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德(688028)_公司公告_沃尔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晓春已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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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2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邹晓春,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7日担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7日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7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邹晓春,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昌大学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执业律师。1991年6月至2000年3月在江西遂龙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担任负责人;2000年4月至2006年5月在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担任合伙人;2006年6月创办北京市中逸律师事务所,并担任执业律师和合伙人至今。同时,本人于2014年8月创办简道众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逸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至今。2000年12月至今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9月至今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上述会议并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独立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对各议案均投出了赞同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会议次数缺席会议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邹晓春1100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任职期间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11
提名委员会11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本人听取了

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形式,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度,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实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建议和意见;在日常履职过程中,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对公司的评价,在履行职责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履行方案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发生不履行、变更或豁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无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并经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

4、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晓春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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