16 | www.sse.com.cn | 2024/5/17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8、《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7/5 | www.sse.com.cn | 2024/7/6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1/15 | www.sse.com.cn | 2024/11/16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曹立斌 | 董事长 | 男 | 59 | 2020/1/19 | 2025/12/14 | 35,413,290 | 35,413,290 | 0 | / | 145.01 | 否 |
黄素龙 | 董事、总经理 | 男 | 60 | 2020/1/19 | 2025/12/14 | 31,478,535 | 31,478,535 | 0 | / | 139.59 | 否 |
李强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0/1/19 | 2025/12/14 | 21,641,400 | 21,641,400 | 0 | / | 139.23 | 否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0/4/28 | 不适用 | |||||||||
季忠明 | 董事 | 男 | 51 | 2022/2/17 | 2025/1/10 | 0 | 0 | 0 | / | 0 | 是 |
孙卫权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20/1/19 | 2025/12/14 | 0 | 0 | 0 | / | 6 | 否 |
陈立平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2/12/15 | 2025/12/14 | 0 | 0 | 0 | / | 6 | 否 |
顾莉莉 | 独立董事 | 女 | 43 | 2020/4/28 | 2025/12/14 | 0 | 0 | 0 | / | 6 | 否 |
陈洲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4 | 2022/12/15 | 2025/12/14 | 0 | 0 | 0 | / | 120.21 | 否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0/4/28 | 不适用 | |||||||||
蒋晓峰 | 监事 | 男 | 59 | 2022/12/15 | 2025/12/14 | 1,000 | 1,000 | 0 | / | 0 | 是 |
张竺斌 | 职工监事 | 男 | 45 | 2020/1/19 | 2025/12/14 | 0 | 0 | 0 | / | 95.96 | 否 |
朱斌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20/1/19 | 2025/12/14 | 2,951,190 | 2,951,190 | 0 | / | 133.39 | 否 |
何永龙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22/4/12 | 2025/12/14 | 2,557,665 | 2,557,665 | 0 | / | 127.01 | 否 |
袁勋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3/4/12 | 2025/12/14 | 0 | 0 | 0 | / | 122.11 | 否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0/4/28 | 不适用 | |||||||||
吴旭东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24/4/11 | 2025/12/14 | 0 | 0 | 0 | 96.13 | 否 | |
戴静蕾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5 | 2020/1/19 | 2025/12/14 | 0 | 0 | 0 | / | 65.53 | 否 |
季琦 | 财务总监 | 男 | 45 | 2020/1/19 | 2025/12/14 | 0 | 0 | 0 | / | 65.94 | 否 |
徐国春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6 | 2020/4/28 | 不适用 | 2,360,903 | 2,360,403 | -500 | 个人资金 | 96.86 | 否 |
需求 | |||||||||||
周剑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20/4/28 | 不适用 | 0 | 0 | 0 | / | 93.61 | 否 |
张志恒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23/12/14 | 不适用 | 0 | 0 | 0 | / | 71.89 | 否 |
陈虎兵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8 | 2023/12/14 | 不适用 | 0 | 0 | 0 | / | 58.36 | 否 |
陈秋明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23/12/14 | 不适用 | 0 | 0 | 0 | / | 57.69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96,403,983 | 96,403,483 | -500 | / | 1,646.52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曹立斌 | 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专员,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黄素龙 | 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沙洲职业工学院电子系教师,张家港市自动化工程公司副经理,历任公司开发部经理、公司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兼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
李强 | 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自动控制、工业管理工程双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张家港市自动化研究所工控部副经理,张家港市信息网络中心技术部主任,历任公司开发部经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
季忠明 |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张家港市税务(国税)局征管科科长,张家港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2024年12月任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至2024年11月任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2月至2025年1月任公司董事。 |
孙卫权 | 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兴港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苏州勤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7年9月至今历任苏州勤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勤业分所所长,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陈立平 | 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1年6月至今任职沙洲职业工学院教师,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顾莉莉 | 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学位。曾任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供销公司销售部内勤,江苏国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3月至今任张家港市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陈洲 | 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高级项目经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2003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六部副经理、开发四部经理、开发部副总经理、电子交易产品研发群总经理、电子交易产品线总经理,现任交易BG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蒋晓峰 | 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2006年1月至今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任副总经理,2012 |
年11月至今任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
张竺斌 |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公共安全业务群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 |
朱斌 | 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历任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何永龙 | 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历任公司电子交易事业部兼建筑软件事业部总经理、市场总监兼任电子交易事业部/群总经理、电子交易业务群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交易BG总经理。 |
袁勋 |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2003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三部副经理、开发一部经理、开发部副总经理、政务服务研发群总经理、政务服务产品线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政务BG联席总经理。 |
吴旭东 | 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5年至今,历任公司实施三部项目经理、实施三部经理助理、实施三部副经理、软件实施部经理、实施群总经理、交付服务部总经理、武汉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原区总经理。 |
戴静蕾 |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学士,工程师。历任公司销售、行政部副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行政部总经理,25年兼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
季琦 |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历任测试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徐国春 | 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南大苏富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五部经理、开发部副总经理、开发部总经理、研发群总经理、技术总监、战略和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建设BG联席总经理。 |
周剑峰 | 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技术领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件金领架构师、中级软件设计师。曾在上海天源迪科计算机有限公司担任程序员,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八部经理助理、开发四部经理助理、开发四部经理、电子交易产品研发群副总经理、基础支撑研发群副总经理,现任中央研究院总经理。 |
张志恒 | 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四部经理助理、开发四部副经理、电子交易产品研发群副总经理,现任交易BG副总经理兼交易BG技术架构部总经理。 |
陈虎兵 | 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工程师。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八部经理助理、开发八部副经理、框架研发部经理、基础支撑研发群总经理助理、中央研究院副总经理,现任政务BG技术总监兼中央研究院副总经理。 |
陈秋明 | 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六部副经理、建筑企业研发群副总经理、建筑企业产品线副总经理、苏州研发中心总经理,现任数字造价BU副总经理兼建设BG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曹立斌 | 百胜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2月 | 至今 |
百胜壹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1月 | 至今 | |
百胜贰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1月 | 至今 | |
百胜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1月 | 至今 | |
百胜肆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1月 | 至今 | |
百胜伍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1月 | 至今 | |
百胜陆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1月 | 至今 | |
蒋晓峰 | 恒兴投资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12年11月 | 至今 |
戴静蕾 | 亿瑞咨询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1月 | 至今 |
袁勋 | 华慧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2年5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强 | 中国信息协会 | 常务理事 | / | / |
苏州国泰数字政府研究院 | 法人代表 | / | / | |
季忠明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4月 | 2024年12月 |
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022年9月 | 2024年11月 | |
张家港市金泓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4月 | 2024年12月 | |
张家港市暨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4年8月 | 2024年12月 |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11月 | 至今 | |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11月 | 至今 | |
孙卫权 | 张家港保税区方本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2年2月 | 至今 |
苏州勤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7年9月 | 至今 |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勤业分所 | 所长 | 2013年1月 | 至今 | |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4月 | 至今 | |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1月 | 至今 | |
陈立平 | 沙洲职业工学院 | 教师 | 2001年6月 | 至今 |
顾莉莉 |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21年1月 | 至今 |
张家港市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3月 | 至今 |
蒋晓峰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 副总经理 | 2006年1月 | 至今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在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时,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公司内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支付薪酬(董事职位不再另行支付薪酬);公司内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按董事职位支付薪酬;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公司不予支付薪酬。公司监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工资标准支付薪酬(监事职位不再另行支付薪酬),监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公司不予支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由公司根据其承担的职责、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其薪酬总额,由月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组成。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本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具体详见本节“(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268.11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59.96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吴旭东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新任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1/12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2/19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4/11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1、《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3、《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14、《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6、《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7、《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18、《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19、《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4/25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6/19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7/8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8/27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10/25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曹立斌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黄素龙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李强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季忠明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孙卫权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4 |
陈立平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顾莉莉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5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孙卫权、顾莉莉、曹立斌 |
提名委员会 | 陈立平、顾莉莉、曹立斌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卫权、陈立平、曹立斌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曹立斌、黄素龙、李强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5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2/26 | 1、《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审工作总结的议案》3、《关于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的议案》4、《关于审阅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4/1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4/19 |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6/17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8/19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10/21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1 |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2/8 | 1、《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2、《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1、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时,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2、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1 | 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38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88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26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销售人员 | 1,468 |
研发人员 | 2,142 |
实施人员 | 2,083 |
管理及行政 | 571 |
合计 | 6,26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57 |
本科 | 5,332 |
大专及以下 | 775 |
合计 | 6,264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倡导“以奋斗者为本”的理念,致力于构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执行“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人岗匹配,易岗易薪”、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的薪酬策略,致力于吸引和留任优秀人才。
薪资参照任职资格、胜任能力、所担任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绩效等因素确定,多元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发展现状,结合业务特点对不同业务线、职能部门采取不同的薪酬分配机制,以牵引价值创造为导向,向高绩效员工倾斜,激发员工创造价值潜能。通过合理的薪酬结构、福利政策、绩效奖励等方式,吸引、激励和留任优秀人才,与公司共同成长,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将持续优化薪酬体系,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发展平台和职业晋升通道,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岗位序列和员工级别的不同,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完整的培训体系,分层级分岗制定培训计划:
针对新员工,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入职培训课程体系,从企业文化的深入了解到岗位业务技能的学习,使新员工能够快速了解和融入公司,掌握岗位业务技能,提高其职业素养,快速上岗。针对技术研发岗位,公司以提升专业能力为核心,开展技能培训、知识学习和案例分析,助力员工夯实技术基础,激发创新思维,从而推动研发效率和技术突破。对于销售岗位,打造销售云课堂,推动销售经验分享和沉淀,帮助销售捕捉催生新渠道、新业务的方法和技巧,快速提升销售团队的销售技巧和能力。对于售前咨询岗位,依托售前服务的特性,开展各层级的训战项目,提升售前的拿单竞争力,改善售前的服务效率,进而提高售前的服务质量。对于交付岗位,持续开展交付训战,能够有效提升团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确保项目按时交付、高质量完成,同时通过训战结合的方式,让员工在真实场景中积累经验,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交付挑战,提升交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对于公司各层级管理干部,公司构建了不同层级的角色认知模型,制定了“干部转身计划”学习项目。通过学习项目,帮助管理干部学习、理解和继承核心价值观,促进干部掌握和运用管理方式方法,指导工作与实践,从而提升综合素质,增强管理水平,符合岗位要求。对于中高层管理者,公司制定中高层继任培训项目,围绕中高层管理者角色认知模型,通过系统化的课程设计与实战研讨,帮助中高层管理者深入理解自身在组织中的关键角色与职责,提升战略思维、团队领导力、决策能力以及跨部门协作等核心管理技能。通过理论学习与实际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中高层管理者的业务洞察力,培养面对复杂商业环境时的应变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储备坚实的领导力量。
公司各部门全年组织培训场次超过5,300场,参与人员涵盖公司各个层级和岗位,持续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助力。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101,7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5,453.09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等做了完备的规划。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8,018,0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5,913,51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6.75%。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56,672,343.55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72,585,854.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3.4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15,913,511.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6.7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6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15,913,511.0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4,269,398.34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6.75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156,672,343.55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72,585,854.55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33.44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4,269,398.3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201,762,820.3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431,555,160.9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431,555,160.9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323,977,037.3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33.2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1,494,068,834.5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20.16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为使公司实际经营管理行为与战略目标高度统一,确保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与公司长期发展紧密契合,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建立了科学、系统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机制。该机制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结合财务指标、战略执行、风险管理、团队建设等多维度考核标准,全面评估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表现。
