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臻荣、李勇军、徐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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