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丁方飞先生、沈云樵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冷颖女士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的比例为三分之二,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丁方飞先生担任,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情况 |
1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3/18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2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4/22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情况 |
3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8/21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
4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2024/10/22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2024/11/28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财务年报及内控审计服务项目选聘文件>的议案》。 |
6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2024/12/5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在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公司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持续加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公司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均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优化,共同发挥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监督职能,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审查、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丁方飞、沈云樵、冷颖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