在考评过程中,公司注重过程监督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考评结果与薪酬挂钩,并作为职务晋升、培训发展等重要依据,充分体现“价值创造决定价值分配”的原则。在激励机制方面,公司采用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了多元化的激励体系。短期激励包括绩效奖金、专项奖励等,直接与年度经营目标挂钩;长期激励则通过股权激励、利润分享计划等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深度绑定,激发其持续创造价值的动力。通过不断优化绩效考评与激励机制,有效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推进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将继续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动态调整考评与激励体系,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同时还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保障,有效促进了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管理控制的子公司共计15家,其中13家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控,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或推荐,其重要人事变动、重大经济活动均需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和备案。公司通过财务报表、经营会议等方式掌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ESG体系的建设,在追求业绩、提升质量的同时,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中,不断推进公司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切实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各相关方的利益,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和低碳环保政策,贯彻落实节能环保工作,通过推行无纸化办公、节水节电、垃圾分类等环保措施,倡导员工树立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工作与生活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努力减少经营产生的环境影响,积极助力实现低碳社会。
在社会责任方面,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重视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关注员工工作感受与身体健康,通过为员工制定多层次的福利计划,提升员工的归属感与幸福感;通过完善员工绩效薪酬制度和福利体系,保证内部管理和激励的客观性,为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注入可持续性动力;通过健全员工培训体系,为企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及人才支撑,推动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通过积极组织各类员工关怀活动,提升员工工作愉悦度;通过对外捐赠、公益项目等途径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公司责任与担当,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法运作,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障公司内部议事、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化。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6个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线上线下调研、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交流,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会持续践行发展战略与社会责任的结合,持续深化数字技术创新,不断激发创新创业潜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为企业、行业、社会可持续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公司主要从事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业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业务对环境及自然资源并无重大影响。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立足数字中国建设的时代背景,公司聚焦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领域,通过技术创新,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智慧能力,助推构建更加阳光高效、智慧便捷、绿色低碳的行业体系,开拓科技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未来。在智慧招采领域,不断完善“易采虹”生态体系建设,成立了“易采虹双随机远程异地评标城市联盟”,推动行业生态扩容提质,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区域合作,助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出了智能物料治理解决方案、智能辅助评标系统、供应商管理平台等智能化产品和服务,赋能招标采购全流程价值场景,加速推动央企及大型国企的招标采购数字化转型;研发“新点e交易——企业数字化采购SaaS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站式、集约化的采购管理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实现更高效、更智能的采购管理。
在智慧政务领域,升级政务热线智能云平台,打造全时段、全方位、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受办理体系,保障每一项民生诉求和企业需求都能得到即时处理,助力城市管理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升级“高效办成一件事”产品解决方案,深入解析企业现实需求和政务服务堵点,以更便捷的服务体验、更广泛的服务内容、更高效的服务协同、更科学的辅助决策,支撑政府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推出“数智县域联合解决方案”,以数字技术释放县域数据价值,提升县域治理效能,助推县域新质生产力形成;推出基层数据综合应用解决方案,创新政府填表报数模式,真正解决基层底账数据不清、获取上级数据难、报表多头填报和重复填报等难题,助力政府实现基层减负、治理增效。
在数字建筑领域,推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V6.0,打造了统一赋码、房屋建筑落图、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智能审批、工改体检等一系列创新应用,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持续迭代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围绕申报、审批、监管三大场景需求,实现数据联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持续完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构建数据串联、政企互通协同的新模式,助力提升建筑行业的生产效率、运作效能及安全标准,加速行业监管与服务向数字化的迈进。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在进行创新研发过程中严格遵守科技伦理规范,尊重科学精神,重视人文关怀,避免技术滥用,确保技术应用的合法性和伦理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违反科技伦理相关规定被相关部门追责与处罚的情况。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1、合规体系建设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成立了信息安全研究中心专门负责内部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通过配备了防火墙、WAF、上网行为管理等安全设备来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外部对于合作的供应商也要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产品各环节供应链的安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证的监督审查,并且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等保、密评和个人隐私保护等相关政策的推广落地;获得了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3级认证,标志着公司在数据治理、数据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2、安全意识培训公司信息安全研究中心每年都会制定信息安全相关的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完成公司级培训并录制培训视频,新员工或者未参加培训的员工通过新点学堂进行线上学习,全面提升员工信息安全意识;组织应急演练、攻防演练、风险评估等活动,推动公司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提升公司整体安全保障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展6次信息安全培训,合计超过4000人次参加培训。
3、隐私保护管理公司高度重视隐私保护,严格遵守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及行业准则。对于涉及商业机密、供应商信息和客户信息隐私的内容,公司制定了《数据安全操作规程》《员工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应急响应管理》等信息安全相关的制度文件,以保护客户及合作伙伴的信息安全。报告期内,公司未违反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数据安全泄露事件,未发生侵犯顾客隐私造成客户投诉的情况。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隐私保护体系,为员工、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环境。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8.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0.34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1.50 | |
救助人数(人) | 0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5.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0.00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0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向荆门市掇刀区掇刀石街道望兵石社区居民委员会捐款2万元,用于社区基层治理建设;向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捐款3万元及电脑数台,用于支持张家港教育事业的发展;向张家港市52爱心联盟捐赠1.5万元,用于开展关爱青少年公益活动,举办新市民学校集体生日会项目。此外,公司还为“爱满港城”慈善事业捐赠了3万元,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和为民解困解难。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00 | |
其中:资金(万元) | 5.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0.00 | |
惠及人数(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为积极响应深圳市福田区对口办乡村振兴活动的号召,推进福田区对口帮扶马山县村村结对项目的实施,向马山县粤桂协作办公室捐款5万元,用于粤桂协作专项支持马山县里当瑶族乡龙桂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障广大股东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同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1、保障员工福利
公司依法依规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健康体检、生日福利、旅游福利等员工福利,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关怀备至的工作氛围,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为保障女职工权益,公司及时了解收集产后女员工的需求,不断提升母婴室环境,打造职场妈妈温馨港湾;为提升员工就餐体验,公司进行了员工餐饮市场化改革,丰富饮食品种,提升了员工就餐体
验感;为改善员工住宿环境,运用线上宿舍管理系统,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助力员工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2、关注员工成长公司在“为员工搭建舞台”的企业文化指导下,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切实关注员工成长。公司的线上学习平台“新点学堂”,为员工提供上千门管理、技术、行业知识等课程,为新员工制定启航计划,打造销售铁军训练营、销售精英训练营、铁三角作战队、技术领航集训队,强化内部协同作战能力,发挥人才优势,激活创新动力;为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和领导力,公司系统性地开展新干部90天转身项目和中高层干部培训项目,夯实人才管理基础,打造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的干部梯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力支撑。公司建立宽带薪酬体系,提供管理、技术双通道晋升路径,多元化的发展通道,使员工能基于自身能力与职业兴趣,选择最适合的晋升路径,实现个人价值与组织目标的共同成长。为保证管理和激励的客观性,通过制定AT团队的集体决策机制,为员工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搭建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
3、注重员工关怀公司始终重视员工心声,通过搭建高效的内部沟通平台,建立问题反馈与闭环处理机制,在双向互动中不断增进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归属感,营造开放、透明、互助的组织氛围。
公司致力于增强员工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每年对司龄达到3年、5年、10年、15年、20年、25年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感谢他们长期以来的努力和贡献。
同时,公司通过外部企业联谊活动,为单身员工搭建轻松的交友平台,丰富其社交生活;举办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传授实用技巧,帮助员工缓解压力、改善家庭关系。此外,公司为新员工量身定制迎新活动,提供相互认识、沟通交流的机会,帮助新员工快速融入团队。在团建活动中,公司注重团队成员间的学习、交流与协作,特别是在面对挑战时,注重培养员工的沟通能力、协商技巧及团队合作精神,帮助员工发掘自身潜力,实现个人与团队的共同成长。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335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5.35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16,368.83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49.60 |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将其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制定并完善了《采购规范》《供应商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确保了供应商寻源、筛选与准入、绩效考核等环节的有序进行,不断增强供应链管理能力;定期从稳定、质量、成本、服务等角度评估遴选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遴选出的优质供应商,我们会提高合作等级,将合作优先度和合作程度进行扩大。不断优化供应链流
程,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公司为了加强对采购人员行为的监管及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特设采购监督岗,保障各个供应商的申诉渠道。报告期内,全年进行每月采购订单的抽查,并对不足之处要求整改到位,同时2024年度暂未收到供应商的相关投诉。2025年度,公司会继续升级对供应商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将会实施供应商回访工作,加强对供应商诉求的征询工作。在合作中,公司也会尊重供应商的合作意愿,坚持自愿为主的原则。
公司始终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企业文化,以客户为中心,从客户的需求出发,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持续创造用户价值。公司将客户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公司经营单元考核指标、企业文化建设和公司治理范围,通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推广落地、流程管控、调查回访等方式,在客户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约、变更、结算等环节重点审核和管控,并将上述关键流程固化到IT系统中。公司还安排内控专员,对相关指标进行跟踪审核,确保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客户合同高质量按期交付,提升客户的价值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对客户的问题及投诉进行全流程的管控,确保及时受理、处理和反馈。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产品安全开发全生命周期管控流程,持续迭代升级《新点软件安全基线标准3.0》,在软件开发流程中增加了安全要求,借助自动化工具和人工审核的方式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出厂前每个产品需要进行安全模拟攻击测试,确保研发出的每一个软件产品都具有较高的安全防护能力。公司通过定期的模拟演练或持续的动态监测来发现产品漏洞,并及时推送补丁包进行修复,降低安全风险。此外,公司还建立了产品安全应急响应流程,来应对突发的安全事件,保障产品安全。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成立归口部门负责知识产权体系的建立和运营。通过聘请知识产权专家、律师,围绕企业科创属性,针对科创企业知识产权常见问题,帮助了解知识产权类型及特点知识,解读企业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结合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实际工作场景分析,提出预防方法和应对措施。公司内部建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规范,并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管控。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53项,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997个。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03年4月成立党支部,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2022年8月获批升格为党委,下设7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95名,其中预备党员3名。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创新,确立了“争社会服务之新,点数字融合之光”的党建目标,将支部建设深度融入业务建设,凝心聚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并获得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颁发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1、争社会服务之新,彰显党建担当
公司党委始终将社会服务视为重要使命,积极探索创新路径,围绕社会痛点、难点和用户需求,不断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向标杆学习,向优秀实践经验学习,洞察发展趋势,深化业务转型,创新销售及服务模式,力求在效率与质量上实现双重飞跃;通过引入大模型+知识服务,践行“应用-实用-为我所用”的策略,全面赋能业务产品,旨在达成“两提升两降低”的目标,即提升响应效率和处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和管理成本。
同时,公司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针对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成长陪伴等个性化服务,用实际行动传递党的温暖;参加关爱青少年公益活动,每月定期为新市民学校举办集体生日会,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与高校党委结对党建共建,推动公司和高校教育工作的协同发展,为社会培育更多优秀人才;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展现公司良好形象。在社会服务的广阔舞台上,公司党委以实际行动展现企业党建的新作为与担当,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2、点数字融合之光,赋能企业前行
在数字化浪潮下,公司党建积极拥抱数字技术,引领数字融合发展新篇章。通过搭建数字化党建平台,整合党建资源,打造线上“党建云课堂”,打破时空限制,让党员随时随地学习,有效提升党员学习效率;通过大数据分析党员学习行为、参与组织生活情况等,为个性化党建教育提供数据支撑,精准提升党员素养。
同时,公司推动党建与企业数字化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技术骨干的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各业务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全面提升产品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以更高效、更可持续的方式服务于客户需求,持续强化数字化技术在业务产品建设中的融合创新,为数字中国建设蓄势赋能。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公司将继续深化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融合,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党员队伍,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让“红色引擎”成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召开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 |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1 | 通过新媒体平台制作并传播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解读文稿。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完善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电话咨询、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平台、特定对象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多层次听取投资者建议,切实保障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双向沟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强化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可;回复上证e互动的投资者提问132则;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安排专人及时接听回复,专业、耐心地解答投资者的问题,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的内在价值以及业务发展。此外,公司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以图文简报的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可视化展示,以简单易懂的形式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业绩、发展情况。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要求,执行股东大会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制度,积极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发言、提问创造条件和提供便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权益。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报刊及网站上披露公司的最新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通过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形式,及时向市场传递公司信息,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全年共发布临时公告57份、定期报告4份。
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防止和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在投资者关系交流活动中,公司始终遵循《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和《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的规定,确保沟通活动的合规性与专业性。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所有应披露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没有发生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而受到监管机
构处罚的情况,并在科创板信息披露评级中连续两年获得A级评级。公司将继续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向所有投资者传递信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秉持廉洁自律、诚信经营的理念,将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工作置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全力构建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生态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预防腐败文件体系》,内容涵盖了干部作风、反腐败禁令、举报渠道等,旨在从源头上加强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为全体员工提供清晰明确的行为准则。为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深刻理解并践行这些原则,公司组织了全员学习培训,并推行签署反腐承诺书,以此强化员工的个人责任感与职业操守。上述举措不仅规范了员工的职业行为,更在全体员工中树立了廉洁、勤勉、守法、敬业的作风,有效防范了损害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行为发生。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 | 股份限售 | 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 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曹立斌、黄素龙、朱明华及朱斌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5.5.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此承诺。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7、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股份限售 | 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 | 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李强(男)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5.5.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此承诺。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半年后,如仍为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员工(本人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7、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兼任监事的股东 | 兼任监事的股东李强(女)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监事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5、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 | 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徐国春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5、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自然人股东 | 股东陈俊荣、席益华、何永龙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4、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国泰国贸 | 股东国泰国贸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3、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公司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5.5.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失。5、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6、本公司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公司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华慧企业、亿瑞咨询及百胜企业 | 股东华慧企业、亿瑞咨询及百胜企业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5、本企业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企业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张竺斌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监事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5、本人现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管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戴静蕾及季琦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此承诺。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5.5.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本人现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洲、潘宇龙、徐健、袁勋及周剑峰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5、本人现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主要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发行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及李强(男))、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均同意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确认并承诺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具体措施及承诺如下:如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指收盘价)出现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况时,其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具体如下:1、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应当在30日内开始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以此采取公司回购股份,主要股东增持,董事、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上市后主要股东最近一次自公司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主要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完成主要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主要股东增持措施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如某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不包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稳定股价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轮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采取增持股份的措施,但应遵循下述原则: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3、约束措施公司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确保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4、终止条件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主要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5、其他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 | ||||||||
