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688127)_公司公告_蓝特光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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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蓝特光学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41元,共计募集资金63,026.9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5,151.35万元(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5,251.35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

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875.5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00.00万元和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61.9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513.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7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9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7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嘉兴秀洲支行12040680292000698909,496,110.98活期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81108010121020464977,263,351.71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嘉兴科技支行1938040104001000119,020,607.79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嘉兴秀洲支行12040680610160018542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8110801024102069053102,033,333.33大额存单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811080102390206906351,016,666.66大额存单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811080102350206908351,016,666.66大额存单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811080102280206909510,203,333.33大额存单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811080102360206910210,203,333.33大额存单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811080102320206910910,203,333.33大额存单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811080102330206911610,203,333.33大额存单
合 计480,660,070.4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55,513.6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7,680.20
利息收入净额C2232.6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7,680.20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32.61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8,066.0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8,066.01
差 异G=E-F0.00
合作方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起始日到期日是否收回理财收益(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嘉兴秀洲支行定期添益存存单20,000.003.352020/9/212020/12/21167.08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大额存单A0062020010610,203.333.802020/9/21封闭一个月后随时转让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大额存单A006202001065,101.673.802020/9/21封闭一个月后随时转让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大额存单A006202001065,101.673.802020/9/21封闭一个月后随时转让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大额存单A006202001061,020.333.802020/9/21封闭一个月后随时转让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大额存单A006202001061,020.333.802020/9/21封闭一个月后随时转让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大额存单A006202001061,020.333.802020/9/21封闭一个月后随时转让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大额存单A006202001061,020.333.802020/9/21封闭一个月后随时转让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大额存单A006202001061,020.333.802020/9/21封闭一个月后随时转让9.19
中国农业银行科技支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700.001.902020/9/232020/10/271.24
中国农业银行科技支行“汇利丰”2020年第615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4,000.003.202020/9/242020/12/1829.81
中国工商银行嘉兴秀洲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专户型2020年第219期A款)20,000.003.202020/12/232021/3/25
合 计70,208.32207.3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5,513.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80.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80.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6,819.9726,819.9726,819.971,626.451,626.45-25,193.526.06-[注1][注1]
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0,893.6320,893.6320,893.63118.57118.57-20,775.060.57-[注2][注2]
补充流动资金7,800.007,800.007,800.005,935.185,935.18-1,864.8276.09-
合 计55,513.6055,513.6055,513.607,680.207,680.20-47,833.4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37.0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619号)。报告认为:蓝特光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蓝特光学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蓝特光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特光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蓝特光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蓝特光学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时 锐 李 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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