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3—4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5—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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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694号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0-2022年度以及2023年1-9月)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美迪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美迪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美迪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美迪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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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美迪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美迪凯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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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86,050.72 | 454,445.39 | 1,252,678.74 | 4,000,829.48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47,357.46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2,454.08 | -229,204.28 | -2,028,236.27 | -161,439.41 |
合计 | 263,596.64 | 272,598.57 | -775,557.53 | 3,839,390.07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政府补助 | 6,144,868.46 | 4,559,090.25 | 7,877,440.93 | 8,556,467.60 |
合计 | 6,144,868.46 | 4,559,090.25 | 7,877,440.93 | 8,556,467.60 |
1.2023年1-9月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一企一策政策兑现2021年度研发费用补助 | 1,854,400.00 | 杭州大创小镇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给予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助的通知》(钱塘大创办〔2023〕7号) |
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补助 | 1,000,000.00 | 海宁市领军人才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下发的《2021年“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正式入选确认告知函》 |
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 | 600,000.00 | 海宁市财政局下发的《海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海宁市第一批科技专项经费及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资金的通知》(海财预〔2023〕179号) |
设备投资奖励 | 630,787.84 | 海宁市长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下发的《中共长安镇委员会党委会会议纪要》 |
2021年度工业生产性设备(新兴产业类项目)财政奖励 | 514,990.71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度工业生产性设备(新兴产业类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海财预〔2022〕131号文) |
2020年度工业生产性设备(新兴产业类项目)财政奖励 | 394,500.60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0年度工业生产性设备(新兴产业类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海财预〔2021〕291号文) |
2023年第二批省科技专项发展资金 | 250,000.00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科技专项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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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2022年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资金奖励 | 188,000.00 |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关于海宁市2022年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资金拟奖励清单的公示》 |
科技工作奖励 | 130,000.00 | 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度科技、参展工作奖励资金的通知》 |
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100,000.00 |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温岭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2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等经费的通知》(温科〔2023〕1号) |
海外工程师省级补助收入 | 100,000.00 | 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海宁市引进“海外工程师”“域外专家”和“引智项目”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新增年产1000万片手机摄像头保护镜片技改项目 | 123,878.25 | 温岭市经信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三批技改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温经信〔2017〕133号文) |
2021年第一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08,145.26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商务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海财预〔2021〕274号文) |
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86,826.60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商务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等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海财预〔2022〕367号文) |
2023年度钱塘区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资金 | 13,000.00 | 杭州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3年度钱塘区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资金的通知》 |
2022年度省级专项资金 | 5,200.00 |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2022年度省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的通知》 |
其他 | 45,139.20 | |
小计 | 6,144,868.46 |
2.2022年度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上市奖励 | 1,500,000.00 |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下达杭州市2022年落实“凤凰行动”计划扶持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杭财企〔2022〕34号) |
市级海外工程师补助 | 600,000.00 | 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海宁市引进“海外工程师”“域外专家”和“引智项目”资助实施办法(试行)》(海委发〔2017〕11号) |
2020年度工业生产性设备(新兴产业类项目)财政奖励 | 526,000.80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0年度工业生产性设备(新兴产业类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海财预〔2021〕291号) |
2021年度工业生产性设备(新兴产业类项目)财政奖励 | 400,548.33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度工业生产性设备(新兴产业类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海财预〔2022〕131号) |
万人计划补助 | 250,000.00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做好第四批省“万人计划”入选人才培养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
高新补助 | 200,000.00 |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钱塘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
稳岗补贴 | 192,735.01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 |
新增年产1000万片手机摄像头保护镜片技改项目 | 165,171.00 | 温岭市经信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三批技改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温经信〔2017〕133号) |
省级海外工程师补助 | 150,000.00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省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78号)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 | 121,000.00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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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 ||
2021年第一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20,161.40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商务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海财预〔2021〕274号) |
海宁市企业研发技术中心补助 | 50,000.00 |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认定2021年海宁市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的通知》(海市科局〔2021〕29号) |
第四批科技专项经费 | 50,000.00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2年度海宁市第四批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海财预〔2022〕288号) |
稳岗促产政策奖励 | 30,000.00 | 杭州市钱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关于钱塘区鼓励省外员工留区过年稳岗促产“暖心八条”第二条“开展送奖励行动”政策奖励企业名单的公示》(钱塘防控领办〔2022〕2号)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30,000.00 | 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 |