其他 | 公司 | 发行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善回购股份机制、依法实施回购股份,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 | 不适 |
加强投资者回报,采取合法、合理措施进行回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用 | 用 | ||||||
其他 | 主要股东 | 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及李强(男)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本公司/本人将积极支持发行人完善回购股份机制、依法实施回购股份,加强投资者回报。2、本公司/本人不得滥用权力,利用发行人回购股份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3、本公司/本人将结合自身状况,积极增持发行人股份,推动发行人回购公司股份,并提供支持。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主要股东 | 发行人、主要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及李强(男)出具的《发行人发生欺诈发行情形的股份购回承诺》,具体承诺如下: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将通过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及权益保护等综合措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1)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同时,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2)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架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且有效。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随着未来规模扩张以及业务的增长,公司将不断深化内部治理完善,不断健全和优化内部控制,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制度保障。(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国泰新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已制定《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实施相关利润分配制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努力提高所有股东的即期回报。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主要股东 | 为公司主要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李强(男))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本企业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本企业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本企业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出具《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若因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 ||||||||
其他 | 主要股东 | 公司主要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及李强(男)出具《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主要内容如下: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华慧企业、亿瑞咨询、百胜企业、百胜壹、百胜贰、百胜叁、百胜肆、百胜伍及百胜陆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慧企业、亿瑞咨询、百胜企业、百胜壹、百胜贰、百胜叁、百胜肆、百胜伍及百胜陆的全体合伙人出具承诺:本人在合伙企业持有的合伙份额在无锁定期限制的前提下,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只能向合伙企业内合伙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转让。在本人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本人现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合伙份额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条件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当年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6.5.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可以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二)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科创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三)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 ||||||||
其他 | 公司 | 发行人出具《发行人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之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 ||||||||
其他 | 发行人股东 | 发行人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李强(男)、华慧企业、亿瑞咨询、百胜企业、恒兴投资、陈俊荣、朱明华、朱斌、席益华、李强(女)、何永龙及徐国春出具《发行人股东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之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人/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人/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4)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5)在本人/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6)如本人/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本人在公司上市当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适用);(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主要股东 | 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公司/本人及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公允、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3、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作为发行人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4、若本公司/本人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中未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由发行人将预计损失从当年或以后年度分配给本公司/本人的分红中扣除,并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本人以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的全部股份对上述承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主要股东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公司/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控股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本公司/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公司/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本公司/本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连带的赔偿责任。3、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或本公司/本人构成发行人的股东期间,本承诺函对本公司/本人持续有效。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2021年12月16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相关股东锁定期延长至2025年5月16日,具体详见《新点软件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8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海臣、薛建兵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李海臣(2年)、薛建兵(2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00.00 |
保荐人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 | 757,490,000.00 | 382,480,00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478,637,500.00 | 187,000,00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 | 880,000,000.00 | 830,000,00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92,300,001.00 | 1,017,300,000.00 | 0 |
信托理财产品 | 1,035,000,000.00 | 0 | ||
合计 | 自有资金 | 4,208,427,501.00 | 3,451,780,0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投资产品,其中13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6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已于2024年11月15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农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12,480,000 | 2024/7/10 | 2025/3/2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 2.78% | 2,201,711.25 | / | 112,480,000 | 0 | 是 | 否 | / |
农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0 | 2024/7/10 | 2025/1/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 2.80% | 2,278,356.16 | / | 150,000,000 | 0 | 是 | 否 | /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1月12日 | 4,000,425,000.00 | 3,827,268,179.49 | 2,900,000,000.00 | 927,268,179.49 | 3,186,565,847.98 | 840,129,809.61 | 83.26 | 90.60 | 550,471,647.56 | 14.38 | 0 |
合计 | / | 4,000,425,000.00 | 3,827,268,179.49 | 2,900,000,000.00 | 927,268,179.49 | 3,186,565,847.98 | 840,129,809.61 | 83.26 | 90.60 | 550,471,647.56 | 14.38 | 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 | 研发 | 是 | 不适用 | 209,686,500.00 | 25,127,171.19 | 181,148,665.06 | 86.39 | 2024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软件著作权 | 否 | 36,560,792.2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下一代智慧招采平台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不适用 | 229,796,600.00 | 0.00 | 231,076,559.54 | 100.56 | 2023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专利 | 否 | 2,597,016.83 |
首次公开 | “放管服”智慧一 | 研发 | 是 | 不适 | 191,010,000 | 0.00 | 176,206,290.0 | 92.2 | 2023年12 | 是 | 是 | 不适 | 不适 | 已获批的专 | 否 | 20,017,827. |
发行股票 | 体化平台研发项目 | 用 | .00 | 3 | 5 | 月 | 用 | 用 | 利 | 74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跨区域、跨部门政府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不适用 | 204,726,900.00 | 0.00 | 184,321,984.23 | 90.03 | 2023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专利 | 否 | 26,623,443.7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 | 研发 | 是 | 不适用 | 180,188,800.00 | 16,019,517.47 | 132,061,804.64 | 73.29 | 2024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专利 | 否 | 55,914,882.0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项目 | 研发 | 是 | 不适用 | 204,767,600.00 | 0.00 | 201,467,665.69 | 98.39 | 2023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专利 | 否 | 8,345,152.19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 研发 | 是 | 不适用 | 200,139,400.00 | 44,921,022.13 | 165,290,915.03 | 82.59 | 2024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专利 | 否 | 44,134,400.1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 | 生产建设 | 是 | 不适用 | 500,000,000.00 | 115,181,041.16 | 278,452,319.76 | 55.69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不适用 | 370,000,000.00 | 65,093,086.00 | 186,725,634.39 | 50.47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不适用 | 609,684,200.00 | 0.00 | 609,684,200.00 | 100.00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 | / |
超募资金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不适用 | 764,786,179.49 | 257,315,299.46 | 813,315,299.46 | 106.35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行业大模型及数据要素运营平台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 研发 | 否 | 不适用 | 162,482,000.00 | 26,814,510.15 | 26,814,510.15 | 16.50 | 2027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3,827,268,179.49 | 550,471,647.56 | 3,186,565,847.98 | 83.26 | / | / | / | / | / | / | 194,193,514.92 |
注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放管服’智慧一体化平台研发项目”、“跨区域、跨部门政府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项目”和“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和“‘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注2: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截至2025年2月6日,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专户余额(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已全部转出至公司一般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均已注销。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764,786,179.49 | 813,315,299.46 | 106.35 | 注1 |
行业大模型及数据要素运营平台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 新建项目 | 162,482,000.00 | 26,814,510.15 | 16.50 | 注1 |
合计 | / | 927,268,179.49 | 840,129,809.61 | 90.60 | / |
注1:具体详见本节“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之“(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4、其他”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10/26 | 60,000.00 | 2023/10/26 | 2024/10/25 | 18,700.00 | 否 |
2024/10/25 | 30,000.00 | 2024/10/25 | 2025/10/24 | ||
2023/10/26 | 80,000.00 | 2023/11/16 | 2024/11/15 | 38,248.00 | 否 |
2024/10/25 | 60,000.00 | 2024/11/15 | 2025/11/14 |
其他说明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新点软件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新点软件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25,723.24万元(含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248.2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行业大模型及数据要素运营平台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新点软件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0,887,305 | 69.96 | 0 | 0 | 0 | -74,368,057 | -74,368,057 | 156,519,248 | 47.43 |
1、国家持股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2,083,643 | 18.81 | 0 | 0 | 0 | - | 62,083,643 | 18.8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68,803,662 | 51.15 | 0 | 0 | 0 | -74,368,057 | -74,368,057 | 94,435,605 | 28.62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0,399,404 | 18.30 | 0 | 0 | 0 | -60,399,404 | -60,399,404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8,404,258 | 32.85 | 0 | 0 | 0 | -13,968,653 | -13,968,653 | 94,435,605 | 28.62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9,112,695 | 30.04 | 0 | 0 | 0 | 74,368,057 | 74,368,057 | 173,480,752 | 52.57 |
1、人民币普通股 | 99,112,695 | 30.04 | 0 | 0 | 0 | 74,368,057 | 74,368,057 | 173,480,752 | 52.57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30,000,0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330,000,00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于2024年11月18日起上市流通,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对应限售股数量为74,368,05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5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点软件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二)主要财务指标”。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20,657,835 | 20,657,83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 2024/11/18 |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 20,067,548 | 20,067,548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 2024/11/18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19,674,021 | 19,674,02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 2024/11/18 |
陈俊荣 | 3,934,755 | 3,934,75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 2024/11/18 |
何永龙 | 2,557,665 | 2,557,66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 2024/11/18 |
李强(女) | 2,557,665 | 2,557,66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 2024/11/18 |
席益华 | 2,557,665 | 2,557,66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 2024/11/18 |
徐国春 | 2,360,903 | 2,360,903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 2024/11/18 |
合计 | 74,368,057 | 74,368,057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93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19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0 | 62,083,643 | 18.81 | 62,083,643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曹立斌 | 0 | 35,413,290 | 10.73 | 35,413,29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黄素龙 | 0 | 31,478,535 | 9.54 | 31,478,53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强 | 0 | 21,641,400 | 6.56 | 21,641,4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0 | 20,657,835 | 6.26 | 0 | 无 | 0 | 其他 | |||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 0 | 20,067,548 | 6.08 | 0 | 无 | 0 | 其他 |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674,021 | 5.96 | 0 | 无 | 0 | 其他 | |||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0 | 16,197,373 | 4.9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2,056 | 13,030,359 | 3.95 | 0 | 无 | 0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105,580 | 3,938,024 | 1.19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20,657,83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57,835 | |||||||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 20,067,5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67,548 |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19,674,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74,021 | |||||||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16,197,37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97,373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030,3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30,35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938,024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8,024 | |||||||
陈俊荣 | 3,93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3,00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21,077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1,077 | |||||||
何永龙 | 2,557,665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7,665 | |||||||
