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688068)_公司公告_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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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公司代码:688068 公司简称:热景生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产生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热景生物688068-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石永沾张宏刚
电话010-50973660010-50973660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10号楼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10号楼
电子信箱hotgen@hotgen.com.cnhotgen@hotgen.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855,706,546.493,644,844,550.645.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51,821,406.962,843,524,711.0217.8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045,686,303.623,599,723,029.86-43.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779,279.821,452,618,446.57-4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5,457,986.771,455,653,683.38-44.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4,028,287.711,581,803,447.74-71.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4598.88减少73.4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8.8515.78-43.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8.8515.78-43.9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001.68增加2.32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87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持股持股持有有限售包含转质押、标记或
比例(%)数量条件的股份数量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冻结的股份数量
林长青境内自然人23.5521,682,48721,682,4870
周锌境内自然人8.487,806,62900
北京同程热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015,535,5575,535,5570
杭州迪通创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604,231,32600
安丘市云集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541,418,69300
杭州百竹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1286,66200
张汉成境内自然人0.30275,45800
林世雄境内自然人0.27251,06300
李可伟境内自然人0.27244,8000
王鹏境内自然人0.25234,30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如下:林长青持有同程热景 22.62%的股份,并且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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