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宏气体”)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309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593)。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