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_公司公告_嘉必优: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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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9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拓展公司个人护理及化妆品业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详细资料,认为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独立董事:陈向东 刘圻 李春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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