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埃夫特股票代码:688165
2025年5月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7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9议案六:关于对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议案七:关于对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暨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议案 ...... 15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16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7议案十二:关于授权境外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8
议案十三: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19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
附件一: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1附件二: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5
附件三: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9附件四: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2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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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
2025年
月
日
点
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1158号5幢102室公司子公司上海埃奇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
月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对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对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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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暨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授权境外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六)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八)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现公司董事会就其2024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2025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对各项工作职责的规定和要求,依法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有效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公司监事会就其2024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2025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决算后,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三。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2024年年度报告》及《埃夫特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2025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人民币15,715.53万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内容,鉴于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已经2025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六:关于对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5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4年度董事实际薪酬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为:
一、2024年度董事薪酬发放
2024年董事津贴发放依据2024年审议通过的董事津贴发放标准发放: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及在职时间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
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发放,根据各位独立董事在任时间发放相应薪酬。
2024年度董事薪酬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发放,参照2024年度发放标准,保持不变。
(三)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因涉及董事薪酬相关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七:关于对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5年
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障公司监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4年度监事实际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
一、2024年度监事薪酬发放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发放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未发放监事薪酬。
2024年度监事薪酬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监事。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因涉及监事薪酬相关事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以商业成功为目标,依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公司分析预测了公司面临的工业机器人市场和投资环境、行业状况和经济发展前景,本着自主创新、热忱服务、以诚相待、追求共赢的经营理念,秉承务实及自我挑战的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四。主要预算指标能否实现受宏观经济环境、国家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025年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构成业绩承诺。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暨2025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和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8
亿元的直接融资,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融资性或非融资性担保。该等直接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暨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已经2025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7月,公司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选聘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从综合实力、人员配置、质量管理、执业记录、工作方案、商务报价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考评,最终评定中标候选单位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履约期限为两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综合实力、人员配置、质量管理、执业记录、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2024年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选聘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项目的选聘结果及项目工作范围,结合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已经2025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二:关于授权境外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支持公司参股公司GME可持续经营,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经与GME的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拟授权境外子公司WFC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根据GME不时经营管理需要,在其他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等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向GME提供最高不超过
万欧元(约4,110万元人民币)的股东借款,各方股东借款期限均为自协议签订日起12个月,股东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借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日计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关于授权境外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短期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三: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
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保险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预算:不超过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如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调整
五、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本议案已经2025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因涉及董事、监事责任险相关事项,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杜颖洁、冯辕、马占春、王硕已对其2024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各自撰写了《埃夫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股东大会汇报。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一: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诚信、忠实、勤勉、专业、尽职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5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历次会议的提案、召集、出席、议事及表决程序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公司治理机构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职能。公司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促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全体董事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全面、及时地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战略委员会根据《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在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在全年工作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选聘了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审计的相关安排及审计结果;审阅了各期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管理和内控状况,从专业角度提出指导意见;对公司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次会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研究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整体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薪酬及考核管理提出专业建议,监督了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同时对集团薪酬考核及调薪原则进行了审定。此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议案》。上述两次会议审议事项中,全体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新增及调整的议案》,原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应委员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至本报告期末未召开会议。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新增及调整的议案》,同意新增设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自设立至本报告期末未召开会议。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有关会议,对公司相关经营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地沟通和了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以及决策参考。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