徐国春 | 2,360,403 | 人民币普通股 | 2,360,403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7,319,743股。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曹立斌先生是百胜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0.151%。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2,083,643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曹立斌 | 35,413,290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3 | 黄素龙 | 31,478,535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4 | 李强 | 21,641,400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5 | 朱明华 | 2,951,190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6 | 朱斌 | 2,951,190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国泰新点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652,596 | 2022/11/17 | 0 | 0 |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国泰新点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344,793 | 2022/11/17 | 0 | 0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062,280 | 2023/11/17 | -1,085,217 | 977,063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从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监事会构成以及管理层构成来看,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表决权比例接近,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无法单独控制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从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监事会构成以及管理层构成来看,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表决权比例接近,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无法单独控制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
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国泰国贸 | 顾春浩 | 1992/9/8 | 91320000134850828X | 80,000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针纺织 |
品、百货的销售。 |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2/20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数量约为277.78万股至555.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4%至1.68%。 |
拟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2024/2/19~2025/2/18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7,319,743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中汇会审[2025]3790号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点软件)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点软件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点软件,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应对 |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 |
如财务报表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新点软件营业收入分为软件类收入、运营维护类收入、智能化设备收入、智能化工程收入。如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所述,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214,628.80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新点软件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对于我们的审计而言是重要的,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营业收入的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1、了解、评估新点软件对自销售订单审批至销售收入入账的销售流程中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通过检查销售合同的条款,对与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进而评估新点软件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恰当;3、对营业收入执行年度对比分析、月度波动分析、同行业对比分析、毛利率分析、项目周期分析、大客户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4、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客户验收报告、结算单、银行资金流水等;5、对主要客户函证交易额及往来余额;查验核对银行流水及会计账簿信息;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我们核对相关的合同、验收报告和资金流水,以评估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
四、其他信息
新点软件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点软件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点软件、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新点软件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新点软件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点软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点软件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新点软件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海臣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薛建兵
报告日期:2025年4月11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28,310,677.05 | 258,527,349.2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007,535,993.73 | 3,217,035,671.7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2,899,688.43 | 27,313,168.65 |
应收账款 | 七、5 | 1,364,778,270.32 | 1,430,413,234.2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609,320.13 | 5,667,730.00 |
预付款项 | 七、8 | 26,767,091.84 | 29,595,575.0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3,707,656.89 | 45,972,302.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402,004,678.95 | 416,601,927.9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30,515,611.43 | 25,544,931.5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1,609,305.79 | 196,266,432.40 |
流动资产合计 | 5,661,738,294.56 | 5,652,938,323.0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24,128,022.02 | 249,528,072.34 |
在建工程 | 七、22 | 553,954,806.99 | 294,909,239.4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098,165.92 | 15,796,729.50 |
无形资产 | 七、26 | 192,706,531.46 | 105,075,388.7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9,051,616.61 | 9,576,051.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2,690,365.07 | 15,378,272.4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1,259,002.02 | 459,090,119.4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43,888,510.09 | 1,149,353,872.95 | |
资产总计 | 6,705,626,804.65 | 6,802,292,196.0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74,411,426.47 | 342,675,824.3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56,988,482.54 | 359,452,434.9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62,647,788.33 | 288,797,948.22 |
应交税费 | 七、40 | 31,419,911.61 | 51,268,890.8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7,369,003.89 | 56,817,874.2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6,287,521.75 | 7,777,628.3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175,327.17 | 979,512.87 |
流动负债合计 | 1,090,299,461.76 | 1,107,770,113.7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370,842.01 | 5,261,999.9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2,083,976.93 | 62,295,142.85 |
递延收益 | 七、51 | 1,325,498.5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8,836,066.46 | 10,101,472.2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616,383.91 | 77,658,615.00 | |
负债合计 | 1,153,915,845.67 | 1,185,428,728.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79,605,343.59 | 3,879,605,343.59 |
减:库存股 | 七、56 | 156,716,888.44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65,548,878.15 | 154,237,602.4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323,622,402.61 | 1,248,305,929.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42,059,735.91 | 5,612,148,875.97 | |
少数股东权益 | 9,651,223.07 | 4,714,591.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51,710,958.98 | 5,616,863,467.2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705,626,804.65 | 6,802,292,196.03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3,480,507.95 | 683,053,977.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88,111,872.85 | 3,036,618,513.4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899,688.43 | 27,313,168.65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402,668,577.40 | 1,423,829,321.13 |
应收款项融资 | 3,512,860.13 | 5,667,730.00 | |
预付款项 | 24,618,027.75 | 26,032,482.9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362,326,959.82 | 1,143,843,492.0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95,286,558.46 | 415,094,509.5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8,002,682.18 | 24,576,697.81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783,486.05 | 30,576,694.15 | |
流动资产合计 | 6,283,691,221.02 | 6,816,606,587.5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99,072,000.00 | 15,072,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5,468,168.44 | 60,563,334.13 | |
在建工程 | 295,651,305.09 | 179,875,831.3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6,306,135.01 | 17,059,441.38 | |
无形资产 | 28,479,810.61 | 31,599,697.3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26,304.04 | 1,352,386.3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472,639.95 | 12,003,323.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586,950.04 | 46,890,343.6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2,863,313.18 | 364,416,357.20 | |
资产总计 | 6,816,554,534.20 | 7,181,022,944.7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65,363,777.12 | 651,328,949.2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28,815,043.24 | 341,907,467.8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7,427,454.81 | 209,522,165.84 | |
应交税费 | 22,713,972.62 | 41,542,005.56 | |
其他应付款 | 39,738,659.11 | 389,844,062.6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57,162.11 | 6,923,793.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50,660.10 | 956,203.9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53,966,729.11 | 1,642,024,648.1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298,202.53 | 8,676,740.9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8,195,433.27 | 58,125,919.79 | |
递延收益 | 1,325,498.5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45,395.31 | 8,090,186.7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064,529.62 | 74,892,847.45 | |
负债合计 | 1,417,031,258.73 | 1,716,917,495.6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59,477,343.59 | 3,859,477,343.59 | |
减:库存股 | 156,716,888.44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5,000,000.00 | 153,688,724.27 | |
未分配利润 | 1,201,762,820.32 | 1,120,939,381.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99,523,275.47 | 5,464,105,449.1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16,554,534.20 | 7,181,022,944.77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146,288,011.31 | 2,441,191,870.5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146,288,011.31 | 2,441,191,870.5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76,716,830.44 | 2,345,522,529.4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32,715,764.18 | 1,029,635,922.6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9,855,966.94 | 20,694,156.60 |
销售费用 | 七、63 | 519,744,335.50 | 602,430,812.93 |
管理费用 | 七、64 | 167,980,403.46 | 185,379,460.13 |
研发费用 | 七、65 | 455,442,975.77 | 513,095,175.61 |
财务费用 | 七、66 | -19,022,615.41 | -5,712,998.48 |
其中:利息费用 | 467,534.21 | 660,010.95 | |
利息收入 | 21,376,711.76 | 7,537,416.0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9,289,438.06 | 58,323,544.6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283,290.18 | 17,313,547.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90,207,672.08 | 99,801,692.3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8,229,586.26 | -76,497,780.3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3,173,719.43 | -16,552,531.5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995,611.53 | 494,323.3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6,377,306.67 | 178,552,137.4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190,760.17 | 2,605,505.1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37,440.52 | 235,632.3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8,130,626.32 | 180,922,010.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924,596.18 | -13,654,095.1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3,206,030.14 | 194,576,105.4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3,206,030.14 | 194,576,105.4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4,269,398.34 | 194,761,514.1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3,368.20 | -185,408.7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03,206,030.14 | 194,576,105.4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4,269,398.34 | 194,761,514.1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63,368.20 | -185,408.7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5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5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曹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801,642,873.65 | 2,122,513,840.06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821,077,166.75 | 1,046,286,462.54 |
税金及附加 | 12,649,618.54 | 14,268,172.59 | |
销售费用 | 376,780,197.60 | 459,153,074.58 | |
管理费用 | 124,505,436.15 | 141,293,592.87 | |
研发费用 | 302,276,844.82 | 345,455,496.12 | |
财务费用 | -13,306,056.61 | -9,395,972.98 | |
其中:利息费用 | 709,046.00 | 823,103.39 | |
利息收入 | 14,737,058.00 | 10,651,475.29 | |
加:其他收益 | 30,809,653.02 | 49,447,739.6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757,482.67 | 5,467,724.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87,801,228.85 | 94,465,708.07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1,675,048.65 | -72,206,727.5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936,974.07 | -15,856,014.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34,685.05 | 479,773.3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1,235,727.93 | 187,251,218.23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20,653.20 | 1,349,523.9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92,030.15 | 218,506.8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2,964,350.98 | 188,382,235.24 | |
减:所得税费用 | 3,187,986.26 | 4,829,244.8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9,776,364.72 | 183,552,990.4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9,776,364.72 | 183,552,990.4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9,776,364.72 | 183,552,990.4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30,266,666.67 | 2,519,782,072.8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0,449,795.2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20,505,487.53 | 138,940,633.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50,772,154.20 | 2,719,172,501.6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6,917,521.65 | 520,326,156.3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81,263,023.38 | 1,437,565,990.8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5,196,317.36 | 201,901,150.5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33,704,246.52 | 508,646,528.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7,081,108.91 | 2,668,439,826.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691,045.29 | 50,732,675.1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793,306,869.26 | 6,145,750,001.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3,204.72 | 102,131,951.0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2,653,190.82 | 726,833.44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96,233,264.80 | 6,248,608,785.5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0,998,897.29 | 233,664,163.7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943,640,001.00 | 6,307,390,001.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34,638,898.29 | 6,541,054,164.7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594,366.51 | -292,445,379.2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 | 4,9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 | 4,9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0.00 | 4,9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7,641,649.96 | 198,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6,872,422.61 | 11,399,967.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4,514,072.57 | 209,399,967.1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514,072.57 | -204,499,967.1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6,771,339.23 | -446,212,671.2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5,762,184.67 | 701,974,855.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2,533,523.90 | 255,762,184.67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15,223,227.59 | 2,166,941,913.5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6,271,680.9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9,055,071.24 | 676,381,665.9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44,278,298.83 | 2,879,595,260.5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1,291,890.38 | 466,600,049.7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99,833,082.70 | 1,037,122,971.4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9,679,084.93 | 162,493,076.9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2,813,361.08 | 1,029,549,357.5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43,617,419.09 | 2,695,765,455.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339,120.26 | 183,829,804.8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60,066,599.52 | 5,150,550,001.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3,623,787.30 | 96,025,960.8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34,067.29 | 821,340.1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46,424,454.11 | 5,247,397,302.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6,800,126.64 | 114,373,842.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194,140,000.00 | 4,909,090,001.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10,940,126.64 | 5,023,463,843.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484,327.47 | 223,933,458.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7,641,649.96 | 198,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098,631.34 | 10,729,213.5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5,740,281.30 | 208,729,213.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740,281.30 | -208,729,213.5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9,595,074.09 | 199,034,049.8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4,789,012.51 | 465,754,962.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5,193,938.42 | 664,789,012.50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54,237,602.42 | 1,248,305,929.96 | 5,612,148,875.97 | 4,714,591.27 | 5,616,863,467.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54,237,602.42 | 1,248,305,929.96 | 5,612,148,875.97 | 4,714,591.27 | 5,616,863,467.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6,716,888.44 | 11,311,275.73 | 75,316,472.65 | -70,089,140.06 | 4,936,631.80 | -65,152,508.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4,269,398.34 | 204,269,398.34 | -1,063,368.20 | 203,206,030.1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6,716,888.44 | -156,716,888.44 | 6,000,000.00 | -150,716,888.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56,716,888.44 | -156,716,888.44 | -156,716,888.44 | |||||||
