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15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46元。截至2019年9月24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5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2,574,071.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528,928.36元,加上增值税进项税额3,541,928.60元,共计399,070,856.9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5,55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83,520,856.9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备案审批情况 |
1 | 年产1,200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850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 | 287,821,900.00 | 廊开经内资备[2019]19号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297,701,9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287,821,900.00元将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