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宇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吴宇珺先生个人简历:
吴宇珺,1985年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任澳大利亚Crown Resort Limited.经理;2013年3月至 2015年3月,任澳大利亚Advance Formwork Limited.总经理助理及海外采购经理;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嘉必优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年12月至今,任董事长助理、战略发展与投融资总监。
吴宇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587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