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国机资本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17,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机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14,909,510股增加至219,226,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3.13%增加至54.20%,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未违反国机资本已作出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收到国机资本通知,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7层816室 |
权益变动明细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股份种类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比例(%) |
集中竞价 | 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4,317,373 | 1.07 |
注: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机资本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所致,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银行专项贷款,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机资本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国机集团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1,430,000 | 47.33 | 191,430,000 | 47.33 |
国机资本 | 23,479,510 | 5.80 | 27,796,883 | 6.87 | |
合计 | 214,909,510 | 53.13 | 219,226,883 | 54.20 |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机资本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变动未违反国机资本已作出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