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_公司公告_瀚川智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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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2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上午9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19年11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9-010)。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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