(三)利润分配 | 11,311,275.73 | -128,952,925.69 | -117,641,649.96 | -117,641,649.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311,275.73 | -11,311,275.7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17,641,649.96 | -117,641,649.96 | -117,641,649.96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56,716,888.44 | 165,548,878.15 | 1,323,622,402.61 | 5,542,059,735.91 | 9,651,223.07 | 5,551,710,958.98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35,905,918.67 | 1,270,112,252.49 | 5,615,623,514.75 | 5,615,623,514.7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3,615.29 | -212,537.62 | -236,152.91 | -236,152.9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35,882,303.38 | 1,269,899,714.87 | 5,615,387,361.84 | 5,615,387,361.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355,299.04 | -21,593,784.91 | -3,238,485.87 | 4,714,591.27 | 1,476,105.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4,761,514.13 | 194,761,514.13 | -185,408.73 | 194,576,105.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00,000.00 | 4,900,0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355,299.04 | -216,355,299.04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355,299.04 | -18,355,299.0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 |
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54,237,602.42 | 1,248,305,929.96 | 5,612,148,875.97 | 4,714,591.27 | 5,616,863,467.24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53,688,724.27 | 1,120,939,381.29 | 5,464,105,449.15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53,688,724.27 | 1,120,939,381.29 | 5,464,105,449.1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6,716,888.44 | 11,311,275.73 | 80,823,439.03 | -64,582,173.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9,776,364.72 | 209,776,364.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6,716,888.44 | -156,716,888.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56,716,888.44 | -156,716,888.44 | ||||||
(三)利润分配 | 11,311,275.73 | -128,952,925.69 | -117,641,649.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311,275.73 | -11,311,275.7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7,641,649.96 | -117,641,649.9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56,716,888.44 | 165,000,000.00 | 1,201,762,820.32 | 5,399,523,275.47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35,357,040.52 | 1,153,954,227.54 | 5,478,788,611.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3,615.29 | -212,537.62 | -236,152.9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35,333,425.23 | 1,153,741,689.92 | 5,478,552,458.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355,299.04 | -32,802,308.63 | -14,447,009.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3,552,990.41 | 183,552,990.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355,299.04 | -216,355,299.04 | -19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355,299.04 | -18,355,299.0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53,688,724.27 | 1,120,939,381.29 | 5,464,105,449.15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政企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公司围绕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三大核心业务领域,为各级政府部门、大型集团企业及相关行业单位提供从规划咨询、软件开发与智能设备研发、实施交付到持续运营维护的全方位服务。
公司拥有6,200余名员工,在合肥、沈阳、郑州、长沙、重庆设立了5大区域总部,苏州、成都设有2大资源中心,北京、上海、广州、沈阳、长沙、杭州等地成立23大区域分公司,并设立了建筑企业、数字建设、数字工地、交易云服务等12大条线分公司,销售与服务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除港澳台)。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1、固定资产、26、无形资产、34、收入”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长期资产总额1%的非零星项目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余额在500万元以上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余额在500万元以上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余额在500万元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
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4、收入”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
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进行计量。
(c)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4、收入”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a)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b)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c)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d)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3)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财务公司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个别认定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融资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开发过程中的软件产品或施工过程中的系统集成工程,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原材料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
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
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个别计价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
(2)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终止经营的条件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报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公司的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
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
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7 | 5.00 | 13.57-31.67 |
其他说明
1)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2)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
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a)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b)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c)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d)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e)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f)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g)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使用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3-5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40、50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
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计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a)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改及终止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b)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改及终止
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包括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在修改日,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公司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公司根据前述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b)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a)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c)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a)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b)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c)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d)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f)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软件类收入、运营维护类收入、智能化设备收入、智能化工程收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a)软件类收入公司软件平台收入是在公司自主研发软件产品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二次开发或依据客户委托进行定制开发,开发完成后由客户进行验收确认。公司的软件平台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标准化软件产品,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二次开发或定制开发,并实施软件测试、安装和交付。因此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软件平台实施完成并经客户最终验收后确认收入。公司的计价软件属于较为标准化的软件产品,公司在客户收到计价软件,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款的依据后确认收入。
(b)运营维护类收入运营维护类收入,主要指平台运营服务收入和维护服务收入。平台运营服务收入,是公司通过智慧招采软件平台为使用主体实现技术咨询、维护、辅助清标、评标等支撑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公司根据给智慧招采软件平台使用主体的按次服务已提供,收到服务价款或者取得收款依据后确认收入。
维护服务收入,是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供维护服务而产生的收入,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采用直线法分期确认。
(c)智能化设备销售收入
智能化设备为公司自主研发、集软硬件为一体的产品,按合同约定在产品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d)智能化工程收入
智能化工程收入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弱电工程设计、监控、门禁、防盗、消防等工程施工实现的相关收入。公司在智能化工程项目建设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a)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b)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
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 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 | / | / | / |
相关规定。 |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 ||
销售费用 | -87,378,119.82 | -81,934,526.32 | |
营业成本 | 87,378,119.82 | 81,934,526.32 |
其他说明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9%、6%、5%、3%、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7%、15%、10% |
注:公司智能化工程类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每个地区不同的政策执行。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0%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5%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15%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5%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5%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5%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5%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重庆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20% |
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EPOINTINTERNATIONALPTE.LTD. | 17%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15959),有效期三年。公司2024年减按15%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软件企业标准,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的相关规定减按1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获得对辽宁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证书编号为GR202421002430),有效期三年。公司2024年减按15%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5935),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减按15%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公司获利年度自2022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19374),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减按15%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重庆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上海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5%,上述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在2024年度减按5%的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EPOINTINTERNATIONALPTE.LTD.2024年按17%计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等规定,企业在2018-2020年度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的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7号)等17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依法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853.30 | 6,839.67 |
银行存款 | 725,512,712.55 | 255,755,345.00 |
其他货币资金 | 2,791,111.20 | 2,765,164.62 |
合计 | 728,310,677.05 | 258,527,349.2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1.期末无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款项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07,535,993.73 | 3,217,035,671.76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3,007,535,993.73 | 3,217,035,671.76 | / |
合计 | 3,007,535,993.73 | 3,217,035,671.7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097,950.00 | 2,759,700.00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6,250,558.50 | 22,773,158.65 |
商业承兑票据 | 551,179.93 | 1,780,310.00 |
合计 | 22,899,688.43 | 27,313,168.65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928,697.90 | 100.00 | 29,009.47 | 22,899,688.43 | 27,322,658.65 | 100.00 | 9,490.00 | 27,313,168.65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6,097,950.00 | 26.60 | 6,097,950.00 | 2,759,700.00 | 10.10 | 2,759,700.00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6,250,558.50 | 70.87 | 16,250,558.50 | 22,773,158.65 | 83.35 | 22,773,158.65 | ||||
商业承兑汇票 | 580,189.40 | 2.53 | 29,009.47 | 5.00 | 551,179.93 | 1,789,800.00 | 6.55 | 9,490.00 | 0.53 | 1,780,310.00 |
合计 | 22,928,697.90 | / | 29,009.47 | / | 22,899,688.43 | 27,322,658.65 | / | 9,490.00 | / | 27,313,168.6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6,097,950.00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6,250,558.50 | ||
商业承兑汇票 | 580,189.40 | 29,009.47 | 5.00 |
合计 | 22,928,697.90 | 29,009.4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9,490.00 | 19,519.47 | 29,009.47 | |||
合计 | 9,490.00 | 19,519.47 | 29,009.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711,698,392.19 | 827,331,770.94 |
1年以内小计 | 711,698,392.19 | 827,331,770.94 |
1至2年 | 414,728,242.67 | 454,549,496.21 |
2至3年 | 295,486,336.79 | 204,676,482.13 |
3至4年 | 134,813,320.05 | 129,034,687.73 |
4至5年 | 77,882,130.61 | 49,942,721.25 |
5年以上 | 55,528,063.00 | 22,202,359.83 |
合计 | 1,690,136,485.31 | 1,687,737,518.0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998,085.92 | 0.89 | 14,998,085.92 | 100.00 | 6,802,171.42 | 0.40 | 6,802,171.4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75,138,399.39 | 99.11 | 310,360,129.07 | 18.53 | 1,364,778,270.32 | 1,680,935,346.67 | 99.60 | 250,522,112.41 | 14.90 | 1,430,413,234.2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675,138,399.39 | 99.11 | 310,360,129.07 | 18.53 | 1,364,778,270.32 | 1,680,935,346.67 | 99.60 | 250,522,112.41 | 14.90 | 1,430,413,234.26 |
合计 | 1,690,136,485.31 | / | 325,358,214.99 | / | 1,364,778,270.32 | 1,687,737,518.09 | / | 257,324,283.83 | / | 1,430,413,234.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9 | 5,422,171.42 | 5,422,171.42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客户26 | 3,210,000.00 | 3,210,000.00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客户27 | 2,325,500.00 | 2,325,500.00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客户28 | 1,380,000.00 | 1,380,000.00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其他小额客户 | 2,660,414.50 | 2,660,414.50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合计 | 14,998,085.92 | 14,998,085.9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11,698,392.19 | 35,584,919.61 | 5.00 |
1-2年 | 414,535,980.17 | 41,453,598.00 | 10.00 |
2-3年 | 291,335,536.79 | 58,267,107.36 | 20.00 |
3-4年 | 134,813,320.05 | 67,406,660.03 | 50.00 |
4-5年 | 75,536,630.61 | 60,429,304.49 | 80.00 |
5年以上 | 47,218,539.58 | 47,218,539.58 | 100.00 |
合计 | 1,675,138,399.39 | 310,360,129.07 | 18.5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02,171.42 | 8,814,593.98 | 618,679.48 | 14,998,085.92 | ||
按组合计提坏 | 250,522,112.41 | 59,838,016.66 | 310,360,129.07 |
账准备 | ||||||
合计 | 257,324,283.83 | 68,652,610.64 | 618,679.48 | 325,358,214.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18,679.4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0 | 36,734,381.78 | 1,488,173.96 | 38,222,555.74 | 2.18 | 3,288,132.41 |
客户11 | 18,795,000.00 | 18,795,000.00 | 1.07 | 1,306,000.00 | |
客户12 | 18,365,042.57 | 19,999.98 | 18,385,042.55 | 1.05 | 2,879,885.89 |
客户13 | 16,751,925.00 | 16,751,925.00 | 0.96 | 2,355,602.50 | |
客户14 | 15,991,000.00 | 780,000.00 | 16,771,000.00 | 0.96 | 2,187,200.00 |
合计 | 106,637,349.35 | 2,288,173.94 | 108,925,523.29 | 6.22 | 12,016,820.8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组合 | 账龄超过三年的账面余额 | 原因 | 回款风险 |
