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688189)_公司公告_南新制药: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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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制药: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丁方飞、沈云樵、聂如琼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丁方飞、沈云樵、聂如琼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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