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8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90元。截至2019年12月16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673,892.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326,107.3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 | 19,750.00 | 19,750.00 |
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 | 19,868.70 | 19,868.7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845.20 | 14,845.20 |
合计 | 54,463.90 | 54,463.90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之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投资规模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将该项目投资额由19,750.00万元增加至24,646.25万元;同意公司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将投资金额由14,845.20万元增加至32,000.42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 | 24,646.25 |
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 | 19,868.7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217.66 |
合计 | 61,732.61 |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还需支付金额 | 项目建设节余金额 | 项目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 项目结余总金额 |
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 | 24,646.25 | 22,407.29 | 2,238.96 | 1,984.62 | 254.34 | 1,780.74 | 2,035.08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还需支付金额 | 项目建设节余金额 | 项目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 项目结余总金额 |
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 | 19,868.70 | 17,822.97 | 2,045.73 | 1,728.91 | 316.82 | 1,406.42 | 1,723.24 |
合计 | 44,514.95 | 40,230.26 | 4,284.69 | 3,713.53 | 571.16 | 3,187.16 | 3,758.32 |
注:项目还需支付金额主要系根据募投项目已经签署的采购合同应付而暂时未付的项目质保金款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合理、节约、谨慎的原则,审慎地配置募集资金,较好地控制募投项目各环节成本与费用,因而产生少量项目建设节余募集资金。与此同时,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3,758.3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前述预计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尚未支付的质保金款项等尾款。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尚在建设中的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 聪 许 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