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名,实际出席董事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拟聘任戴张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弃权、
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结合募投项目“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实施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物流”)为“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金宏气体共同实施该项目。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金宏物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汇入,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