客户1 | 8,567,559.02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1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2 | 8,421,600.00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2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3 | 8,318,950.00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3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4 | 8,120,060.15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4为国企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5 | 6,053,444.16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5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6 | 5,740,000.00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6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7 | 5,241,557.10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7为国企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8 | 5,100,195.54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8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合计 | 55,563,365.97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年以内结算的合同资产 | 34,997,226.08 | 4,481,614.65 | 30,515,611.43 | 28,706,317.08 | 3,161,385.54 | 25,544,931.54 |
合计 | 34,997,226.08 | 4,481,614.65 | 30,515,611.43 | 28,706,317.08 | 3,161,385.54 | 25,544,931.54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997,226.08 | 100.00 | 4,481,614.65 | 12.81 | 30,515,611.43 | 28,706,317.08 | 100.00 | 3,161,385.54 | 11.01 | 25,544,931.54 |
其中: | ||||||||||
一年以内结算的合同资产 | 34,997,226.08 | 100.00 | 4,481,614.65 | 12.81 | 30,515,611.43 | 28,706,317.08 | 100.00 | 3,161,385.54 | 11.01 | 25,544,931.54 |
合计 | 34,997,226.08 | / | 4,481,614.65 | / | 30,515,611.43 | 28,706,317.08 | / | 3,161,385.54 | / | 25,544,931.5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588,416.84 | 629,420.83 | 5.00 |
1-2年 | 8,725,962.30 | 872,596.23 | 10.00 |
2-3年 | 12,872,752.94 | 2,574,550.59 | 20.00 |
3-4年 | 810,094.00 | 405,047.00 | 50.00 |
合计 | 34,997,226.08 | 4,481,614.65 | 12.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一年以内结算的合同资产 | 3,161,385.54 | 1,320,229.11 | 4,481,614.65 | 账龄组合计提 | |||
合计 | 3,161,385.54 | 1,320,229.11 | 4,481,614.65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数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应收账款”之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3,609,320.13 | 5,667,730.00 |
合计 | 3,609,320.13 | 5,667,73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09,320.13 | 100.00 | 3,609,320.13 | 5,667,730.00 | 100.00 | 5,667,730.00 | ||||
合计 | 3,609,320.13 | / | / | 3,609,320.13 | 5,667,730.00 | / | / | 5,667,73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3,609,320.13 | ||
合计 | 3,609,320.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22,766,866.13 | 85.06 | 27,460,813.51 | 92.79 |
1至2年 | 3,253,145.60 | 12.15 | 1,418,756.13 | 4.79 |
2至3年 | 747,080.11 | 2.79 | 716,005.45 | 2.42 |
合计 | 26,767,091.84 | 100.00 | 29,595,575.0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A | 2,448,113.21 | 9.15 |
供应商B | 1,486,179.24 | 5.55 |
供应商C | 1,114,336.28 | 4.16 |
供应商D | 695,000.00 | 2.60 |
供应商E | 645,283.02 | 2.41 |
合计 | 6,388,911.75 | 23.87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期末不存在金额重大的一年以上预付款。2.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3,707,656.89 | 45,972,302.19 |
合计 | 33,707,656.89 | 45,972,302.1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9,706,318.66 | 30,789,159.39 |
1年以内小计 | 19,706,318.66 | 30,789,159.39 |
1至2年 | 9,960,631.99 | 8,183,545.55 |
2至3年 | 5,050,552.74 | 7,684,621.10 |
3至4年 | 2,553,644.48 | 5,141,158.70 |
4至5年 | 3,524,104.72 | 3,195,667.80 |
5年以上 | 3,488,010.11 | 1,996,299.31 |
合计 | 44,283,262.70 | 56,990,451.8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3,125,763.69 | 45,586,836.32 |
员工备用金 | 2,452,354.28 | 2,209,214.59 |
个人社保 | 8,705,144.73 | 9,191,898.94 |
其他 | 2,502.00 | |
合计 | 44,283,262.70 | 56,990,451.8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1,018,149.66 | 11,018,149.6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42,543.85 | -442,543.8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0,575,605.81 | 10,575,605.8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18,149.66 | -442,543.85 | 10,575,605.81 | |
合计 | 11,018,149.66 | -442,543.85 | 10,575,605.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4,002,547.50 | 9.04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400,254.75 |
单位2 | 3,677,268.30 | 8.30 | 押金保证金 | 1-5年 | 2,439,572.84 |
单位3 | 1,293,967.80 | 2.92 | 押金保证金 | 5年以上 | 1,293,967.80 |
单位4 | 1,082,140.00 | 2.44 | 押金保证金 | 1-3年 | 107,710.50 |
单位5 | 911,500.00 | 2.06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91,150.00 |
合计 | 10,967,423.60 | 24.76 | / | / | 4,332,655.89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338,015.84 | 102,955.31 | 4,235,060.53 | 2,994,268.37 | 90,822.48 | 2,903,445.89 |
库存商品 | 6,613,596.42 | 1,854,753.11 | 4,758,843.31 | 8,251,361.70 | 697,681.96 | 7,553,679.74 |
周转材料 | 2,192,656.80 | 1,396.38 | 2,191,260.42 | 2,181,134.39 | 13,879.28 | 2,167,255.11 |
合同履约成本 | 421,362,771.36 | 32,986,373.75 | 388,376,397.61 | 429,887,703.99 | 28,381,230.20 | 401,506,473.79 |
发出商品 | 2,451,170.17 | 8,053.09 | 2,443,117.08 | 2,471,073.37 | 2,471,073.37 | |
合计 | 436,958,210.59 | 34,953,531.64 | 402,004,678.95 | 445,785,541.82 | 29,183,613.92 | 416,601,927.90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0,822.48 | 12,132.83 | 102,955.31 | |||
库存商品 | 697,681.96 | 1,157,071.15 | 1,854,753.11 | |||
周转材料 | 13,879.28 | 303.18 | 12,786.08 | 1,396.38 | ||
发出商品 | 8,053.09 | 8,053.09 | ||||
合同履约成本 | 28,381,230.20 | 22,454,847.20 | 17,849,703.65 | 32,986,373.75 | ||
合计 | 29,183,613.92 | 23,632,407.45 | 17,862,489.73 | 34,953,531.6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
库存商品 | 相关售价或合同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
周转材料 | 相关售价或合同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周转材料领用 |
合同履约成本 | 预计未来能收到的合同金额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已实现对外销售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41,061,544.66 | 34,694,022.17 |
预缴税费 | 547,761.13 | 402,897.20 |
大额存单 | 161,169,513.03 | |
合计 | 41,609,305.79 | 196,266,432.40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24,128,022.02 | 249,528,072.34 |
合计 | 224,128,022.02 | 249,528,072.3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5,825,589.72 | 13,600,074.52 | 16,927,533.34 | 23,268,983.86 | 101,892,330.09 | 401,514,511.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1,550.16 | 881,028.21 | 7,309,882.43 | 8,492,460.80 | ||
(1)购置 | 301,550.16 | 881,028.21 | 7,309,882.43 | 8,492,460.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73,470.19 | 2,355,907.69 | 10,773,200.67 | 15,002,578.55 | ||
(1)处置或报废 | 1,873,470.19 | 2,355,907.69 | 10,773,200.67 | 15,002,578.55 | ||
4.期末余额 | 245,825,589.72 | 13,600,074.52 | 15,355,613.31 | 21,794,104.38 | 98,429,011.85 | 395,004,393.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7,433,018.23 | 6,148,954.74 | 12,662,033.63 | 12,391,327.36 | 63,351,105.23 | 151,986,439.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77,744.92 | 1,138,677.44 | 1,528,027.03 | 3,043,725.54 | 15,020,673.92 | 32,408,848.85 |
(1)计提 | 11,677,744.92 | 1,138,677.44 | 1,528,027.03 | 3,043,725.54 | 15,020,673.92 | 32,408,848.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79,796.69 | 1,682,836.03 | 10,056,283.56 | 13,518,916.28 | ||
(1)处置或报废 | 1,779,796.69 | 1,682,836.03 | 10,056,283.56 | 13,518,916.28 | ||
4.期末余额 | 69,110,763.15 | 7,287,632.18 | 12,410,263.97 | 13,752,216.87 | 68,315,495.59 | 170,876,371.7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6,714,826.57 | 6,312,442.34 | 2,945,349.34 | 8,041,887.51 | 30,113,516.26 | 224,128,022.0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8,392,571.49 | 7,451,119.78 | 4,265,499.71 | 10,877,656.50 | 38,541,224.86 | 249,528,072.34 |
注: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62,661,845.44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电子设备 | 120,501.50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变电所 | 52,512.82 | 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 |
注1:公司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兴路自建的一处面积为69.75㎡的变电所用房(含门卫用房),未办理产权证。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53,954,806.99 | 294,909,239.41 |
合计 | 553,954,806.99 | 294,909,239.4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 | 295,651,305.09 | 295,651,305.09 | 179,875,831.34 | 179,875,831.34 | ||
国泰新点软件东北区域运营中心 | 97,289,189.97 | 97,289,189.97 | 73,595,272.53 | 73,595,272.53 | ||
华中区域总部工程 | 77,397,480.96 | 77,397,480.96 | 38,200,784.55 | 38,200,784.55 | ||
新点软件安徽研发基地和区域总部项目 | 34,956,756.98 | 34,956,756.98 | 2,550,558.50 | 2,550,558.50 | ||
国泰新点软件中原总部项目 | 48,377,055.12 | 48,377,055.12 | 686,792.49 | 686,792.49 | ||
国泰新点软件西南研发中心项目 | 283,018.87 | 283,018.87 | ||||
合计 | 553,954,806.99 | 553,954,806.99 | 294,909,239.41 | 294,909,239.4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 | 700,000,000.00 | 179,875,831.34 | 115,775,473.75 | 295,651,305.09 | 42.24 | 42.24% | 募集资金 | |||||
国泰新点软件东北区域运营中心 | 170,000,000.00 | 73,595,272.53 | 23,693,917.44 | 97,289,189.97 | 57.23 | 85.00% | 募集资金 | |||||
华中区域总部工程 | 200,000,000.00 | 38,200,784.55 | 39,196,696.41 | 77,397,480.96 | 38.70 | 95.00% | 募集资金 | |||||
新点软件安徽研发基地和区域总部项目 | 350,000,000.00 | 2,550,558.50 | 32,406,198.48 | 34,956,756.98 | 9.99 | 9.99% | 自筹资金 | |||||
国泰新点软件中原总部项目 | 150,000,000.00 | 686,792.49 | 47,690,262.63 | 48,377,055.12 | 32.25 | 32.25%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1,570,000,000.00 | 294,909,239.41 | 258,762,548.71 | 553,671,788.12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032,297.78 | 29,032,297.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06,735.43 | 4,306,735.43 |
租赁 | 4,306,735.43 | 4,306,735.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79,870.73 | 4,479,870.73 |
处置 | 4,479,870.73 | 4,479,870.73 |
4.期末余额 | 28,859,162.48 | 28,859,162.4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235,568.28 | 13,235,568.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05,299.01 | 10,005,299.01 |
(1)计提 | 10,005,299.01 | 10,005,299.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79,870.73 | 4,479,870.73 |
(1)处置 | 4,479,870.73 | 4,479,870.73 |
4.期末余额 | 18,760,996.56 | 18,760,996.5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098,165.92 | 10,098,165.9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796,729.50 | 15,796,729.50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1,077,735.06 | 14,340,041.12 | 125,417,776.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93,478,484.07 | 93,478,484.07 | |
(1)购置 | 93,478,484.07 | 93,478,484.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00,723.57 | 8,300,723.57 | |
(1)处置 | 8,300,723.57 | 8,300,723.57 | |
4.期末余额 | 204,556,219.13 | 6,039,317.55 | 210,595,536.6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084,790.29 | 10,257,597.12 | 20,342,387.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18,781.16 | 2,528,560.22 | 5,847,341.38 |
(1)计提 | 3,318,781.16 | 2,528,560.22 | 5,847,341.38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00,723.57 | 8,300,723.57 | |
(1)处置 | 8,300,723.57 | 8,300,723.57 | |
4.期末余额 | 13,403,571.45 | 4,485,433.77 | 17,889,005.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1,152,647.68 | 1,553,883.78 | 192,706,531.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0,992,944.77 | 4,082,444.00 | 105,075,388.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成都子公司 | 77,516,481.11 | 成都子公司土地于2025年3月19日办妥土地权证 |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9,576,051.03 | 2,951,901.57 | 3,476,335.99 | 9,051,616.61 | |
合计 | 9,576,051.03 | 2,951,901.57 | 3,476,335.99 | 9,051,616.61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租赁负债 | 7,658,363.76 | 995,129.83 | 13,039,628.29 | 2,765,099.81 |
预计负债 | 48,194,653.55 | 4,819,465.36 | 58,125,919.80 | 5,812,591.9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0,649,607.60 | 3,064,960.76 | 48,015,706.70 | 4,801,570.67 |
存货跌价准备 | 33,531,745.94 | 3,353,174.59 | 28,907,310.60 | 2,890,731.06 |
可抵扣亏损 | 9,499,707.07 | 1,475,142.42 | 10,643,182.40 | 1,873,378.74 |
合计 | 129,534,077.92 | 13,707,872.96 | 158,731,747.79 | 18,143,372.2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0,981,926.78 | 3,108,407.38 | 27,255,175.31 | 2,850,229.07 |
使用权资产 | 10,098,165.92 | 1,257,234.84 | 15,796,729.50 | 3,058,652.66 |
固定资产折旧 | 49,224,719.00 | 5,487,932.13 | 62,823,841.68 | 6,957,690.31 |
合计 | 90,304,811.70 | 9,853,574.35 | 105,875,746.49 | 12,866,572.0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 | 抵销后递延所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抵销后递延所 |
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17,507.89 | 12,690,365.07 | 2,765,099.81 | 15,378,272.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17,507.89 | 8,836,066.46 | 2,765,099.81 | 10,101,472.2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607,193,916.54 | 426,857,721.44 |
坏账准备 | 338,942,907.57 | 268,351,923.49 |
预计负债 | 3,889,323.38 | 4,169,223.05 |
存货跌价准备 | 1,421,785.70 | 276,303.32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4,481,614.65 | 7,920,379.97 |
合计 | 955,929,547.84 | 707,575,551.2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341,541.65 | ||
2025 | 22,893,393.05 | 22,893,393.05 | |
2026 | 50,029,037.80 | 96,973,543.55 | |
2027 | 130,851,133.42 | 151,664,380.10 | |
2028 | 154,984,863.09 | 154,984,863.09 | |
2029 | 248,435,489.18 | ||
合计 | 607,193,916.54 | 426,857,721.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28,177,102.72 | 2,980,077.30 | 25,197,025.42 | 53,627,030.29 | 4,758,994.43 | 48,868,035.86 |
预付工程款 | 16,061,976.60 | 16,061,976.60 | 8,539,378.02 | 8,539,378.02 | ||
大额存单 | 401,682,705.57 | 401,682,705.57 | ||||
合计 | 44,239,079.32 | 2,980,077.30 | 41,259,002.02 | 463,849,113.88 | 4,758,994.43 | 459,090,119.45 |
其他说明: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 | -1,778,917.13 |
注: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数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应收账款”之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791,111.20 | 2,791,111.20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 | 2,765,164.62 | 2,765,164.62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2,791,111.20 | 2,791,111.20 | / | / | 2,765,164.62 | 2,765,164.62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设备 | 85,535,308.46 | 108,613,471.33 |
劳务服务 | 136,936,355.60 | 148,568,002.76 |
工程款 | 150,027,788.81 | 83,587,627.03 |
其他 | 1,911,973.60 | 1,906,723.20 |
合计 | 374,411,426.47 | 342,675,824.32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项目款 | 356,988,482.54 | 359,452,434.90 |
合计 | 356,988,482.54 | 359,452,434.9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88,372,925.50 | 1,169,950,940.26 | 1,196,260,298.83 | 262,063,566.9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0,022.72 | 80,285,924.17 | 80,288,889.49 | 347,057.40 |
三、辞退福利 | 75,000.00 | 4,518,698.51 | 4,356,534.51 | 237,164.00 |
合计 | 288,797,948.22 | 1,254,755,562.94 | 1,280,905,722.83 | 262,647,788.3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9,207,960.02 | 1,028,756,472.79 | 1,054,939,291.33 | 233,025,141.48 |
二、职工福利费 | 34,529,270.96 | 34,529,270.96 | ||
三、社会保险费 | 217,695.88 | 39,044,285.71 | 39,056,671.89 | 205,309.7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13,709.00 | 35,038,010.74 | 35,050,293.11 | 201,426.63 |
工伤保险费 | 3,986.88 | 1,288,457.86 | 1,288,561.67 | 3,883.07 |
生育保险费 | 2,717,817.11 | 2,717,817.11 | ||
四、住房公积金 | 60,057,221.00 | 60,057,221.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8,947,269.60 | 7,563,689.80 | 7,677,843.65 | 28,833,115.7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88,372,925.50 | 1,169,950,940.26 | 1,196,260,298.83 | 262,063,566.9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39,141.26 | 77,693,915.09 | 77,696,665.30 | 336,391.05 |
2、失业保险费 | 10,881.46 | 2,592,009.08 | 2,592,224.19 | 10,666.35 |
合计 | 350,022.72 | 80,285,924.17 | 80,288,889.49 | 347,057.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1,714,726.81 | 38,007,812.45 |
企业所得税 | 2,639,078.50 | 4,928,863.46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90,306.25 | 174,157.24 |
房产税 | 691,457.53 | 618,038.81 |
个人所得税 | 2,185,391.86 | 2,542,692.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00,318.92 | 2,694,436.12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31,453.53 | 1,924,706.26 |
印花税 | 308,750.17 | 316,384.65 |
水利基金建设税 | 23,263.87 | 25,353.79 |
环境保护税 | 235,164.17 | 36,445.68 |
合计 | 31,419,911.61 | 51,268,890.87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57,369,003.89 | 56,817,874.24 |
合计 | 57,369,003.89 | 56,817,874.2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代付款 | 27,560,545.86 | 20,888,329.74 |
押金保证金 | 9,724,064.73 | 9,129,240.48 |
员工报销款 | 19,912,859.46 | 26,417,135.16 |
个人社保 | 171,533.84 | 149,435.92 |
其他 | 233,732.94 | |
合计 | 57,369,003.89 | 56,817,874.24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287,521.75 | 7,777,628.37 |
合计 | 6,287,521.75 | 7,777,628.37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税金 | 875,327.17 | 979,512.87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300,000.00 | |
