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9,572,749.9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322,058.06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25,050,2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7,515,073.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8.9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虑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