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所有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鹏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本着对企业、股东和员工负责的宗旨,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议案,对公司合规运作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含摘要,下同)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实现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79.1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次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递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4月17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1.68元/股,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173.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4)。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作废首次授予66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7.3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43%;同意作废预留授予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5.2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