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3证券简称:聚辰股份公告编号:2025-030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且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亦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63.1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800,000股。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宁波亦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亦鼎投资”或“转让方”)持有本公司7,620,9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8.09%减少至4.82%,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且其所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6日,转让方亦鼎投资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转让方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1 | 亦鼎投资 | 11,420,906 | 7.22% |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亦鼎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1 | 亦鼎投资 | 11,420,906 | 7.22% | 3,800,000 | 3,800,000 | 2.40% | 4.82% |
- | 合计 | 11,420,906 | 7.22% | 3,800,000 | 3,800,000 | 2.40% | 4.82% |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亦鼎投资截至2025年5月26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亦鼎投资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亦鼎投资持有公司7,620,90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由
8.09%减少至
4.82%,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且其所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亦鼎投资于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993,299股股份,占公司其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82%;于2022年9月15
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受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导致的总股本增加影响,亦鼎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降低
0.12%;2023年
月
日,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8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亦鼎投资持股增加2,635,594股,持股比例不变;于2024年8月20日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导致的总股本减少影响,亦鼎投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07%;于2025年6月3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0%。
综上,亦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8.09%减少至
4.82%,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1、基本信息
亦鼎投资基本信息 | 名称 | 宁波亦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71号1598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6月3日 |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权益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亦鼎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10月7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993,299 | 0.82% |
其他 | 2022年9月15日至2025年4月16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12% | |
其他 | 2023年6月15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5,594 | / | |
其他 | 2024年8月20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07% | |
询价转让 | 2025年6月3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0,000 | 2.40% | |
合计 | / | / | 2,157,705 | 3.27% |
注:1、2022年9月15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受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导致的总股本增加影响,亦鼎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2023年6月15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亦鼎投资的持股数量相应有所增加,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3、2024年8月20日,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导致的总股本减少影响,亦鼎投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4、以上表格中“减持比例”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时的公司总股本测算;
5、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亦鼎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9,778,611 | 8.09% | 7,620,906 | 4.8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78,611 | 8.09% | 7,620,906 | 4.82%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9,778,611 | 8.09% | 7,620,906 | 4.8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78,611 | 8.09% | 7,620,906 | 4.82% |
注:1、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亦鼎投资的持股数量相应有所增加,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2、以上表格中“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总股本120,841,867股测算;
3、以上表格中“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58,115,819股测算。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月)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1,240,000 | 0.78% | 6 |
2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560,000 | 0.35% | 6 |
3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470,000 | 0.30% | 6 |
4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350,000 | 0.22% | 6 |
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220,000 | 0.14% | 6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60,000 | 0.10% | 6 |
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160,000 | 0.10% | 6 |
8 | J.P.MorganSecuritiesplc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150,000 | 0.09% | 6 |
9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120,000 | 0.08% | 6 |
10 |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00,000 | 0.06% | 6 |
11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70,000 | 0.04% | 6 |
12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0,000 | 0.03% | 6 |
13 |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0,000 | 0.03% | 6 |
14 | 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0,000 | 0.03% | 6 |
15 | 陕西景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0,000 | 0.03% | 6 |
注:以上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若出现尾差,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
月26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7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6家、私募基金
家、信托公司
家、期货公司
家。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5月27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8份(17家机构投资者),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8份(17家机构投资者)。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5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63.1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