名,分别为:冯辕先生、杜颖洁博士、马占春
先生、王硕博士。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新增及调整的议案》,同意新增设立董
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将原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拆分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对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人员进行相应新增及调整。调整后独立董事及其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
冯辕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
杜颖洁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
马占春 | 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王硕 |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
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的规
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在2024年度工作中,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推动了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上市后,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投资者
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八)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的担保均为向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相关担保行为均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均已加盖公司印章,符合公司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
二、2025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任务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优化公司战略规划,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董事会将在2025年的工作中,根据新《公司法》及证监会、上交所配套制度、规则,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设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提升董事会治理能力;同时充分借助证监会、上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平台资源,加强培训和学习,提升合规知识储备和履职技能;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保持专注主业的工匠精神,不断提高内生质量,推动公司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二: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埃夫特智
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经营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类型 | 届次 | 议案名称 |
2024年1月5日 | 监事会 | 三届十四次 |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2024年1月17日 | 监事会 | 三届十五次 |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
2024年4月11日 | 监事会 | 三届十六次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4年4月26日 | 监事会 | 三届十七次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 |||
关于对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4年4月29日 | 监事会 | 三届十八次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6月13日 | 监事会 | 三届十九次 | 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方股东变更出资方的议案 |
2024年7月2日 | 监事会 | 三届二十次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
2024年8月28日 | 监事会 | 三届二十一次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 |||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的议案 | |||
2024年10月29日 | 监事会 | 三届二十二次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
2024年11月28日 | 监事会 | 三届二十三次 | 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控股孙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与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度,公司优化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不断优化的内控管理体系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全体监事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
附件三: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4年度决算主要财务数据
一、经营成果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319.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约
27.21%;归母净亏损15,715.53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扩大10,970.73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137,319.30 | 188,646.63 | -27.21% |
营业成本 | 113,694.13 | 157,017.05 | -27.59% |
销售&管理&研发 | 40,578.33 | 37,530.15 | 8.12% |
财务费用 | 3,363.81 | 2,830.04 | 18.86% |
费用率 | 32.00% | 21.39% | 增加10.61个百分点 |
营业利润 | -14,076.21 | -6,184.46 | 不适用 |
净利润 | -12,009.55 | -4,833.57 | 不适用 |
归母净利润 | -15,715.53 | -4,744.80 | 不适用 |
扣非归母净利润 | -23,550.24 | -12,442.71 | 不适用 |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原计入销售费用-售后费用的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已经同口径重分类2023年度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列报。
二、财务状况
公司2024年末和2023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63,956.86万元和333,961.16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194,913.00万元和153,516.81万元;归母净资产分别为161,231.62万元和179,914.44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变动 | 变动率 |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603.00 | 62,157.03 | 26,445.97 | 42.55% |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 108,331.91 | 83,187.83 | 25,144.08 | 30.23% |
其他应收款 | 12,122.33 | 13,031.59 | -909.26 | -6.98% |
存货&合同资产 | 39,107.68 | 60,133.63 | -21,025.95 | -34.97% |
其他 | 9,804.52 | 9,289.90 | 514.62 | 5.54% |
流动资产合计 | 257,969.44 | 227,799.99 | 30,169.45 | 13.24% |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投资 | 22,349.38 | 27,224.62 | -4,875.24 | -17.91% |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 26,452.03 | 24,269.16 | 2,182.87 | 8.99% |
无形资产 | 11,529.48 | 13,057.71 | -1,528.23 | -11.70% |
商誉 | 19,102.20 | 19,936.61 | -834.41 | -4.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003.53 | 17,531.95 | 5,471.58 | 31.21% |
其他 | 3,550.80 | 4,141.12 | -590.32 | -14.2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5,987.42 | 106,161.17 | -173.75 | -0.16% |
资产总额 | 363,956.86 | 333,961.16 | 29,995.71 | 8.98% |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变动 | 变动率 |
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4,239.72 | 45,655.96 | -11,416.24 | -25.00% |
应付账款 | 46,937.17 | 44,282.17 | 2,655.00 | 6.00% |
合同负债 | 9,656.78 | 8,690.16 | 966.62 | 11.12% |
应付职工薪酬 | 8,402.33 | 8,507.14 | -104.81 | -1.23% |
应交税费 | 3,842.48 | 1,315.80 | 2,526.68 | 192.03% |
其他 | 16,673.33 | 9,174.87 | 7,498.46 | 81.73% |
流动负债合计 | 119,751.81 | 117,626.10 | 2,125.71 | 1.81% |
长期借款 | 58,467.27 | 18,507.61 | 39,959.66 | 215.9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3,136.83 | 3,540.88 | -404.05 | -11.41% |
递延收益 | 9,600.87 | 8,988.62 | 612.25 | 6.8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76.19 | 3,637.51 | -661.32 | -18.18% |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变动 | 变动率 |
其他 | 980.03 | 1,216.08 | -236.05 | -19.4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161.19 | 35,890.70 | 39,270.49 | 109.42% |
负债总额 | 194,913.00 | 153,516.81 | 41,396.20 | 26.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61,231.62 | 179,914.44 | -18,682.82 | -10.38% |
少数股东权益 | 7,812.24 | 529.91 | 7,282.33 | 1374.26% |
所有者权益 | 169,043.86 | 180,444.35 | -11,400.49 | -6.32%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 | 363,956.86 | 333,961.16 | 29,995.71 | 8.98% |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现金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0.93 | -22,441.51 | 105.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19.48 | 45,416.76 | -129.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68.98 | 3,197.96 | 840.26% |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较上年同期大幅改善,主要系公司海外汽车系统集成项目里程碑验收结算收到大额销售回款及公司收到政府补贴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公司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系上年末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于本期内购买所致。
3、公司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优化贷款结构增加中长期银行借款,本年偿还的借款金额减少所致。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附件四: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编制依据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以商业成功为目标,依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分析预测了公司面临的工业机器人市场和投资环境、行业状况和经济发展前景,本着以自主创新、热忱服务、以诚相待、追求共赢的经营理念,秉承务实及自我挑战的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二、主要财务指标预算营业收入:
164,000万元~177,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00万元~500万元工业机器人整机销量:不低于2万台
三、2025年财务指标预算与2024年经营成果对比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5年预算数 | 2024年实现数 | 变动情况 |
营业收入 | 164,000~177,000 | 137,319.30 | 19%~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500~500 | -15,715.53 | 不适用 |
毛利率 | 19%~22% | 17.20% | 增加1.8~4.8个百分点 |
四、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仅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主要预算指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汇率变化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