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_公司公告_瀚川智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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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2020年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席位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学军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12月至2007年9月,在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厂长、副总经理等职位;2007年10月至2014年4月,在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在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自由职业;2016年7月至今,在成都合众宝根电子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倪丹飚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0年8月至1994年3月,在苏州医学院担任助理审计员、主任科员;1994年4月至1995年3月,在苏州审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1995年4月至2008年12月,在苏州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2009年1月至今,在苏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

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张孝明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09年3月,在无锡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部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1月,在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2010年2月至2011年1月,在江苏金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2月至2016年9月,在苏州晋合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管理合伙人;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在苏州南园融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在苏州汇利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综上,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股东、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分别亲自出席有关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陈学军12121100
倪丹飚12121100
张孝明12121100

人民币75,603,744.1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0,726,255.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9年8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62,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321ZA006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62,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19年8月13日完成。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9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4、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6、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提名新的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核,经审查,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依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我们认为公司支付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业绩预告情况。2020年2月29日,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7,356,332.62元,同比增长4.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057,549.14元,同比增长5.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030,218.55元,同比增长

3.56%;报告期末总资产1,136,826,070.42元,较期初增长133.2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75,517,847.28元,较期初增长378.48%;报告期末股本为108,000,000.00元,较期初增长33.33%。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以往作出的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度,公司共披露125份临时公告和4份定期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我们在审议相关议题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就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推动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落实。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十一)开展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加强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维护股东的权利,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0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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