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号)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2024年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对2023年度可比会计报表相关栏目列报金额做同口径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将原列示于“销售费用”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改为列示于“营业成本”,相应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比较数据。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4年度及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变更会计政策后增加/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成本 | 7,471,534.73 | 10,318,528.02 |
销售费用 | -7,471,534.73 | -10,318,528.02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