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倪丹飚先生、独立董事张孝明先生、董事唐高哲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倪丹飚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19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届次 | 议案内容 |
2019年3月1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审核确认公司近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
2019年5月24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2019年6月6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的议案》 |
2019年7月5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2019年10月18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19年11月20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 |
第十次会议 | 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0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交流沟通,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