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6日,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条款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02,498,74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8月,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102,498,747元减少为102,272,396元,股本由102,498,747股减少为102,272,39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对《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77.611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27.2396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877.611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27.2396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注:修订前《公司章程》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公司暂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
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