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
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
月
日,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以抵押、质押、信用保证等担保方式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时办理授信申请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等文件)以及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