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_公司公告_嘉必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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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18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2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建铭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方向,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补充确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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