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688065)_公司公告_凯赛生物: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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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07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向全体监事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11:0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华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投资总额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更能充分集约利用上海人才汇聚、科研资源集中的优势,有利于提升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后期效益,且该变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1年12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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