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问询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斯”或“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收到上述问询函后,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一落实与核查,并按照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之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同时,因本次半年度数据更新,公司对首轮问询函中相关内容作了修改更新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之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通过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