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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8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骆玲,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社会学专业,2017年博士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1989年9月至1995年12月,任西南交通大学社会科学系教师、团总支书记、国际经济与贸易教研室主任;199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西南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副主任、副院长;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任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2012年3月至2020年12月,担任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产业经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1年1月至今,担任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产业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2023年1月至今,担任西南交通大学新型工业化与制造强省研究智库主任;202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换届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董事会提名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骆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本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参加会议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应参加会议3次,亲自出席会议3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2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应参加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1次。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履行监督职责。通过线上沟通与线下参会相结合,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对公司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进行细致审查。在议案审议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信息披露合规性及关联交易规范性,确保审议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并参加提名委员会1次,就公司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提名;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讨论。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确保履职的实时性与针对性。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尊重公司治理的独立性,及时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联系,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及时提前报送/交付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确保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能够高效转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四)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高度重视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与年审会计师初步进行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参与线上业绩说明会,紧密跟踪公司舆情

动态,在董事会决策中提出独立意见,重点监督关联交易合规性及信披质量,防范利益输送风险。结合专业背景与投资者深入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制衡、决策参与及中小股东权益维护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本人对公司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通过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系统听取管理层关于财务核算、内部控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汇报。经核查,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及监管规则,核算流程规范严谨,客观反映了企业经营成果与财务健康度。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审议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严格遵守换届提名的程序和标准,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要求,恪守忠实勤勉义务,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决策,审慎表决确保董事会决议科学合理,有效履行监督职能。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利益关联干扰,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强化责任担当。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为核心,坚守合规底线与风险防控红线,从战略发展高度审视重大决策事项。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判断能力,推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促进各方利益平衡。深化对监管政策与行业趋势的研判,提升履职前瞻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独立董事:骆玲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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