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3-026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8,661.06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结算账户余额43,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161.06万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1102265519000071458 | 739,116.1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10538901040105884 | 730,530.6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9010078801600004321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512902736810403 | 856,974.3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546974729552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050020010100309491 | 9,513,241.3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 | 8112001012400545532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 | 8112001012600656629 | 11,291,000.6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黄埭支行 | 1102265529000074522 | 11,040,789.7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206610100188881190 | 11,297,692.9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 | 37110188000214033 | 9,311,543.9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75100122000239848 |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 | 51981700000854 | - |
合计 | 54,780,889.75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自有资金转入的317.03万元,扣除募集资金账户中的自有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161.06万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理财产品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43,500.00万元,明细如下:
存放银行 | 存款方式 | 金额 | 投资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 | 存款期限 (天) |
工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2/10/26 | 2023/2/1 | 3.60 | 98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0 | 2022/12/22 | 2023/2/20 | 2.65 | 60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2/10/17 | 2023/1/17 | 2.65 | 92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2/12/1 | 2023/3/3 | 2.65 | 92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75,000,000.00 | 2022/12/12 | 2023/3/14 | 2.65 | 92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2/11/25 | 2023/2/25 | 2.90 | 92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2/12/27 | 2023/1/27 | 2.85 | 31 |
工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75,000,000.00 | 2022/12/5 | 2023/2/6 | 3.50 | 63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2/10/11 | 2023/1/11 | 2.73 | 92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75,000,000.00 | 2022/12/12 | 2023/3/13 | 2.73 | 91 |
兴业银行 | 7天通知存款 | 10,000,000.00 | 2022/11/17 | / | 1.80 | / |
合计 | 435,000,000.00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310.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6,767.50万元变更用途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34,163.80万元变更用途为“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
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358.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实际投资总额(2) | 差异(3)=(1)-(2) | 差异原因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 20,645.44 | 3,877.94 | 4,378.67 | -500.73 | 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 2,939.66 | 2,939.66 | 2,943.46 | -3.80 | 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 |
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6,872.28 | 6,872.28 | 5,868.55 | 1,003.73 | 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此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实际投资总额(2) | 差异(3)=(1)-(2) | 差异原因 |
外,该项目部分尾款尚未支付。 | |||||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5,278.21 | 5,278.21 | 4,084.64 | 1,193.57 | 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目前该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该项目部分尾款尚未支付。 |
智能化运营项目 | 4,042.31 | 4,042.31 | 4,042.31 | - | -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60,000.00 | 25,836.20 | 26,740.96 | -904.76 | 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的投资收益转入 |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 | 16,767.50 | 1,353.14 | 15,414.36 | 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项目付款大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等额置换。 |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 | - | 12,000.00 | 3,465.96 | 8,534.04 | 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实际投资总额(2) | 差异(3)=(1)-(2) | 差异原因 |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 | - | 15,163.80 | 3,605.30 | 11,558.50 | 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 |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 | 7,000.00 | 3,108.70 | 3,891.30 | 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 |
超募资金 | 76,173.16 | 76,173.16 | 68,400.00 | 7,773.16 | 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 |
合计 | 175,951.06 | 175,951.06 | 127,991.69 | 47,959.37 |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 存款方式 | 金额(元) | 投资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 | 存款期限 (天)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2/10/26 | 2023/2/1 | 3.60 | 98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0 | 2022/12/22 | 2023/2/20 | 2.65 | 60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2/10/17 | 2023/1/17 | 2.65 | 92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2/12/1 | 2023/3/3 | 2.65 | 92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75,000,000.00 | 2022/12/12 | 2023/3/14 | 2.65 | 92 |
工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2/11/25 | 2023/2/25 | 2.90 | 92 |
工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2/12/27 | 2023/1/27 | 2.85 | 31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75,000,000.00 | 2022/12/5 | 2023/2/6 | 3.50 | 63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2/10/11 | 2023/1/11 | 2.73 | 92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75,000,000.00 | 2022/12/12 | 2023/3/13 | 2.73 | 91 |
中信银行 | 7天通知存款 | 10,000,000.00 | 2022/11/17 | / | 1.80 | / |
合计 | 435,000,000.00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打破当前我国高纯电子气体被国际公司垄断的局面,并将进一步开拓国外市场,满足我国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需要;公司“智能化运营项目”有助于公司提升智能化及安全性水平,从而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公司“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以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结合未来战略发展目标,补充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有助于提升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由于上述项目均不直接产生效益,也无承诺效益,因此上述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完毕,收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5,951.0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7,991.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2,600.34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7,991.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9.89% | 2020年:40,062.48 | |||||||||
2021年:45,123.28 | ||||||||||
2022年:42,805.93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 20,645.44 | 3,877.94 | 4,378.67 | 20,645.44 | 3,877.94 | 4,378.67 | -500.73 | 2021年12月 |
2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 2,939.66 | 2,939.66 | 2,943.46 | 2,939.66 | 2,939.66 | 2,943.46 | -3.80 | 2021年12月 |
3 | 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6,872.28 | 6,872.28 | 5,868.55 | 6,872.28 | 6,872.28 | 5,868.55 | 1,003.73 | 2022年6月 |
4 |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5,278.21 | 5,278.21 | 4,084.64 | 5,278.21 | 5,278.21 | 4,084.64 | 1,193.57 | 2021年12月 |
5 | 智能化运营项目 | 智能化运营项目 | 4,042.31 | 4,042.31 | 4,042.31 | 4,042.31 | 4,042.31 | 4,042.31 | - | 2021年12月 |
6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60,000.00 | 25,836.20 | 26,740.96 | 60,000.00 | 25,836.20 | 26,740.96 | -904.76 | - |
7 | / |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 | 16,767.50 | 1,353.14 | - | 16,767.50 | 1,353.14 | 15,414.36 | 2023年12月 |
8 | / |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 | - | 12,000.00 | 3,465.96 | - | 12,000.00 | 3,465.96 | 8,534.04 | 2024年12月 |
9 | / |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 | - | 15,163.80 | 3,605.30 | - | 15,163.80 | 3,605.30 | 11,558.50 | 2023年12月 |
10 | / |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 | 7,000.00 | 3,108.70 | - | 7,000.00 | 3,108.70 | 3,891.30 | 2023年12月 |
11 | 超募资金 | 超募资金 | 76,173.16 | 76,173.16 | 68,400.00 | 76,173.16 | 76,173.16 | 68,400.00 | 7,773.16 | - |
合计 | 175,951.06 | 175,951.06 | 127,991.69 | 175,951.06 | 175,951.06 | 127,991.69 | 47,959.37 |
注:1、“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的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的投资收益转入。
2、“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358.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将结余募集资金1,310.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1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 不适用 | 完全达产后,预计年税后净利润5,539万元 | - | - | 123.70 | 22.33 | 不适用 |
2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 |
3 | 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不适用 | 完全达产后,预计年税后净利润2,690万元 | - | - | - | - | 不适用 |
4 |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不适用 | 完全达产后,预计年税后净利润1,199万元 | - | - | 84.57 | 84.57 | 不适用 |
5 | 智能化运营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 |
6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 |
7 |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不适用 | 达产后,预计年税后净利润9,569万元 | - | - | - | - | 不适用 |
8 |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 |
9 |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 |
10 |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 |
11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 |
注:1、“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了募投资金投向且尚未完全达产、“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尚未完全达产、“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尚未投产,“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尚在建设期,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
2、“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智能化运营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和“超募资金”均无承诺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