合计 | 1,175,327.17 | 979,512.8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834,308.68 | 13,489,278.8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75,944.92 | 449,650.59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287,521.75 | 7,777,628.37 |
合计 | 1,370,842.01 | 5,261,999.92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52,083,976.93 | 62,295,142.85 | 合同免费维护期 |
合计 | 52,083,976.93 | 62,295,142.85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008,200.00 | 682,701.49 | 1,325,498.51 |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 | |
合计 | 2,008,200.00 | 682,701.49 | 1,325,498.5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879,605,343.59 | 3,879,605,343.59 | ||
合计 | 3,879,605,343.59 | 3,879,605,343.5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56,716,888.44 | 156,716,888.44 | ||
合计 | 156,716,888.44 | 156,716,888.4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319,7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60元/股,最低价为
18.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672,343.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4,237,602.42 | 11,311,275.73 | 165,548,878.15 | |
合计 | 154,237,602.42 | 11,311,275.73 | 165,548,878.1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计提11,311,275.73元,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股本的50%计算总体盈余公积。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48,305,929.96 | 1,270,112,252.4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12,537.6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48,305,929.96 | 1,269,899,714.8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4,269,398.34 | 194,761,514.1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311,275.73 | 18,355,299.04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7,641,649.96 | 198,00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23,622,402.61 | 1,248,305,929.9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36,534,780.22 | 829,044,186.54 | 2,434,845,638.04 | 1,027,227,813.04 |
其他业务 | 9,753,231.09 | 3,671,577.64 | 6,346,232.50 | 2,408,109.61 |
合计 | 2,146,288,011.31 | 832,715,764.18 | 2,441,191,870.54 | 1,029,635,922.6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并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智慧招采 | 948,377,349.88 | 308,109,308.44 | 948,377,349.88 | 308,109,308.44 |
智慧政务 | 860,617,649.14 | 411,915,072.80 | 860,617,649.14 | 411,915,072.80 |
数字建筑 | 327,539,781.20 | 109,019,805.30 | 327,539,781.20 | 109,019,805.30 |
租赁收入 | 9,753,231.09 | 3,671,577.64 | 9,753,231.09 | 3,671,577.64 |
合计 | 2,146,288,011.31 | 832,715,764.18 | 2,146,288,011.31 | 832,715,764.18 |
按业务分类 | ||||
软件产品 | 1,210,169,927.54 | 547,006,794.81 | 1,210,169,927.54 | 547,006,794.81 |
软件服务 | 703,591,022.40 | 166,664,963.22 | 703,591,022.40 | 166,664,963.22 |
智能化设备及其他 | 222,773,830.28 | 115,372,428.51 | 222,773,830.28 | 115,372,428.51 |
租赁收入 | 9,753,231.09 | 3,671,577.64 | 9,753,231.09 | 3,671,577.64 |
合计 | 2,146,288,011.31 | 832,715,764.18 | 2,146,288,011.31 | 832,715,764.18 |
按经营地分类 |
东北 | 123,294,916.89 | 44,285,543.90 | 123,294,916.89 | 44,285,543.90 |
华北 | 175,875,640.12 | 87,837,395.31 | 175,875,640.12 | 87,837,395.31 |
华东 | 996,987,239.49 | 354,632,467.53 | 996,987,239.49 | 354,632,467.53 |
华南 | 99,970,688.22 | 34,923,323.41 | 99,970,688.22 | 34,923,323.41 |
华中 | 301,552,689.33 | 140,667,772.26 | 301,552,689.33 | 140,667,772.26 |
西北 | 252,381,924.34 | 94,599,602.06 | 252,381,924.34 | 94,599,602.06 |
西南 | 196,224,912.92 | 75,769,659.71 | 196,224,912.92 | 75,769,659.71 |
合计 | 2,146,288,011.31 | 832,715,764.18 | 2,146,288,011.31 | 832,715,764.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用户提供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智能化设备,以及运营维护服务。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服务和智能化设备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运营维护服务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履约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以及产品的建造进度或维护进度向客户发起收款,获得收款权,并依据合同的约定提供免费维护服务或收费服务。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客户15 | 33,249,348.21 | 1.55 |
客户16 | 27,553,844.76 | 1.28 |
客户17 | 24,866,364.41 | 1.16 |
客户18 | 21,936,987.28 | 1.02 |
客户19 | 21,636,564.23 | 1.01 |
合计 | 129,243,108.89 | 6.02 |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17,400.46 | 9,372,516.92 |
教育费附加 | 5,661,605.85 | 6,695,182.86 |
房产税 | 3,411,391.58 | 2,309,777.94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065,381.84 | 871,683.05 |
印花税 | 1,159,035.45 | 1,102,450.11 |
水利建设基金 | 109,541.24 | 99,574.52 |
环境保护税 | 531,610.52 | 242,971.20 |
合计 | 19,855,966.94 | 20,694,156.60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4,876,400.90 | 332,914,273.82 |
差旅费 | 98,169,761.44 | 101,967,756.77 |
业务招待费 | 96,890,960.45 | 131,920,281.81 |
办公用品 | 1,482,642.98 | 2,422,005.09 |
服务费 | 7,024,844.96 | 6,220,498.05 |
邮电传真费 | 9,252,410.39 | 10,482,020.91 |
代理费 | 5,395,123.24 | 4,854,214.88 |
会务费 | 1,328,882.14 | 3,314,156.28 |
印刷费 | 2,167,289.85 | 2,155,302.19 |
广告费 | 653,725.52 | 1,155,430.42 |
汽车费用 | 1,333,878.26 | 2,764,374.43 |
其他 | 1,168,415.37 | 2,260,498.28 |
合计 | 519,744,335.50 | 602,430,812.93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0,415,694.74 | 103,972,207.83 |
折旧费 | 33,321,072.69 | 33,962,295.02 |
租赁费 | 7,351,275.64 | 8,979,499.35 |
咨询费 | 3,153,848.32 | 3,283,001.01 |
装饰费 | 4,032,271.23 | 5,324,722.99 |
无形资产摊销 | 3,920,552.57 | 4,105,913.99 |
水电费 | 4,542,777.92 | 4,549,730.45 |
办公用品 | 567,999.57 | 1,073,458.40 |
差旅费 | 2,798,483.68 | 3,472,869.56 |
物业保洁费 | 4,655,392.70 | 4,835,486.46 |
其他 | 13,221,034.40 | 11,820,275.07 |
合计 | 167,980,403.46 | 185,379,460.13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451,856,730.25 | 508,108,867.78 |
直接投入费用 | 2,435,480.00 | 3,654,196.64 |
折旧与摊销 | 1,150,765.52 | 1,332,111.19 |
合计 | 455,442,975.77 | 513,095,175.61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67,534.21 | 660,010.95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467,534.21 | 660,010.95 |
减:利息收入 | 21,376,711.76 | 7,537,416.04 |
手续费 | 1,886,562.14 | 1,164,406.61 |
合计 | -19,022,615.41 | -5,712,998.48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9,726,456.55 | 40,586,921.46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981,831.66 | 1,594,290.62 |
生育津贴 | 1,825,668.67 | 2,079,946.12 |
稳岗补贴 | 837,146.06 | 3,663,747.42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3,295,145.09 | |
高质量发展扶持款 | 346,560.00 | 4,932,000.00 |
鼓励企业扩大规模 | 2,520,000.00 | |
其他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3,051,775.12 | 2,171,493.89 |
合计 | 39,289,438.06 | 58,323,544.60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96,921.68 | 210,697.97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80,211.86 | 6,818,537.45 |
大额存单利息 | 10,284,312.39 | |
合计 | -2,283,290.18 | 17,313,547.81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207,672.08 | 99,801,692.37 |
合计 | 90,207,672.08 | 99,801,692.37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9,519.47 | 170,51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8,652,610.64 | -75,203,835.3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42,543.85 | -1,464,454.97 |
合计 | -68,229,586.26 | -76,497,780.34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23,632,407.45 | -17,205,620.01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20,229.11 | 1,683,344.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1,778,917.13 | -1,030,256.43 |
合计 | -23,173,719.43 | -16,552,531.52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 995,611.53 | 494,323.39 |
其中:固定资产 | 995,611.53 | 494,323.39 |
合计 | 995,611.53 | 494,323.39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73,279.46 | 121,425.69 | 373,279.4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73,279.46 | 121,425.69 | 373,279.46 |
政府补助 | 24,000.00 | 1,970,200.00 | 24,000.00 |
违约赔偿收入 | 97,455.71 | 113,026.82 | 97,455.71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851,950.82 | 851,950.82 | |
奖励款 | 512,232.22 | 512,232.22 | |
其他 | 331,841.96 | 400,852.68 | 331,841.96 |
合计 | 2,190,760.17 | 2,605,505.19 | 2,190,760.1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99,362.44 | 74,787.83 | 199,362.4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99,362.44 | 74,787.83 | 199,362.44 |
对外捐赠 | 100,000.00 | -56,831.44 | 100,000.00 |
滞纳金 | 97,678.04 | 41,330.69 | 97,678.04 |
赔偿金、违约金 | 30,400.04 | 176,345.24 | 30,400.04 |
其他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437,440.52 | 235,632.32 | 437,440.52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502,094.56 | -13,274,772.0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22,501.62 | -379,323.08 |
合计 | 4,924,596.18 | -13,654,095.1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08,130,626.3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813,062.6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892,821.1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949.1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188,600.72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57,037,928.4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620,184.2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939,438.1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755,546.31 |
所得税费用 | 4,924,596.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收回 | 170,273,158.87 | 99,057,606.80 |
收到的其他收入 | 50,232,328.66 | 39,883,026.74 |
合计 | 220,505,487.53 | 138,940,633.5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及水电费 | 6,595,950.47 | 8,045,193.94 |
租赁费支出 | 7,351,275.64 | 9,349,971.06 |
差旅费 | 97,376,787.56 | 105,440,626.33 |
业务招待费 | 96,063,537.91 | 131,920,281.81 |
支付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 226,316,694.94 | 253,890,455.58 |
合计 | 433,704,246.52 | 508,646,528.7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 | 10,155,534.17 | 11,399,967.14 |
库存股回购 | 156,716,888.44 | |
合计 | 166,872,422.61 | 11,399,967.1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 | 13,039,628.29 | 6.698.848.32 | 10,155,534.17 | 1,924,578.68 | 7,658,363.76 | |
合计 | 13,039,628.29 | 6.698.848.32 | 10,155,534.17 | 1,924,578.68 | 7,658,363.76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 203,206,030.14 | 194,576,105.4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3,173,719.43 | 16,552,531.52 |
信用减值损失 | 68,229,586.26 | 76,497,780.3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2,408,848.85 | 34,905,374.7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0,005,299.01 | 11,514,619.95 |
无形资产摊销 | 2,164,151.06 | 4,692,626.0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476,335.99 | 2,491,136.0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95,611.53 | -494,323.3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3,917.02 | -46,637.8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0,207,672.08 | -99,801,692.3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67,534.21 | 660,010.9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83,290.18 | -7,029,235.4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87,907.38 | -826,643.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65,405.77 | 447,320.2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035,158.49 | 639,959.2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642,975.04 | -28,105,702.2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210,529.60 | -155,940,554.64 |
其他 | -21,587,396.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691,045.29 | 50,732,675.1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 4,306,735.43 | 11,482,406.82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02,533,523.90 | 255,762,184.6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55,762,184.67 | 701,974,855.8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6,771,339.23 | -446,212,671.2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02,533,523.90 | 255,762,184.67 |
其中:库存现金 | 6,853.30 | 6,839.6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02,526,670.60 | 255,755,345.00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2,533,523.90 | 255,762,184.6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受限货币资金 | 2,791,111.20 | 2,765,164.62 | 保函保证金,使用范围受限 |
定期存单利息 | 22,986,041.95 | ||
合计 | 25,777,153.15 | 2,765,164.6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7,351,275.64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7,506,809.81(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建筑物 | 5,237,094.13 | |
设备 | 1,577,702.28 | |
合计 | 6,814,796.41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额等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1、固定资产/(3).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之说明。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51,856,730.25 | 508,108,867.78 |
直接材料 | 2,435,480.00 | 3,654,196.64 |
折旧与摊销 | 1,150,765.52 | 1,332,111.19 |
合计 | 455,442,975.77 | 513,095,175.6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55,442,975.77 | 513,095,175.61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公司本期与张家港市城市保护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建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汇世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01月31日完成工商设立登
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净资产为9,395,102.62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604,897.38元。2024年,公司在成都设立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06月04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49,156,567.93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843,432.07元。2024年,公司在新加坡设立EPOINTINTERNATIONALPTE.LTD.。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EPOINTINTERNATIONALPTE.LTD.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0.00元。
(2)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指因破产、歇业、到期解散等原因而注销减少的子公司)四川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解散。该公司已于2024年3月14日清算完毕,并于2024年4月16日办妥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苏州 | 3,300.00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苏州 | 3,010.00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购买 |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镇江 | 1,000.00 | 镇江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合肥 | 2,000.00 | 合肥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沈阳 | 2,000.00 | 沈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长沙 | 2,000.00 | 长沙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郑州 | 2,000.00 | 郑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深圳 | 1,000.00 | 深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上海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00 | 上海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重庆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重庆 | 1,000.00 | 重庆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2,000.00 | 内蒙古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1.00 | 投资 | |
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 | 1,000.00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40.00 | 投资 |
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成都 | 5,000.00 | 成都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EPOINTINTERNATIONALPTE.LTD. | 新加坡 | $300.00 | 新加坡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持有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并在董事会共5名成员中有3名成员均由本公司派出,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在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008,200.00 | 682,701.49 | 1,325,498.51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008,200.00 | 682,701.49 | 1,325,498.51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38,331,606.40 | 55,404,308.89 |
合计 | 38,331,606.40 | 55,404,308.89 |
其他说明:
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相关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稳岗补助 | 1,500.00 | 退回未参保人员的扩岗补助 |
合计 | 1,500.0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担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a)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b)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c)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d)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e)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a)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b)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c)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
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37,441.14 | 37,441.14 | |||
其他应付款 | 5,736.90 | 5,736.90 | |||
租赁负债 | 138.81 | 138.8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4.63 | 644.63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43,822.67 | 138.81 | 43,961.48 |
续上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34,267.58 | 34,267.58 | |||
