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_公司公告_瀚川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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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蔡昌蔚先生、郭诗斌先生、何忠道先生、金孝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李言先生、王必成先生、贺超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宋晓先生和李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昌蔚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学历。1997年8月至2007年11月,在番禺得意精密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分别担任助理工程师、设备课主管等职位;2007年12月至2012年12月,创立苏州瀚川机电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在瀚川智能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蔡昌蔚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1,382股,另外,蔡昌蔚先生持有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3.11%股权,持有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股权,持有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股权。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01%股权,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2%股权,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33%股权。蔡昌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诗斌先生,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数控技术及应用专业,大专学历。2006年5月至2008年3月,在番禺得意精密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担任助理工程师、机械工程师;2008年4月至2016年5月,在苏州瀚川机电有限公司担任机械设计工程师、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2年11月,在历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解决方案部总监、汽车电子BU总经理、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诗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3,460股,另持有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6667%%股权,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33%股权。郭诗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忠道先生,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8年2月,在苏州瑞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08年3月至2015年7月,在吉田建材(苏州)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在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2016年2月至2023年1月,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月至今,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忠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28股,另持有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股权,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33%股权。何忠道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金孝奇先生,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在厦门京道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担任投资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在厦门京道乐勤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担任投资总监;2016年4月至2019年12月,在厦门京道继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担任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在厦门市猎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担任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在苏州脩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孝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言先生,196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专业博士。1983年7月至1993年3月,历任西安理工大学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助教、讲师;1993年4月至1998年5月,任西安理工大学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副教授;1998年6月至今,任西安理工大学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教授;1995年5月至2001年11月,任西安理工大学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副院长;2001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西安理工大学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院长;2011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西安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李言先生1997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99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0年获陕西省教育厅颁发的陕西省教学名师奖项;2013年获陕西省教育厅颁发的陕西省师德标兵、师德楷模奖项;2023年获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李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贺超先生,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2018年6月获得南开大学商学院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目前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智能会计系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苏州大学财务处处长助理。研究成果发表于《会计研究》《审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国内重要期刊,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多项国家自科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要研究方向是会计与审计中判断与决策、公司财务行为。贺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王必成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1990年7月至1991年10月,任四川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1992年2月至1993年9月,任东莞新科电子厂质量工程师;1993年10月至1996年1月,任ZEMOS中山营运经理;1996年2月至1997年2月,任Hilti湛江项目经理,1997年3月至2003年9月,历任Tyco Electronics质量经理和厂长;2003年10月至2021年8月,历任Magna集团亚太区多个事业部总经理,中国区总经理,亚太区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等。2021年9月至今,自由职业。

王必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晓先生,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工程专

业,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0年5月,在富士康(太原)担任机械设计工程师;2010年6月至2013年12月,在苏州瀚川机电有限公司担任机械设计工程师、机械工程部经理;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在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在苏州英派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在公司担任装备研发部总监;2019年12月至今,在公司历任公共模块研发部总监、大客户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瀚川智能监事会主席。

宋晓先生持有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8881%股权,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2%股权。宋晓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李向东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至2006年,在东莞亿安模具有限公司任技术员;2006年至2007年,在吴江劲能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员;2007年至今,在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李向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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