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经费 | 16,000.00 |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转拨2020年10月-12月杭州市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经费的通知》(杭财行〔2022〕8号) |
省级奖励资助奖金 | 14,000.00 |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发放2019年7月-2021年6月省级奖励资助奖金的通知》(浙财行〔2020〕55号) |
第三批专利专项资助 | 14,000.00 |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转拨2020年市级第三批专利专项资助的通知》(杭市管〔2020〕182号) |
科技工作奖励 | 10,000.00 | 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度科技、参展工作的通知》 |
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9,647.40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商务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等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海财预〔2022〕367号) |
其他 | 109,826.31 | |
小计 | 4,559,090.25 |
3.2021年度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2020年度研发费用补助 | 5,202,400.00 | 杭州大创小镇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给予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助的通知》(钱塘大创〔2021〕68号文) |
助推“凤凰企业”飞速发展奖励 | 1,000,000.00 | 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下发的《钱塘新区“凤凰”政策奖励》(钱塘财金〔2020〕108号文) |
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400,000.00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1〕11号文) |
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382,200.00 | 杭州市钱塘区商务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钱塘区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补助 | 200,000.00 |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温岭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补助办法(2020年度)的通知》 |
引进“海外工程师”资助 | 200,000.00 |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宁市财政局下发的《海宁市引进“海外工程师”“域外专家”和“引智项目”资助实施办法(试行)》(海人社〔2017〕132号) |
新增年产1000万片手机摄像头保护镜片技改项目 | 165,171.00 | 温岭市经信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三批技改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温经信〔2017〕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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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专项经费 | 100,000.00 | 海宁市科技局、海宁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市科局〔2011〕66号文) |
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奖励 | 100,000.00 |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办发〔2019〕124号)
“115”引进国外智力计划项目资助 | 50,000.00 |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科技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杭州市“115”引进国外智力计划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杭财行〔2019〕20号文) |
2020年度工业生产性设备(新兴产业类项目)财政奖励 | 41,222.83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0年度工业生产性设备(新兴产业类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海财预〔2021〕291号文) |
稳岗补贴 | 11,978.10 |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4号文) |
其他 | 24,469.00 | |
小计 | 7,877,440.93 |
4.2020年度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政府补贴收入 | 3,196,800.00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下发的《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9〕10号) |
2020年度凤凰政策奖励补助资金 | 2,500,000.00 | 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下发的《关于兑现2020年度“凤凰政策”的通知》(钱塘财金〔2020〕108号) |
大创小镇企业类研发费用补助经费 | 1,331,300.00 | 杭州大创小镇管理办公室、杭州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下发的《关于给予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助的通知》(钱塘大创〔2020〕42号) |
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368,105.00 |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4号) |
专项奖补资金 | 253,605.00 | 杭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
新增年产1000万片手机摄像头保护镜片技改项目 | 166,822.95 | 温岭市经信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三批技改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温经信〔2017〕133号) |
以工代训补贴 | 156,000.00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94号) |
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加快复工复产资助(奖励)资金 | 132,024.19 | 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钱塘新区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加快复工复产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钱塘经科〔2020〕30号) |
201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以商引商及中介招商奖励资金 | 102,900.00 | 海宁市商务局下发的《关于申报201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实到外资、泛半导体产业以商引商及中介招商奖励资金项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市商务〔2020〕6号) |
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奖励经费 | 100,000.00 |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奖励经费的公示》 |
2020年受疫情影响企业返还社会保险费 | 74,964.46 |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浙委发〔2020〕4号、浙人社发〔2020〕10号 |
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 71,196.00 | 《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政策》(杭综保办〔2019〕28号)、《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知》(浙商务联发〔2020〕23号)、《杭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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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杭州市外贸发展资金项目补助的通知》(杭商务〔2020〕83号)及杭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19年度钱塘新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 ||
支持复工复产保障企业用工补助 | 38,000.00 | 钱塘新区社会发展局下发的《杭州钱塘新区关于支持复工复产保障企业用工的实施办法》(钱塘社发〔2020〕13号) |
疫情期间新招员工补助 | 26,000.00 | 嘉兴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嘉兴市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吸纳就业的若干意见》 |
“两直”资金补助 | 20,000.00 | 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海宁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下发的《海宁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资金拟补助名单公示》 |
以工代训补贴 | 8,000.00 |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宁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海人社〔2020〕64号) |
杭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 | 5,500.00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下发的杭人社发〔2020〕43号 |
以工代训补贴 | 5,250.00 |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53号) |
小计 | 8,556,467.60 |
(三)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64,018.26 | 3,617,798.58 | 4,386,574.0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292.48 | 60,285.60 | ||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6,503,739.15 | -4,359,173.37 | -755,586.95 | 3,490,622.28 |
合计 | -16,493,446.67 | -2,934,869.51 | 2,862,211.63 | 7,877,196.28 |
(四)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020年度,公司收回以前年度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相应转回已单独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0,000.00元。
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71,564.83 | 377,965.20 | 125,703.88 | 56,676.45 |
其他 | -38,575.58 | |||
合计 | 71,564.83 | 377,965.20 | 125,703.88 | 18,10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