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景科技”)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相关募投项目三方监管账户予以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光电子关键与核心元器件建设项目 | 32,253.04 | 27,854.89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109.70 | 6,109.70 |
合计 | 38,362.74 | 33,964.59 |
项目名称 | 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 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 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109.70 | 6,109.70 | 0 |
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