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688127)_公司公告_蓝特光学: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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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5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000万元(含18,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在上述决议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及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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