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_公司公告_瀚川智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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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5.7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560.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2,072.6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46,758.0046,758.00
合计46,758.0046,758.00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截至2022年3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之外,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A)累计已实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B)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C)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D)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E=A-B-C+D)
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46,758.0033,223.2814,381.702,347.981,501.00

注:1、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是公司为建设募投项目,根据已经签署的有关合同和协议将在后续进行支付的款项。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已基本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将在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及募投项目合同尾款支付完毕之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瀚川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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