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针对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
2 |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的媒体。 |
3 |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施行。 |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