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股份(688219)_公司公告_会通股份: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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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对天健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4年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

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0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2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2024年3月6日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静娴,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久立特材、南亚新材、五新隧装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婷伊,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会通股份、臻镭科技、凯尔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祝琪梅,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江南奕帆、宏华数科、德创环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3.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经公司评估,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公司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

日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认为天健相关资质合规有效,具有较强的执业能力,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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