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688127)_公司公告_蓝特光学: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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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特光学: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1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90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9人
2020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0.6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529家
审计收费总额5.7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5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志维2005年2003年2003年2008年注1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维2005年2003年2003年2008年
邱麟凯2017年2011年2011年2019年注2
质量控制复核人谢军1998年1994年2019年2020年注3

注1:2021年度,签署蓝特光学、新澳纺织、电光科技、水晶光电、威星智能、新亚电子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宁波联合、新澳纺织、电光科技、水晶光电、威星智能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宁波联合、威星智能、中来股份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1年度,签署蓝特光学、电光科技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

签署电光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1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宏润建设、恒丰纸业、崇达技术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达技术、坚朗五金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达技术、歌力思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陈志维2019年12月行政监管措施浙江监管局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涉及会计差错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

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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