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23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二。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年4月25日及2023年 5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2023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及有关项目现场负责人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听取了安永华明对2023年度的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及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的汇报,并就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安永华明关于公司年度审计情况汇报,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议案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按照要求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特此报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