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688106)_公司公告_金宏气体: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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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9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关于提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金向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1月5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66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0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金向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金向华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金向华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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