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凯(688079)_公司公告_美迪凯: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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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凯: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688079证券简称:美迪凯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佳美”、“减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32,890,2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86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且已于2022年3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5年9月9日起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12,202,129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67,3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34,7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持股数量32,890,291股
持股比例8.086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32,890,29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4,013,3330.9867%2024/11/21~2024/12/119.11-9.862024年10月31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202,129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067,376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134,753股
减持期间2025年9月9日~2025年12月8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丰盛佳美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企业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在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份限售期届满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本企业保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大股东丰盛佳美因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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