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科技(688169)_公司公告_石头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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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4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黄益建、独立董事蒋宇捷及董事张瑞敏,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黄益建担任。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黄益建、独立董事蒋宇捷及董事吴奇,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黄益建担任。

2025年1月,独立董事蒋宇捷先生、黄益建先生因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亚男女士、刘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5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历届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均符合“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的规定要求。

姓名任职状态职务任职起始日期任职终止日期
黄益建离任主任委员2019年2月1日2025年1月27日
蒋宇捷离任委员2019年2月1日2025年1月27日
张瑞敏离任委员2022年12月5日2024年11月19日
张亚男现任主任委员2025年1月27日2027年11月19日
刘飞现任委员2025年1月27日2027年11月19日
吴奇现任委员2024年11月19日2027年11月19日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情况
1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3/26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4/26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8/28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9/301、《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选聘文件>的议案》
5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10/29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11/191、《关于聘任王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7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12/261、《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此外,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对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审查及审议,同意公司改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具体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张亚男刘飞吴奇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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