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688127)_公司公告_蓝特光学: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2年5月16日

蓝特光学: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 14 点 00分召开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 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127蓝特光学2022/5/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下午 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周忠、郑斌杰联系电话:0573-83382807邮箱地址:IR@lante.com.cn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023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因公司所在地目前疫情形势较为严峻,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四)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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