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前期发生并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陈向东、刘圻、李春
2022年4月 22 日
独立董事:
陈向东
时间:2022年4月22日
独立董事:
刘圻 |
时间:2022年4月22日
独立董事:
时间: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