其他应付款 | 5,681.79 | 5,681.79 | |||
租赁负债 | 465.17 | 73.23 | 538.4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0.53 | 810.53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40,759.90 | 465.17 | 73.23 | 41,298.30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7.21%(2023年12月31日:17.43%)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86,656,852.39 | 620,879,141.34 | 3,007,535,993.7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386,656,852.39 | 620,879,141.34 | 3,007,535,993.7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理财产品 | 2,386,656,852.39 | 620,879,141.34 | 3,007,535,993.73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 |
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609,320.13 | 3,609,320.1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386,656,852.39 | 620,879,141.34 | 3,609,320.13 | 3,011,145,313.86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存在活跃市场价格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以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保本浮动收益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公允价值是采用约定的预期收益率计算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来确定。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中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因其到期期限较短,本公司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300.00 | 100.00 | 100.00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010.00 | 100.00 | 100.00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镇江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0 | 100.00 | 100.00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合肥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00 | 100.00 | 100.00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沈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00 | 100.00 | 100.00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长沙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00 | 100.00 | 100.00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郑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00 | 100.00 | 100.00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北京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00 | 100.00 | 100.00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深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0 | 100.00 | 100.00 |
上海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上海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00 | 100.00 | 100.00 |
重庆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重庆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0 | 100.00 | 100.00 |
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000.00 | 51.00 | 51.00 |
古 | |||||
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0 | 40.00 | 40.00 |
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成都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000.00 | 100.00 | 100.00 |
EPOINTINTERNATIONALPTE.LTD. | 新加坡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00.00 | 100.00 | 100.00 |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景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任该机构董事 |
中国信息协会 | 公司董事任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
苏州晴朗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孙卫权 | 公司独立董事 |
顾莉莉 | 公司独立董事 |
陈立平 | 公司独立董事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 采购住宿、餐饮等服务 | 1,305,153.70 | 1,215,002.00 |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及服务 | 37,400.12 | 66,699.03 |
中国信息协会 | 采购商品及服务 | 10,000.00 | 10,000.00 |
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513.27 | |
苏州晴朗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9,920.24 | 511,227.7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6,269.43 | 21,562.1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06,611.75 | 12,316.87 | -3,294,569.6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68.11 | 1,303.99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本期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存放银行款项 | 39,775,477.96 | 4,428,672,673.45 | 4,437,186,549.41 | 31,261,602.00 |
2、本公司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1,425,490,000.00 | 2,097,640,000.00 | 2,310,650,000.00 | 1,212,480,000.00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401.46 | 1,870.07 | 22,855.85 | 1,142.79 |
其他应收款 | 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景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 50,696.30 | 29,510.00 |
应付账款 |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0,600.00 | 31,800.00 |
其他应付款 | 孙卫权 | 12,600.00 | 12,600.00 |
其他应付款 | 顾莉莉 | 12,600.00 | 12,600.00 |
其他应付款 | 陈立平 | 12,600.00 | 12,600.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签订开立国内保函协议,开设保证金账户向银行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结束,保证金账户自动注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未结清银行保函共15笔,担保金额合计8,299,103.00元。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开立国内保函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未到期的保函协议共5笔,担保金额合计11,502,072.69元。
公司与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开立国内保函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未到期的保函协议共17笔,担保金额合计8,706,048.00元。
公司与招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开立国内保函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招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未到期的保函协议共41笔,担保金额合计10,603,403.78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8,018,0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5,913,511.00元(含税)。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各业务间资产、人员及财务各方面紧密相连,公司未对上述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无不同的业务分布和地区分部,无分部报告。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694,220,627.96 | 785,269,320.27 |
1年以内小计 | 694,220,627.96 | 785,269,320.27 |
1至2年 | 425,480,214.61 | 469,480,335.40 |
2至3年 | 313,313,566.94 | 216,890,983.75 |
3至4年 | 146,844,581.67 | 128,900,737.73 |
4至5年 | 77,669,111.48 | 49,922,754.55 |
5年以上 | 55,429,778.76 | 22,121,859.83 |
合计 | 1,712,957,881.42 | 1,672,585,991.5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918,085.92 | 0.87 | 14,918,085.92 | 100.00 | 6,802,171.42 | 0.41 | 6,802,171.4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98,039,795.50 | 99.13 | 295,371,218.10 | 17.39 | 1,402,668,577.40 | 1,665,783,820.11 | 99.59 | 241,954,498.98 | 14.52 | 1,423,829,321.1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527,362,870.49 | 89.17 | 295,371,218.10 | 19.34 | 1,231,991,652.39 | 1,542,385,485.02 | 92.22 | 241,954,498.98 | 15.69 | 1,300,430,986.04 |
关联方组合 | 170,676,925.01 | 9.96 | 170,676,925.01 | 123,398,335.09 | 7.37 | 123,398,335.09 | ||||
合计 | 1,712,957,881.42 | / | 310,289,304.02 | / | 1,402,668,577.40 | 1,672,585,991.53 | / | 248,756,670.40 | / | 1,423,829,321.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9 | 5,422,171.42 | 5,422,171.42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客户26 | 3,210,000.00 | 3,210,000.00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客户27 | 2,325,500.00 | 2,325,500.00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客户28 | 1,380,000.00 | 1,380,000.00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其他小额客户 | 2,580,414.50 | 2,580,414.50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合计 | 14,918,085.92 | 14,918,085.9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39,722,713.24 | 31,986,135.66 | 5.00 |
1-2年 | 364,606,045.87 | 36,460,604.59 | 10.00 |
2-3年 | 269,299,296.51 | 53,859,859.30 | 20.00 |
3-4年 | 131,210,948.05 | 65,605,474.03 | 50.00 |
4-5年 | 75,323,611.48 | 60,258,889.18 | 80.00 |
5年以上 | 47,200,255.34 | 47,200,255.34 | 100.00 |
合计 | 1,527,362,870.49 | 295,371,218.10 | 19.3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02,171.42 | 8,734,593.98 | 618,679.48 | 14,918,085.9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1,954,498.98 | 53,416,719.12 | 295,371,218.10 |
合计 | 248,756,670.40 | 62,151,313.10 | 618,679.48 | 310,289,304.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18,679.4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0 | 36,734,381.78 | 1,488,173.96 | 38,222,555.74 | 2.15 | 3,288,132.41 |
客户20 | 30,328,667.55 | 30,328,667.55 | 1.71 | ||
客户21 | 24,015,227.09 | 24,015,227.09 | 1.36 | ||
客户22 | 19,428,545.53 | 19,428,545.53 | 1.10 | ||
客户12 | 18,365,042.57 | 19,999.98 | 18,385,042.55 | 1.04 | 2,879,885.89 |
合计 | 128,871,864.52 | 1,508,173.94 | 130,380,038.46 | 7.36 | 6,168,018.3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组合 | 账龄超过三年的账面余额 | 原因 | 回款风险 |
客户1 | 8,567,559.02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1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2 | 8,421,600.00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2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3 | 8,318,950.00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3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4 | 8,120,060.15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4为国企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5 | 6,053,444.16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5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6 | 5,740,000.00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6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7 | 5,241,557.10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7为国企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8 | 5,100,195.54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8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合计 | 55,563,365.97 |
2.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数 | 占应收账款期末数的比例(%)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151,866.56 | 0.48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6,067,238.99 | 0.94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705,424.58 | 0.39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72,689.99 | 0.30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41,075,025.47 | 2.40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9,820,103.17 | 0.57 |
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380,000.00 | 0.20 |
上海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960,762.53 | 0.06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5,245,400.57 | 1.47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8,642,536.46 | 2.26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237,676.18 | 0.42 |
重庆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218,200.51 | 0.48 |
合计 | 170,676,925.01 | 9.97 |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362,326,959.82 | 1,143,843,492.03 |
合计 | 1,362,326,959.82 | 1,143,843,492.0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72,357,039.48 | 494,240,361.99 |
1年以内小计 | 372,357,039.48 | 494,240,361.99 |
1至2年 | 376,785,443.50 | 194,427,715.87 |
2至3年 | 521,026,607.70 | 454,554,520.47 |
3至4年 | 92,760,702.50 | 5,762,999.60 |
4至5年 | 5,745,945.62 | 3,194,667.80 |
5年以上 | 3,488,010.11 | 1,995,799.31 |
合计 | 1,372,163,748.91 | 1,154,176,065.0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9,197,966.80 | 37,512,740.71 |
员工备用金 | 1,613,930.92 | 1,543,417.51 |
往来款 | 1,335,321,039.78 | 1,108,751,242.69 |
其他 | 6,030,811.41 | 6,368,664.13 |
合计 | 1,372,163,748.91 | 1,154,176,065.0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332,573.01 | 10,332,573.0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95,783.92 | -495,783.9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9,836,789.09 | 9,836,789.0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32,573.01 | -495,783.92 | 9,836,789.09 | |||
合计 | 10,332,573.01 | -495,783.92 | 9,836,789.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6 | 362,334,439.53 | 26.41 | 往来款 | 1-4年 | |
单位7 | 282,866,410.73 | 20.61 | 往来款 | 1-4年 | |
单位8 | 190,319,010.08 | 13.87 | 往来款 | 1-3年 | |
单位9 | 148,847,375.25 | 10.85 | 往来款 | 1-2年 | |
单位10 | 143,470,759.31 | 10.46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1,127,837,994.90 | 82.20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数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数的比例(%)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43,470,759.31 | 10.46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62,334,439.53 | 26.41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0,491,135.65 | 2.22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82,866,410.73 | 20.61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48,847,375.25 | 10.85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90,319,010.08 | 13.87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4,914,962.37 | 4.00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69,588.56 | 0.02 |
上海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3,323,928.47 | 0.97 |
重庆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20,642.44 | 0.04 |
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151,000.00 | 0.59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99,811,787.39 | 7.27 |
合计 | 1,335,321,039.78 | 97.31 |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2,072,000.00 | 33,000,000.00 | 99,072,000.00 | 48,072,000.00 | 33,000,000.00 | 15,072,000.00 |
合计 | 132,072,000.00 | 33,000,000.00 | 99,072,000.00 | 48,072,000.00 | 33,000,000.00 | 15,072,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33,000,000.00 | 33,000,000.00 |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9,972,000.00 | 9,972,000.00 | ||||||
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合计 | 15,072,000.00 | 33,000,000.00 | 84,000,000.00 | 99,072,000.00 | 33,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99,854,817.76 | 820,129,380.97 | 2,120,687,460.68 | 1,045,032,026.92 |
其他业务 | 1,788,055.89 | 947,785.78 | 1,826,379.38 | 1,254,435.62 |
合计 | 1,801,642,873.65 | 821,077,166.75 | 2,122,513,840.06 | 1,046,286,462.54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并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智慧招采 | 568,353,980.55 | 235,448,638.09 | 568,353,980.55 | 235,448,638.09 |
智慧政务 | 747,957,969.73 | 368,609,940.96 | 747,957,969.73 | 368,609,940.96 |
数字建筑 | 483,542,867.48 | 216,070,801.92 | 483,542,867.48 | 216,070,801.92 |
租赁收入 | 1,788,055.89 | 947,785.78 | 1,788,055.89 | 947,785.78 |
合计 | 1,801,642,873.65 | 821,077,166.75 | 1,801,642,873.65 | 821,077,166.75 |
按业务分类 | ||||
软件产品 | 1,133,893,883.35 | 470,023,185.77 | 1,133,893,883.35 | 470,023,185.77 |
软件服务 | 455,434,192.22 | 181,464,575.01 | 455,434,192.22 | 181,464,575.01 |
智能化设备及其他 | 210,526,742.19 | 168,641,620.19 | 210,526,742.19 | 168,641,620.19 |
租赁收入 | 1,788,055.89 | 947,785.78 | 1,788,055.89 | 947,785.78 |
合计 | 1,801,642,873.65 | 821,077,166.75 | 1,801,642,873.65 | 821,077,166.7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105,715,941.47 | 40,218,523.66 | 105,715,941.47 | 40,218,523.66 |
华北 | 149,147,906.57 | 82,438,187.82 | 149,147,906.57 | 82,438,187.82 |
华东 | 843,544,412.24 | 366,056,935.76 | 843,544,412.24 | 366,056,935.76 |
华南 | 66,179,212.48 | 30,540,276.56 | 66,179,212.48 | 30,540,276.56 |
华中 | 281,397,683.78 | 142,860,922.37 | 281,397,683.78 | 142,860,922.37 |
西北 | 224,710,987.03 | 92,712,188.05 | 224,710,987.03 | 92,712,188.05 |
西南 | 130,946,730.08 | 66,250,132.53 | 130,946,730.08 | 66,250,132.53 |
合计 | 1,801,642,873.65 | 821,077,166.75 | 1,801,642,873.65 | 821,077,166.7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用户提供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智能化设备,以及运营维护服务。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服务和智能化设备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运营维护服务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履约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以及产品的建造进度或维护进度向客户发起收款,获得收款权,并依据合同的约定提供免费维护服务或收费服务。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客户10 | 19,774,078.40 | 1.10 |
客户19 | 18,429,017.06 | 1.02 |
客户23 | 18,128,913.95 | 1.01 |
客户24 | 14,976,148.60 | 0.83 |
客户25 | 14,906,438.44 | 0.83 |
合计 | 86,214,596.45 | 4.79 |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73,204.72 | 210,697.97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30,687.39 | 5,257,026.40 |
合计 | -2,757,482.67 | 5,467,724.37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59,954.6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36,466.0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7,924,381.9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64,976.5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50,515.4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237,793.4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9,902.05 |
合计 | 90,738,599.0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7 | 0.63 | 0.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 2.04 | 0.35 | 0.3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曹立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11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