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研(688128)_公司公告_中国电研: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

中国电研: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

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拟自2025年4月15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银行专项贷款。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3日,国机资本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09,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4,528.89万元(不含手续费),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50%。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机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12,700,000股增加至214,909,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2.58%增加至53.13%,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收到国机资本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进展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国机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的子公司,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国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1,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3%;国机资本持有公司股份21,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国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机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国机资本拟自2025年4月15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0.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权益变动情况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3日,国机资本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09,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4,528.89万元(不含手续费),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50%。

(二)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7层816室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时间股份种类增持股数(股)增持比例(%)

集中竞价

集中竞价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3日人民币普通股2,209,5100.55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机资本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变动前持股数量(股)变动前持股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股)变动后持股比例(%)
国机集团无限售条件股份191,430,00047.33191,430,00047.33
国机资本21,270,0005.2623,479,5105.80
合计212,700,00052.58214,909,51053.13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