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3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1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4,586,48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4,586,48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4.156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4.156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渊先生现场出席并主持了会议,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沐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戴永远先生及副总经理刘志乐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4,446,274 | 99.4297 | 96,934 | 0.3942 | 43,280 | 0.1761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剑、何梦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