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勤勉履职,现将本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周昌生先生、戴勇斌先生以及薛文革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昌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构成符合相关规定。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会议审议议案 |
2024年2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24年4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4年4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8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2024年10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1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三、 审计委员会相关年度履职情况
(1)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国家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审计机构,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 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在可持续开展工作上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3) 审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全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确保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的合法合规。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 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认真、仔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和疏漏。同时,也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5)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与提高建议,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6)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公司纪检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积极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 总体评价及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挥审查、监督作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指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