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腾景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腾景科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腾景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392,320,816.98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 282,574,653.42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25,898,939.89 |
项目 | 金额(元)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947,123.12 |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1,914.69 |
加:累计理财产品收益 | 9,390,168.91 |
其中:本期理财产品收益 | 1,851,830.47 |
减:募投项目结项后转出金额 | 36,293,373.26 |
其中: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27,602,228.46 |
其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8,691,144.80 |
减: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1,600,000.00 |
减:超募资金用于回购股份 | 10,346,152.1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5,944,990.26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腾景科技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腾景科技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元) | 说明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35050100240600002783 | - | 已注销 |
兴业银行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 117010100100509896 | 944,990.26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 | 591905738410666 | - | 已注销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元) | 说明 |
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 419580003457 | - | 已注销 |
合计 | 944,990.26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万元) |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编号:CC11241223008-00000000) | 封闭式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腾景科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腾景科技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腾景科技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腾景科技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到期收益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腾景科技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10万元(含收益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4年
月
日,腾景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8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14日,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
月
日,该部分永久补流的超募资金已全部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腾景科技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回购股份情况腾景科技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1,00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为1,034.62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腾景科技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腾景科技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本年度,腾景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腾景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腾景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腾景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腾景科技2024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吕泉鑫黄振伟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9,232.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40.0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802.2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资金(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4)=(2)/(1) | ||||||||||||
1、光电子关键与核心元器件建设项目 | 否 | 27,854.89 | 27,854.89 | 27,854.89 | 525.39 | 27,497.88 | -357.01 | 98.72 | 2022年10月 | 3,981.82 | 是 | 否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109.70 | 6,109.70 | 6,109.70 | - | 6,109.70 | - | 100.00 | 2021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超募资金 | 否 | 5,267.49 | 5,267.49 | 5,267.49 | 2,614.62 | 4,194.62 | -1,072.88 | 79.6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1、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160.00 | 3,160.00 | 3,160.00 | 1,580.00 | 3,16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2、超募资金-用于回购股份 | 否 | 1,034.62 | 1,034.62 | 1,034.62 | 1,034.62 | 1,034.62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3、超募资金-暂未使用 | 否 | 1,072.88 | 1,072.88 | 1,072.88 | - | - | -1,072.8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9,232.08 | 39,232.08 | 39,232.08 | 3,140.00 | 37,802.20 | -1,429.88 | 96.36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到期收益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10万元(含收益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依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前提下,同意本公司使用1,5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4年6月14日,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部分永久补流的超募资金已全部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1,00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为1,034.62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注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置换前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及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转出后支付的募投项目尾款。“光电子关键与核心元器件建设项目”结项公告时,尚需支付的尾款为3,134.15万元,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部分尾款已全部支付完毕。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