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_公司公告_瀚川智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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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19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19年增长率(A)A≧AmX=100%
An≦A<AmX=A/Am*100%
A<AnX=0

注 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注 2:若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的,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考核年度分别为2021年、2022年。

(三)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 B+、B、 C、 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19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030%20%
第二个归属期202165%55%
第三个归属期2022110%90%

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AB+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50%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时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X(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五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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