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688106)_公司公告_金宏气体: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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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88106证券简称:金宏气体公告编号:2025-045转债代码:118038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顾悦雯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顾悦雯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戈惠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顾悦雯董事2025.08.212027.10.13工作调整不适用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顾悦雯女士的辞任报告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增补戴张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悦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顾悦雯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顾悦雯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拟增补戴张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发生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补选戴张龙先生、陈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戴张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金向华(主任委员)、丁维平、朱谦
调整后金向华(主任委员)、戴张龙、丁维平、陈忠、朱谦

四、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构成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丁维平先生不再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陈忠(主任委员)、丁维平、朱谦
调整后陈忠(主任委员)、朱谦、金向华

五、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进行了调整,公司拟在董事会成员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上述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戈惠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生效须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决定公司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为前提。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

戴张龙先生简历戴张龙,男,1964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99年7月,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1999年

月至2012年

月,任梅塞尔格里斯海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总监、西南大区总监。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开封市宝钢气体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19年11月任盈德气体工程(浙江)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盈德气体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8年5月至2020年

月,任盈德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月至2019年

月,任湖南盈德气体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任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

月至2020年

月,任太盟成长一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顾问;2021年9月至2025年5月,任汉兴气体(上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1月至2025年5月,任曲靖汉泽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

月至2025年

月,任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5年5月,任云南汉兴德方气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任曲靖汉泽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5月至今,任汉兴气体(上海)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金宏皆盟气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云南汉兴德方气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张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戴张龙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戈惠芳先生简历

戈惠芳,男,1966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1983年6月至1986年10月任职于苏州长青菱镁制品厂;1986年11月至1990年

月任职于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1990年

月至1995年

月任苏州市长青乡团委书记;1996年1月至1999年2月任苏州市溶解乙炔厂书记、厂长;1999年

月至2000年

月任苏州市长青乡白洋村书记;2000年

月至2003年6月任金宏有限项目经理;2003年7月至2012年12月历任园区金宏副经理、总经理、董事;2013年

月至2014年

月任爱沃特气体(苏州)有限公司顾问;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戈惠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1%。戈惠芳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戈惠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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